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暨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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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暨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寿 (略)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暨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项目已由寿宁县发 (略) 《关于寿 (略)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暨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寿发改审批[2023]14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寿 (略) , 建设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及争取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人为寿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禹鑫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略) 寿宁县

2.2.工程建设规模:寿 (略)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暨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7145.00m,拟分期分阶段建设:拟一期建设一栋四层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暨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设一个涉案车辆及违法车辆停车场,机动车停车位若干个,并配套建设完善的给排水、电力、消防、硬化、 (略) 政配套管线、围墙等附属配套设施。拟二期建设智能信息化工程,打造寿宁县智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寿 (略)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暨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2018年第三次修订版》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4.3三级资质承接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本招标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中型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暂列金#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福建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 (略) 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2)根据“ (略) [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3)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 (略) 〔2021〕40号、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执行;(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略) (网址: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根据《 (略) 住房和 (略) 等12部门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宁建规〔2024〕2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24]41号)文件规定: (略) 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属于免缴投标保 (略) 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详见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交承诺函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月17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略) (网址: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cn)、 (略) (略) (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 (略)

地址: (略) 寿宁县鳌 (略) 梦龙街16号,邮编:#

电子邮箱:*@*q.com

电话:朱主任,传真:/

联系人:0593-#

招标代理机构:中禹鑫 (略)

地址: (略) 龙威经贸广场3幢1612室,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曾仕容

(略) 名称: (略) (略)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寿宁县住房和 (略)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335号

联系电话:0593-#

(略) 名称: (略)

地址:寿 (略) (略) 2号(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

联系电话:0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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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寿 (略)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暨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项目已由寿宁县发 (略) 《关于寿 (略)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暨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寿发改审批[2023]14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寿 (略) , 建设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及争取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人为寿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禹鑫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略) 寿宁县

2.2.工程建设规模:寿 (略)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暨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7145.00m,拟分期分阶段建设:拟一期建设一栋四层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暨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设一个涉案车辆及违法车辆停车场,机动车停车位若干个,并配套建设完善的给排水、电力、消防、硬化、 (略) 政配套管线、围墙等附属配套设施。拟二期建设智能信息化工程,打造寿宁县智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寿 (略)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暨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2018年第三次修订版》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4.3三级资质承接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本招标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中型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暂列金#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福建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 (略) 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2)根据“ (略) [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3)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 (略) 〔2021〕40号、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执行;(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略) (网址: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根据《 (略) 住房和 (略) 等12部门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宁建规〔2024〕2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24]41号)文件规定: (略) 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属于免缴投标保 (略) 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详见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交承诺函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月17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略) (网址: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cn)、 (略) (略) (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 (略)

地址: (略) 寿宁县鳌 (略) 梦龙街16号,邮编:#

电子邮箱:*@*q.com

电话:朱主任,传真:/

联系人:0593-#

招标代理机构:中禹鑫 (略)

地址: (略) 龙威经贸广场3幢1612室,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曾仕容

(略) 名称: (略) (略)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寿宁县住房和 (略)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335号

联系电话:0593-#

(略) 名称: (略)

地址:寿 (略) (略) 2号(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

联系电话:0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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