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关于保证检测工作公正性的承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生态环境部关于保证检测工作公正性的承诺

  为保证生态环境部松辽流域生态环境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监测与科研中心)检测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特作如下承诺:

  1.监测与科研中心坚决站在公正立场,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合同的规定,为客户提供客观、公正的检测服务,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2.监测与科研中心的一切检测活动不受上级行政管理单位或人员,以及商务、经济利益等其他任何关系的外界压力和影响,保证检测活动全过程客观独立、公平公正。

  3.监测与科研中心对客户的技术、资料及其他商业机密保密,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4.监测与科研中心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23年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等建立了管理体系,并将持续改进,严格执行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

  5.监测与科研中心检测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开展检测工作,执行检定规程,不参与有损监测与科研中心独立性和检测诚信度的活动。

  以上各项承诺在生态环境部松辽流域生态环境 (略) 网站公示,愿接受上级部门、客户及其他有关方面的监督。

   生态环境部松辽流域生态环境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

   2024年12月26日

  为保证生态环境部松辽流域生态环境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监测与科研中心)检测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特作如下承诺:

  1.监测与科研中心坚决站在公正立场,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合同的规定,为客户提供客观、公正的检测服务,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2.监测与科研中心的一切检测活动不受上级行政管理单位或人员,以及商务、经济利益等其他任何关系的外界压力和影响,保证检测活动全过程客观独立、公平公正。

  3.监测与科研中心对客户的技术、资料及其他商业机密保密,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4.监测与科研中心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23年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等建立了管理体系,并将持续改进,严格执行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

  5.监测与科研中心检测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开展检测工作,执行检定规程,不参与有损监测与科研中心独立性和检测诚信度的活动。

  以上各项承诺在生态环境部松辽流域生态环境 (略) 网站公示,愿接受上级部门、客户及其他有关方面的监督。

   生态环境部松辽流域生态环境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

   2024年12月26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