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4年度河北大海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第三标段货物二次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河北省2024年度河北大海陀国家级自 (略) 项目-第三标段(货物)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 (略) 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5-01-16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3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2-26至2025-01-02, 9:00-12:00-12:01-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16 09:00(北京时间)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其他形式的招标资料发送。本项目采取电子方式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及时登录《河北省 (略) 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略) 场主体注册,并在《河北省 (略) 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上进行电子报名,在河北省 (略) 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公开招标文件文件并投标。 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前,供应商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响应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6.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 (略) 、中国河北 (略) 、河北省 (略) 6.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 (略) 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 6.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5、招标代理服务费经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6.6、所属行业:工业 6.7、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实行“双盲”评审。 6.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面向中小企业,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10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6.9、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6.10、本项目支持“政采贷”,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 (略) ”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2015〕16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成交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项目概况
河北省2024年度河北大海陀国家级自 (略) 项目-第三标段(货物)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 (略) 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5-01-16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3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2-26至2025-01-02, 9:00-12:00-12:01-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16 09:00(北京时间)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其他形式的招标资料发送。本项目采取电子方式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及时登录《河北省 (略) 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略) 场主体注册,并在《河北省 (略) 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上进行电子报名,在河北省 (略) 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公开招标文件文件并投标。 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前,供应商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响应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6.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 (略) 、中国河北 (略) 、河北省 (略) 6.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 (略) 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 6.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5、招标代理服务费经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6.6、所属行业:工业 6.7、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实行“双盲”评审。 6.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面向中小企业,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10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6.9、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6.10、本项目支持“政采贷”,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 (略) ”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2015〕16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成交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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