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臻远置业有限公司增资
义乌市臻远置业有限公司增资
我方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新股东,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增资标的权属清晰;
2.本次增资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增资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增资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浙交汇”平台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权的行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义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名称 | 义乌市臻远置业有限公司增资 | 项目编号 | G(略)ZJ(略) |
(略) | (略) (略) (略) 福田街道诚信大道369号D座11楼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拟新增注册资本 | (略)万元 | 拟新增注册资本说明 | 2081.(略)万元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51.00%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说明 | 51% |
拟募集资金总额 | 不低于(略)万元 | 拟募集资金总额说明 | 不低于3120.(略)万元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 1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说明 | 1家 |
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增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地块的开发建设和归还前期占用股东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项目开发工程款、前期费用、营销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相关税费等。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 本次增资后股东结构: (略) (略) ,持股(略),占比49%;新股东,持股2081.(略)万,占比51%。 | ||
增资达成条件 | 1.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满足本次募集资金和持股比例的要求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并取得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同意. 2.签署增资协议。 | ||
增资终结条件 | 1.未征集到满足资格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征集到满足资格条件并接受增资条件的合格意向投资方,但意向投资方的报价单价低于底价(略)/元注册资本或投资金额低于3120.(略)万元。 3.其他导致本增资项目不适宜继续的情形。 | ||
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
增资企业名称 | (略) (略) | |||
基本情况 | 住所 | (略) (略) 福田街道诚信大道369号D座11楼 | ||
法定代表人 | 蒋洪庆 | 成立日期 | 2022-12-01 | |
注册资本 | (略)万元 | 实收资本 | (略)万元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略)MAC453M32M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市场营销策划;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数量 | 1 | 职工人数 | 0 | |
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比例(%) | ||
(略) (略) | 100.00%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3 年度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略) | (略) | (略)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00 | 1.43 | 1.07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 ||||||||
报表日期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023-08-31 | ||||||||
(略) | (略) | (略)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00 | 0.78 | 0.63 | ||||||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区县)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人民政府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1.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提示、特别事项说明。 2.本次增资对债 (略) 理有要求,详见“增资条件”第13点。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坐落: (略) 有机更新孝子祠地块一;共有情况:单独所有;用途:商业、城镇住宅、教育用地;面积:(略).97m2;使用期限:2023年6月20日起2063年6月19日止。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附件 |
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足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增资条件 | 1.本次增资的增资价格不低于人民币(略)/元注册资本增资,总共拟募集资金金额不低于3120.(略)万元,其中2081.(略)万元计入注册资本,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投资方须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成交结果公告之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 (略) 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以 (略) 站页面显示为准)。 3.意向投资方应在增资项目公告期内办理增资报名登记手续。意向投资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4时前(增资报名截止时间)登录浙交汇(http://**)进行用户注册、实名认证、报名提交全部增资报名材料,逾期无效。义 (略) 在收到递交全部增资报名材料后,办理增资报名登记手续。 4.意向投资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4时前(增资报名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意向。 5.意向投资方登记意向并缴纳保证金后即为对接受增资条件并以不低于经核准的评估结果进行增资的承诺,意向投资申请一旦递交即不可随意撤销,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7.本次增资仅接受货币出资,币种须为人民币,并且资金来源需合法合规。 8.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名合格意向投资方的,增资方结合意向投资方的报价经内部决策审议通过后,确定其为投资方;产生两名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的,公司将采取综合评议方式对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并确定最终投资方及增资价格。意向投资方须在被确定为投资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增资方签署《增资协议》。 9.增资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增资款项。 10.本次增资后,投资方接受新的法人治理结构安排。 11.本次增资后,投资方同意按所持股权比例承担股东借款及相关资金成本。 12.期 (略) 理:自评估基准日至增资完成日(即股权变更完成之日)期间,项目公司因经营活动发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增资完成后的各方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享有和承担。 13.债 (略) 理:①增资方、原股东双方确认,截至2024年8月31日,增资方尚欠原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占用资金)本金人民币(略)元未返还、及资金占用利息(略).55元未支付。增资方前述借款主要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支付开发建设相关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价款、财务成本、交易服务费、契税、印花税、报批报建费用、项目建设费用等)。 ②投资方认可上述借款,同意按所持增资方股权比例同比例承担借款及其实际资金占用利息,并同意于登记成为持增资方51%股权之股东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向增资方指定账户支付上述借款的51%及其至支付日借款本金所产生的利息的51%。 ③待投资方支付完毕上述款项后,即对增资方享有相应的债权,具体为:借款本金债权为(略)元*51%=(略)元,以年利率5.8%自支付完毕上述款项次日开始计息;资金占用利息本金债权为投资方所承担的上述支付的资金占用利息,不计息。届时,投资方、增资方与原股东三方另行签订资金占用合同。 ④项目挂牌起始日之后,为确保增资方项目开发进度不受影响,如将继续产生股东借款(占用股东资金),具体股东借款(占用股东资金)及利息以增资方与原股东及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 14..投资者需按义 (略) 的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在签订《增资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交清本次增资的交易服务费。 15.本次增资不接受委托持股、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不接受业绩对赌等要求。若增资完成,增资方发现投资方有代持股的,则投资方需支付给增资方代持股股权比例*本次增资价款的违约金。 16.本次增资导致原股东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原股东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原股东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17.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增资相关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及增资方的现状,同意根据本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面履行本次增资的程序。 |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报名主体须为国有参股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2.不接受意向投资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增资、不接受意向投资方通过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方式参与增资。 3.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置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 624.(略)万元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本公告截止日内交纳。 | |
(略) 置方式 | 1.增资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投资方的意向投资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 (略) 返还至投资方的“我的账户”中。 2.投资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清增资价款及付清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 (略) 返还至投资方的“我的账户”中。 3.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增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①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满,增资方启动遴选程序后,意向投资方未参加或未按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③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增资方签署《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④其他违反增资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
遴选方式 | 综合评议;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遴选: ①投资金额(80分),最高有效报价得满分80分,其余有效报价得分=80-80*(最高报价-本值)/最高报价。 ②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其实际控制人背景及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近三年本地开发经验10分,其中国有背景项4分(国有控股及以上得4分,国有参股企业得2分),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近三年本地开发经验6分(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拿地,以土地出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开发过3个及以上项目的投资者得4分,开发过1-2个项目的投资者得2分,未开发过项目的投资者得0分,所开发项目中,建筑面积(略)平米以上的项目(以规划许可证面积为准),每个项目可额外增加1分,最高2分,本项总分数不超过6分)。 ③合格意向投资方与增资方未来发展战略的协同性、互补性,可为增资方未来发展提供战略支持10分。其中提供增资方持有待开发项目( (略) 有机更新孝子祠地块一)设计方案规划、可为增资方提供战略支持情况5分,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经营管理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合格意向投资方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及专业性、合格意向投资方在与增资方主营业务相关项目管理经验、合格意向投资方对增资方未来三年经营计划(需提供书面文件)5分。 |
信息披露期 | |||
项目发布起始日期 | 2024-12-26 | 项目发布截止日期 | 2025-01-23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产生意向投资方。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公示附件 |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
附件1:意向投资者报名须知.docx | |||
附件2: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docx | |||
附件3:意向投资人投资及报价意向函.docx | |||
附件4:意向投资者承诺书.docx | |||
附件5:授权委托书.docx | |||
附件6:特别事项约定.docx |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 |||
增资协议(样稿).docx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傅女士 | 电话 | 0579-(略)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略) 505号 | 网址 | ||
融资方 | 联系人 | 鲍玉婷 | 电话 | (略)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我方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新股东,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增资标的权属清晰;
2.本次增资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增资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增资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浙交汇”平台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权的行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义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名称 | 义乌市臻远置业有限公司增资 | 项目编号 | G(略)ZJ(略) |
(略) | (略) (略) (略) 福田街道诚信大道369号D座11楼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拟新增注册资本 | (略)万元 | 拟新增注册资本说明 | 2081.(略)万元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51.00%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说明 | 51% |
拟募集资金总额 | 不低于(略)万元 | 拟募集资金总额说明 | 不低于3120.(略)万元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 1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说明 | 1家 |
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增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地块的开发建设和归还前期占用股东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项目开发工程款、前期费用、营销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相关税费等。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 本次增资后股东结构: (略) (略) ,持股(略),占比49%;新股东,持股2081.(略)万,占比51%。 | ||
增资达成条件 | 1.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满足本次募集资金和持股比例的要求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并取得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同意. 2.签署增资协议。 | ||
增资终结条件 | 1.未征集到满足资格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征集到满足资格条件并接受增资条件的合格意向投资方,但意向投资方的报价单价低于底价(略)/元注册资本或投资金额低于3120.(略)万元。 3.其他导致本增资项目不适宜继续的情形。 | ||
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
增资企业名称 | (略) (略) | |||
基本情况 | 住所 | (略) (略) 福田街道诚信大道369号D座11楼 | ||
法定代表人 | 蒋洪庆 | 成立日期 | 2022-12-01 | |
注册资本 | (略)万元 | 实收资本 | (略)万元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略)MAC453M32M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市场营销策划;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数量 | 1 | 职工人数 | 0 | |
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比例(%) | ||
(略) (略) | 100.00%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3 年度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略) | (略) | (略)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00 | 1.43 | 1.07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 ||||||||
报表日期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023-08-31 | ||||||||
(略) | (略) | (略)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00 | 0.78 | 0.63 | ||||||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区县)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人民政府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1.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提示、特别事项说明。 2.本次增资对债 (略) 理有要求,详见“增资条件”第13点。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坐落: (略) 有机更新孝子祠地块一;共有情况:单独所有;用途:商业、城镇住宅、教育用地;面积:(略).97m2;使用期限:2023年6月20日起2063年6月19日止。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附件 |
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足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增资条件 | 1.本次增资的增资价格不低于人民币(略)/元注册资本增资,总共拟募集资金金额不低于3120.(略)万元,其中2081.(略)万元计入注册资本,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投资方须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成交结果公告之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 (略) 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以 (略) 站页面显示为准)。 3.意向投资方应在增资项目公告期内办理增资报名登记手续。意向投资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4时前(增资报名截止时间)登录浙交汇(http://**)进行用户注册、实名认证、报名提交全部增资报名材料,逾期无效。义 (略) 在收到递交全部增资报名材料后,办理增资报名登记手续。 4.意向投资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4时前(增资报名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意向。 5.意向投资方登记意向并缴纳保证金后即为对接受增资条件并以不低于经核准的评估结果进行增资的承诺,意向投资申请一旦递交即不可随意撤销,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7.本次增资仅接受货币出资,币种须为人民币,并且资金来源需合法合规。 8.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名合格意向投资方的,增资方结合意向投资方的报价经内部决策审议通过后,确定其为投资方;产生两名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的,公司将采取综合评议方式对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并确定最终投资方及增资价格。意向投资方须在被确定为投资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增资方签署《增资协议》。 9.增资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增资款项。 10.本次增资后,投资方接受新的法人治理结构安排。 11.本次增资后,投资方同意按所持股权比例承担股东借款及相关资金成本。 12.期 (略) 理:自评估基准日至增资完成日(即股权变更完成之日)期间,项目公司因经营活动发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增资完成后的各方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享有和承担。 13.债 (略) 理:①增资方、原股东双方确认,截至2024年8月31日,增资方尚欠原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占用资金)本金人民币(略)元未返还、及资金占用利息(略).55元未支付。增资方前述借款主要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支付开发建设相关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价款、财务成本、交易服务费、契税、印花税、报批报建费用、项目建设费用等)。 ②投资方认可上述借款,同意按所持增资方股权比例同比例承担借款及其实际资金占用利息,并同意于登记成为持增资方51%股权之股东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向增资方指定账户支付上述借款的51%及其至支付日借款本金所产生的利息的51%。 ③待投资方支付完毕上述款项后,即对增资方享有相应的债权,具体为:借款本金债权为(略)元*51%=(略)元,以年利率5.8%自支付完毕上述款项次日开始计息;资金占用利息本金债权为投资方所承担的上述支付的资金占用利息,不计息。届时,投资方、增资方与原股东三方另行签订资金占用合同。 ④项目挂牌起始日之后,为确保增资方项目开发进度不受影响,如将继续产生股东借款(占用股东资金),具体股东借款(占用股东资金)及利息以增资方与原股东及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 14..投资者需按义 (略) 的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在签订《增资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交清本次增资的交易服务费。 15.本次增资不接受委托持股、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不接受业绩对赌等要求。若增资完成,增资方发现投资方有代持股的,则投资方需支付给增资方代持股股权比例*本次增资价款的违约金。 16.本次增资导致原股东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原股东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原股东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17.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增资相关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及增资方的现状,同意根据本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面履行本次增资的程序。 |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报名主体须为国有参股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2.不接受意向投资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增资、不接受意向投资方通过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方式参与增资。 3.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置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 624.(略)万元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本公告截止日内交纳。 | |
(略) 置方式 | 1.增资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投资方的意向投资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 (略) 返还至投资方的“我的账户”中。 2.投资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清增资价款及付清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 (略) 返还至投资方的“我的账户”中。 3.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增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①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满,增资方启动遴选程序后,意向投资方未参加或未按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③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增资方签署《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④其他违反增资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
遴选方式 | 综合评议;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遴选: ①投资金额(80分),最高有效报价得满分80分,其余有效报价得分=80-80*(最高报价-本值)/最高报价。 ②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其实际控制人背景及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近三年本地开发经验10分,其中国有背景项4分(国有控股及以上得4分,国有参股企业得2分),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近三年本地开发经验6分(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拿地,以土地出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开发过3个及以上项目的投资者得4分,开发过1-2个项目的投资者得2分,未开发过项目的投资者得0分,所开发项目中,建筑面积(略)平米以上的项目(以规划许可证面积为准),每个项目可额外增加1分,最高2分,本项总分数不超过6分)。 ③合格意向投资方与增资方未来发展战略的协同性、互补性,可为增资方未来发展提供战略支持10分。其中提供增资方持有待开发项目( (略) 有机更新孝子祠地块一)设计方案规划、可为增资方提供战略支持情况5分,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经营管理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合格意向投资方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及专业性、合格意向投资方在与增资方主营业务相关项目管理经验、合格意向投资方对增资方未来三年经营计划(需提供书面文件)5分。 |
信息披露期 | |||
项目发布起始日期 | 2024-12-26 | 项目发布截止日期 | 2025-01-23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产生意向投资方。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公示附件 |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
附件1:意向投资者报名须知.docx | |||
附件2: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docx | |||
附件3:意向投资人投资及报价意向函.docx | |||
附件4:意向投资者承诺书.docx | |||
附件5:授权委托书.docx | |||
附件6:特别事项约定.docx |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 |||
增资协议(样稿).docx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傅女士 | 电话 | 0579-(略)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略) 505号 | 网址 | ||
融资方 | 联系人 | 鲍玉婷 | 电话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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