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阿瓦提县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阿瓦提县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
瓦发改投资〔2024〕9号
关于下达阿瓦提县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
英艾日克镇人民政府、塔木托格拉克镇人民政府、巴格托格拉克乡人民政府,县 (略)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统筹做好2025年以工代赈工作,根据《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新 (略) 〔2024〕708号)、《关于提前下达阿 (略) 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 阿地发改〔2024〕212号)文件精神,现将阿瓦提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以下简称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下达你们(详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略)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新疆维吾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 (略) 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新发改规〔2024〕4号)、《 (略) “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新 (略) 〔2021〕382号)、《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实施意见》( 新 (略) 〔2022〕76号)等政策文件要求,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 (略) 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精准选择项目,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切实发挥好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带动低收入群众就业增收实效。
二、计划下达
本批计划下达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元(含劳务报酬*元以上),预计带动群众就业210人以上。其中:
阿瓦提县英艾日克镇托万克兰干村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元,计划发放劳务报酬*元,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就业不低于80人;
阿瓦提县塔木托格拉克镇英买里村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元,计划发放劳务报酬*元,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就业不低于55人;
阿瓦提县巴格托格拉克乡托格拉克买力村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元,计划发放劳务报酬*元,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就业不低于75人。
请英艾日克镇人民政府、塔木托格拉克镇人民政府、巴格托格拉克乡人民政府认真做好劳务报酬发放工作。
(一)实施范围。英艾日克镇托万克兰干村、塔木托格拉克镇英买里村、巴格托格拉克乡托格拉克买力村。
(二)受益对象。当地农村劳动力,重点是农村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
(三)建设领域。包括《 (略) “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已明确的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其中,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包括小型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林业草原公益性基础设施等。农村小型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小型农牧产业基础设施、文化旅游产业基础设施、林业草原产业基础设施等。优先支持劳务用工量大、技术门槛低、工程机械作业少 (略) 、土地平整、护坡护坝、排灌沟渠等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特别是防沙治沙等小型生态治理工程、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工程等项目。以工代赈中央资金只用于支持项目建设和发放劳务报酬,严禁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等主体建筑物,严禁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等资产,以及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以工代训方式提升务工群众劳动就业技能,公益性岗位工资由项目所在乡(镇)解决。
(四)下达方式。我县按照“先有群众、后有项目”的原则,精准谋划选址项目,认真分析测算项目建设内容和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带动当地群众就业规模等,并明确具体建设内容、资金额度、计划发放劳务报酬比例和带动群众就业人口规模,确保项目实施后能够广泛吸纳农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计划新开工项目要有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具备开工条件,确保计划分解和资金下达后能够立即开工建设。要加强项目筛查,防止重复申请和安排中央投资项目,严格防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三、组织实施
英艾日克镇人民政府、塔木托格拉克镇人民政府、巴格托格拉克乡人民政府要以落实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提高就业技能等政策要求为重点,压紧压实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所在村委会等的相关责任。英艾日克镇人民政府、塔木托格拉克镇人民政府、巴格托格拉克乡人民政府要充分落实项目主体责任,在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过 (略) 、通信公司等部门,做好树木、电线杆、通信杆移除等项目建设相关工作,确保以工代赈项目规范实 (略) 建设行业标准,推动专项资金项目落地见效,切实带动低收入群众务工增收。
(一)加强群众务工组织。以工代赈项目应尽量简化发包程序、依法不招标。对于依法不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要结合实际优化项目承接方式,将项目灵活发包给 (略) (略) 、村级劳 (略) (强村公司、共富公司)、村民理事会等,由上述主体直接组织当地群众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英艾日克镇人民政府、塔木托格拉克镇人民政府、巴格托格拉克乡人民政府要与施工单位建立劳务信息沟通机制,根据项目用工需求做好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动员组织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劳务保障。
(二) 严格劳务报酬发放。英艾日克镇人民政府、塔木托格拉克镇人民政府、巴格托格拉克乡人民政府要落实《 (略) “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确保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的比例达到30%以上。项目实施方案应专章专节对项目是否能够组织当地群众务工、是否能够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进行论证,明确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和标准,并在项目估算(或概算)中结合工程建设内容逐项测算用工量和劳务报酬发放额度,对应发劳务报酬予以单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督促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对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确保资金足额按时拨付,杜绝出现欠薪行为。监理单位要把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情况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和项目规范。县发展改革委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将施工单位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动力培训台账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附件:阿瓦提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项目任务计划
阿瓦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3日
瓦发改投资〔2024〕9号
关于下达阿瓦提县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
英艾日克镇人民政府、塔木托格拉克镇人民政府、巴格托格拉克乡人民政府,县 (略)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统筹做好2025年以工代赈工作,根据《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新 (略) 〔2024〕708号)、《关于提前下达阿 (略) 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 阿地发改〔2024〕212号)文件精神,现将阿瓦提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以下简称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下达你们(详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略)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新疆维吾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 (略) 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新发改规〔2024〕4号)、《 (略) “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新 (略) 〔2021〕382号)、《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实施意见》( 新 (略) 〔2022〕76号)等政策文件要求,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 (略) 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精准选择项目,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切实发挥好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带动低收入群众就业增收实效。
二、计划下达
本批计划下达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元(含劳务报酬*元以上),预计带动群众就业210人以上。其中:
阿瓦提县英艾日克镇托万克兰干村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元,计划发放劳务报酬*元,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就业不低于80人;
阿瓦提县塔木托格拉克镇英买里村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元,计划发放劳务报酬*元,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就业不低于55人;
阿瓦提县巴格托格拉克乡托格拉克买力村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元,计划发放劳务报酬*元,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就业不低于75人。
请英艾日克镇人民政府、塔木托格拉克镇人民政府、巴格托格拉克乡人民政府认真做好劳务报酬发放工作。
(一)实施范围。英艾日克镇托万克兰干村、塔木托格拉克镇英买里村、巴格托格拉克乡托格拉克买力村。
(二)受益对象。当地农村劳动力,重点是农村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
(三)建设领域。包括《 (略) “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已明确的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其中,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包括小型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林业草原公益性基础设施等。农村小型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小型农牧产业基础设施、文化旅游产业基础设施、林业草原产业基础设施等。优先支持劳务用工量大、技术门槛低、工程机械作业少 (略) 、土地平整、护坡护坝、排灌沟渠等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特别是防沙治沙等小型生态治理工程、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工程等项目。以工代赈中央资金只用于支持项目建设和发放劳务报酬,严禁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等主体建筑物,严禁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等资产,以及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以工代训方式提升务工群众劳动就业技能,公益性岗位工资由项目所在乡(镇)解决。
(四)下达方式。我县按照“先有群众、后有项目”的原则,精准谋划选址项目,认真分析测算项目建设内容和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带动当地群众就业规模等,并明确具体建设内容、资金额度、计划发放劳务报酬比例和带动群众就业人口规模,确保项目实施后能够广泛吸纳农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计划新开工项目要有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具备开工条件,确保计划分解和资金下达后能够立即开工建设。要加强项目筛查,防止重复申请和安排中央投资项目,严格防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三、组织实施
英艾日克镇人民政府、塔木托格拉克镇人民政府、巴格托格拉克乡人民政府要以落实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提高就业技能等政策要求为重点,压紧压实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所在村委会等的相关责任。英艾日克镇人民政府、塔木托格拉克镇人民政府、巴格托格拉克乡人民政府要充分落实项目主体责任,在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过 (略) 、通信公司等部门,做好树木、电线杆、通信杆移除等项目建设相关工作,确保以工代赈项目规范实 (略) 建设行业标准,推动专项资金项目落地见效,切实带动低收入群众务工增收。
(一)加强群众务工组织。以工代赈项目应尽量简化发包程序、依法不招标。对于依法不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要结合实际优化项目承接方式,将项目灵活发包给 (略) (略) 、村级劳 (略) (强村公司、共富公司)、村民理事会等,由上述主体直接组织当地群众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英艾日克镇人民政府、塔木托格拉克镇人民政府、巴格托格拉克乡人民政府要与施工单位建立劳务信息沟通机制,根据项目用工需求做好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动员组织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劳务保障。
(二) 严格劳务报酬发放。英艾日克镇人民政府、塔木托格拉克镇人民政府、巴格托格拉克乡人民政府要落实《 (略) “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确保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的比例达到30%以上。项目实施方案应专章专节对项目是否能够组织当地群众务工、是否能够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进行论证,明确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和标准,并在项目估算(或概算)中结合工程建设内容逐项测算用工量和劳务报酬发放额度,对应发劳务报酬予以单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督促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对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确保资金足额按时拨付,杜绝出现欠薪行为。监理单位要把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情况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和项目规范。县发展改革委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将施工单位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动力培训台账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附件:阿瓦提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项目任务计划
阿瓦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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