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产业孵化研发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宁县产业孵化研发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已由泰宁县发 (略) )以泰发改审批〔2022〕6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泰宁县 (略) (略) ,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泰宁县 (略)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世圣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泰宁县 (略) ;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建安工程造价约4397.*元,综合楼建筑面积2967.18m2,研发中心A栋建筑面积5328m2,孵化中心B栋(标准厂房)5886.28m2,门卫建筑面积40m2;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泰宁县产业孵化研发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的施工包括综合楼地上五层,研发中心A栋地上一层,孵化中心B栋(标准厂房)地上四层,门卫地上一层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高度50米以下,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建筑面积范围在3000~*平方米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包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 (略) 理。(2)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含 (略) 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 (略) (略) (略) 的相息为准。(3) (略) [2019]50号文、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 (略) 理。(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③执行闽建建[2021]2号文规定;④根据“ (略) (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否则按无 (略) 理。⑤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6日 08:00:00至2025年1月2日 18:00:0 (略) 公共 (略) 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 (略) 出具的担 (略) 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⑦其他形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月20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cn)、 (略) 公共 (略) (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宁县 (略) (略)
地址:福建省泰宁县杉 (略) 2号四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8-*,传真:/
联系人: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世圣 (略)
地址:泰宁县杉 (略) 69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蔡女士
(略) 名称: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12-*、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泰宁县城乡建设和 (略)
地址:泰宁县行政服务中心9楼
联系电话:0598-*
(略) 名称: (略)
地址:泰 (略) 49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
联系电话:059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宁县产业孵化研发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已由泰宁县发 (略) )以泰发改审批〔2022〕6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泰宁县 (略) (略) ,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泰宁县 (略)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世圣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泰宁县 (略) ;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建安工程造价约4397.*元,综合楼建筑面积2967.18m2,研发中心A栋建筑面积5328m2,孵化中心B栋(标准厂房)5886.28m2,门卫建筑面积40m2;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泰宁县产业孵化研发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的施工包括综合楼地上五层,研发中心A栋地上一层,孵化中心B栋(标准厂房)地上四层,门卫地上一层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高度50米以下,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建筑面积范围在3000~*平方米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包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 (略) 理。(2)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含 (略) 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 (略) (略) (略) 的相息为准。(3) (略) [2019]50号文、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 (略) 理。(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③执行闽建建[2021]2号文规定;④根据“ (略) (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否则按无 (略) 理。⑤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6日 08:00:00至2025年1月2日 18:00:0 (略) 公共 (略) 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 (略) 出具的担 (略) 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⑦其他形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月20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cn)、 (略) 公共 (略) (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宁县 (略) (略)
地址:福建省泰宁县杉 (略) 2号四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8-*,传真:/
联系人: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世圣 (略)
地址:泰宁县杉 (略) 69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蔡女士
(略) 名称: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12-*、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泰宁县城乡建设和 (略)
地址:泰宁县行政服务中心9楼
联系电话:0598-*
(略) 名称: (略)
地址:泰 (略) 49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
联系电话: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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