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中镇凤洋村瓷土加工区至高内坑陶瓷原材料堆场道路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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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中镇凤洋村瓷土加工区至高内坑陶瓷原材料堆场道路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浔中镇凤洋村瓷土加工区至高内坑陶瓷原材料堆场道路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德化县浔中镇凤洋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及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德化县浔中镇凤洋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德化县;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工程造价为#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工程造价为#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 级或以上的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6.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5日 08 时00分00秒至2024年12月31日17时30分00秒通过随行易交易 (略) (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略) 随行易交易 (略) )打开。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泉发改规【2024】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规定提交承诺函,资格审查不合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1月0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随行易交易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 (略) (http://**) (略) (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化县浔中镇凤洋村民委员会

地 址:德化县,邮 编:#

电 话:#,联系人: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地 址: (略) 德化县龙浔镇兴南街99号时尚华庭三楼商城S304,邮编:#

电话:#,联系人:小李

2024年12月25日

预算—浔中镇凤洋村瓷土加工区至高内坑陶瓷原材料堆场道路建设项目.rar招标文件—浔中镇凤洋村瓷土加工区至高内坑陶瓷原材料堆场道路建设项目(2).doc
,福建, (略) ,德化县,泉州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浔中镇凤洋村瓷土加工区至高内坑陶瓷原材料堆场道路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德化县浔中镇凤洋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及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德化县浔中镇凤洋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德化县;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工程造价为#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工程造价为#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 级或以上的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6.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5日 08 时00分00秒至2024年12月31日17时30分00秒通过随行易交易 (略) (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略) 随行易交易 (略) )打开。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泉发改规【2024】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规定提交承诺函,资格审查不合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1月0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随行易交易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 (略) (http://**) (略) (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化县浔中镇凤洋村民委员会

地 址:德化县,邮 编:#

电 话:#,联系人: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地 址: (略) 德化县龙浔镇兴南街99号时尚华庭三楼商城S304,邮编:#

电话:#,联系人:小李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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