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送学班车社会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第二次第1包
送学班车社会服务项目(第二次)
询价比价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比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送学班车社会服务项目(第二次)询价比价
二、项目编号:2024-JKBFAO-F9003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送学班车社会服务项目 (第二次) | 祥见报价文件 | 项 | 1 | (详情请联系张先生;#)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报价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 (略) 运输管理机构备案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备案证明并加盖公章)。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 (略) 罚。
五、评审办法
在符合技术参数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报价为预中标价格。
六、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3日18时止,报名将信息发送到采购机构联系人邮箱时间为准,未发送邮件的报价单位视为无效报价。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 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com。
七、报价文件提交时间、方式、地点
(一)报价时间:2025年1月9日10时前;
(二)报价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报价、密封送达或者邮寄等方式报价;
(三)报价地址: (略) (略) ;
(四)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五)纪检监督电话:郑先生;#。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先生
移动电话:#
邮箱:*@*q.com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肖先生
移动电话: #
采购机构:某单位
2024年12月25日
送学班车社会服务项目(第二次)
询价比价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比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送学班车社会服务项目(第二次)询价比价
二、项目编号:2024-JKBFAO-F9003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送学班车社会服务项目 (第二次) | 祥见报价文件 | 项 | 1 | (详情请联系张先生;#)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报价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 (略) 运输管理机构备案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备案证明并加盖公章)。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 (略) 罚。
五、评审办法
在符合技术参数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报价为预中标价格。
六、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3日18时止,报名将信息发送到采购机构联系人邮箱时间为准,未发送邮件的报价单位视为无效报价。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 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com。
七、报价文件提交时间、方式、地点
(一)报价时间:2025年1月9日10时前;
(二)报价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报价、密封送达或者邮寄等方式报价;
(三)报价地址: (略) (略) ;
(四)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五)纪检监督电话:郑先生;#。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先生
移动电话:#
邮箱:*@*q.com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肖先生
移动电话: #
采购机构:某单位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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