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大兴段项目林勘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报名起止日期 | 2024年12月25日 19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30日 19时00分 |
---|---|
联系人 | 刘建 |
联系电话 | * |
项目编号 | ZJ2024BJ* |
---|---|
项目名称 | (略) “北三县”供水工程(大兴段)项目林勘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
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 (略) | |
项目业主 | dxswj2020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其他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42.*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31日 10时00分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备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的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级(含*级)以上资质。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誉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公告说明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有无回避情况 | (1)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项目比选; (2)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比选申请人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未正式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
项目内容 | (略) “北三县”供水工程(大兴段)项目范围内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含相关方案);出具《永久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使用平原造林、平原生态林地现状调查报告》、《临时使用林地恢复生产条件和恢复植被方案》、《使用平原造林、平原生态林地恢复设计》,满足园林绿化部门相关审批要求。 |
项目编号 | ZJ2024BJ* | 项目名称 | (略) “北三县”供水工程(大兴段)项目林勘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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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项目 (略) | (略) | |
项目业主 | dxswj2020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其他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42.*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31日 10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备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的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级(含*级)以上资质。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誉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
公告说明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
有无回避情况 | (1)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项目比选; (2)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比选申请人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未正式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 ||
项目内容 | (略) “北三县”供水工程(大兴段)项目范围内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含相关方案);出具《永久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使用平原造林、平原生态林地现状调查报告》、《临时使用林地恢复生产条件和恢复植被方案》、《使用平原造林、平原生态林地恢复设计》,满足园林绿化部门相关审批要求。 |
联系人 | 刘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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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联系电话 | *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
公司电话 | |
个人电话 | |
邮件 |
联系人 | 刘建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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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公司电话 | ||
个人电话 | 邮件 |
报名起止日期 | 2024年12月25日 19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30日 1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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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建 |
联系电话 | * |
项目编号 | ZJ2024B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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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北三县”供水工程(大兴段)项目林勘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
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 (略) | |
项目业主 | dxswj2020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其他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42.*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31日 10时00分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备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的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级(含*级)以上资质。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誉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公告说明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有无回避情况 | (1)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项目比选; (2)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比选申请人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未正式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
项目内容 | (略) “北三县”供水工程(大兴段)项目范围内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含相关方案);出具《永久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使用平原造林、平原生态林地现状调查报告》、《临时使用林地恢复生产条件和恢复植被方案》、《使用平原造林、平原生态林地恢复设计》,满足园林绿化部门相关审批要求。 |
项目编号 | ZJ2024BJ* | 项目名称 | (略) “北三县”供水工程(大兴段)项目林勘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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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项目 (略) | (略) | |
项目业主 | dxswj2020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其他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42.*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31日 10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备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的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级(含*级)以上资质。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誉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
公告说明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
有无回避情况 | (1)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项目比选; (2)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比选申请人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未正式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 ||
项目内容 | (略) “北三县”供水工程(大兴段)项目范围内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含相关方案);出具《永久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使用平原造林、平原生态林地现状调查报告》、《临时使用林地恢复生产条件和恢复植被方案》、《使用平原造林、平原生态林地恢复设计》,满足园林绿化部门相关审批要求。 |
联系人 | 刘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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