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三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硫酸招标通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唐山三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硫酸招标通告

唐山三 (略)

硫酸采购

标 文 件

招标人

唐山三 (略)

2024年12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通告

第二章 报价单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授权委托书

第一章 招标通告

招标通告

唐山三 (略) ( (略) )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生产用浓硫酸,现将有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中标方按买方的时间要求分批次送货。招标方因生产、设备或其他事项调整时,招标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二、标的物、型号规格、单位、数量、质量要求、生产厂家要求、投标保证金、标底

1.标的物:硫酸,浓度93%,硫磺酸,数量:约500吨(按实际数量结算货款)。

2.投标保证金:(略)仟元整(汇至:唐山三 (略) 账号(略)0196汇入行名称:中国 (略) 唐山海港支行,汇款用途请注明投标保证金),投标结束后转为中标方的合同保证金,在投标方按要求履行合同一个月后且无违约情况发生时由招标方一次性退还(此款不计利息)。如截止开标日期,未收到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则视为该投标无效。

3.标底价: 560元/吨。

三、资质等相关要求:投标单位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证件,经营范围中包含与标的物相对应的项目。

四、运输车辆满足当地政府对环保要求的排放标准。

、硫酸价格说明、验收及付款方式:

1.当市场价格浮动在±5%以内时,合同约定价格不变,市场价格浮动超出±5%时由双方协商进行同比例调整。

2.中标方负责送货到招标方溴素车间,招标方验收合格后,中标方于每月25日前以一票制形式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依据国家税率调整而进行补充变更),招标方挂账后于合同履行期第二个月开始视资金情况以承兑汇票方式分期付款。

、投标程序:凡有意投标者,必须仔细阅读《采购招标通告》、《报价单》及《硫酸采购合同样本》投标具体程序为:投标方将填写好的报价单、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生产(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法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字除外)、与运输公司签订的合同,投标保证金的汇款信息单。一同自行密封后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至唐山三 (略) 供销部(邮寄地址: (略) 海港经 (略) 大清河盐场,邮编:(略)),招标方不接受其它方式的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以招标方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投标方要自行评估邮件送达时间风险,提前邮寄,超出此截止时间到达邮件,一律为无效投标,招标方不予受理,相应责任由投标方自负。

(略) 公布报价单样板格式,报价单未盖公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未签字的、不符合填写规定或字迹勾抹不清无法辨认的,作 (略) 理。

、此次招标为降价竞标,有意投标者 (略) 公布的报价单格式,所报价格不得高于标底价格,(用黑色碳素笔填写)。报价单未盖公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未签字的、不符合填写规定或字迹勾抹不清无法辨认的,作 (略) 理。

投标方投标报价即视为作出以下承诺:投标前对《招标通告》、《硫酸采购合同》已仔细阅读,无任何异议。承诺完全遵守招标通告各项规定,不扰乱正常招投标秩序。若中标即按规定签订合同,完全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否则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揭标程序:开标时间提前一天通知,在唐山三 (略) 二楼会议室公开揭标(揭标前,投标方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场查验邮政特快传递(EMS)信件密封情况,未能按时到场的投标单位,视为放弃此权利并对此无异议,公司将准时揭标)。招标方对投标方所投资料进行核实审查,在资质等证件全部合规的情况下,报价最低者中标。中标方须在揭标后三个工作日后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中标方自动放弃中标,招标方另行组织招标。

、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归唐山三 (略) 供销部。

联系电话:0315-(略) 纪检监督电话:0315-(略)

唐山三 (略)

2024年12月25日

第二章 报价单

报 价 单 唐山三 (略) : 根据贵单位要求,我方现报价如下:

名称

数量(吨)

含税含运价(元/吨)

总金额(元)

备注

93%硫酸

约500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报价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工业品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SYQY-XN-CG-24

合同签订地:大清河盐场

买方:唐山三 (略)

卖方:

签订时间:2024

卖方向买方销售下列产品,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特签订以下条款,以便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

1、产品名称:硫酸。

2、规格型号:浓度93%,硫磺酸 。

3、含税单价: 元/吨 ,数量:约500吨 (以买方实际需求数量为准),总金额约: 万元。当市场价格浮动在±5%以内时,合同约定价格不变,市场价格浮动超出±5%时由双方协商进行同比例调整。

5、交货时间:按买方要求分批次送货。

第二条 质量要求:产品执行 国家 标准。

第三条 包装要求、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及运费承担:

卖 (略) 槽车运输方式,在约定时间将货物送至买方溴素车间,运送过程中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五条 检验期限、标准、方式 (略) 理:

1、验收期限:买方应在收到货物后 3 天内按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标准组织货物验收。

2、验收方式:

(1)重量验收:按卖方提供的发货凭单验收,以买方的实际过磅数量为准。买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货物后 24 小时内书面(电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下同)通知卖方。

(2)质量验收:卖方提供出厂前的产品检验报告,验收标准执行第二条约定的质量要求。货到买方后,由买方抽样检验,检验合格后予以验收。如买方有异议,应在 24 小时内书面通知卖方。

3、 (略) 理:

如发生重量、质量异议,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书面通知后 48小时 内派人 (略) 理产品异议,否则视为对产品异议的认可。如卖方对买方的检验结果有异议,可将共同封存的样品送 合同签订地 检验机构检测。如检测结果与买方检验结果无重大差异则检测费由卖方承担,否则由买方承担。

4、质量保证:卖方对产品质保 1年 ,质量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买卖双 (略) 理,执行标准参照《唐山三 (略) 93%浓硫酸质量管理规定》,买卖双方经协商未达 (略) 理意见的,买方可拒绝收货,卖方应无条件退货,同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卖方以一票制形式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依据国家税率调整而进行补充变更),买方挂账后视资金情况以承兑汇票方式分期付款。

第七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如遇到下述情况之一时,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1、当事人一方遇解散、关闭、停产或受到起诉等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

2、工商部门给 (略) 罚时。

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涉及合同的法定解除,按相关法律执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卖方不能足额交货的,应向买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10 %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订立合同时买卖双方能预见到的、可得利益损失。

2、卖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向买方支付迟交货款 1 ‰的违约金,并承担买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3、卖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约定,如果买方同意使用的,卖方应当降价;如果买方不同意使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卖方负责调换或退货,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卖方不能调换或退货的,按不 (略) 理。

4、卖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买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5、买方在约定的交货时间、地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有接收货物的义务,买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接收货物给卖方带来的损失由买方承担。

6、双方对合同条款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否则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事件发生后7 天内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交付另一方。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仍应各自努力继续执行合同。在一方因不可抗力受阻达连续4 周以上时,另一方有权自行解除合同。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合同签订 所在地 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若货物有样品,可凭样品验收,签订合同时应由双方封存样品。

2、卖方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环保等管理体系有关规定,未侵犯任何第三者知识产权。生产过程中遵守《劳动法》及ETI 基本法规,未使用强制劳动力、罪犯劳工、童工等,不存在侵害员工权利的行为,否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切损失赔偿责任 (略) 理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自 2024 年 月 日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

第十四条 本合同是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传真件、扫描件真实有效,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买 方(盖章)

卖 方(盖章)

单位名称:

唐山三 (略)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唐山海 (略) 大清河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0315-(略)

电话:

传真:

0315-(略)

传真:

开户银行:

中国 (略) 唐山海港支行

开户银行:

账号:

(略)0196

账号:

税号:

(略)88T

税号:

邮政编码:

(略)

邮政编码:

第四章 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受托人姓名: 性别:

单位: 职务:

一、代理事项:

1、参与唐山三 (略) 招投标、签订合同、结算货款等事宜。

二、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人(公章): 受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唐山三 (略)

硫酸采购

标 文 件

招标人

唐山三 (略)

2024年12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通告

第二章 报价单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授权委托书

第一章 招标通告

招标通告

唐山三 (略) ( (略) )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生产用浓硫酸,现将有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中标方按买方的时间要求分批次送货。招标方因生产、设备或其他事项调整时,招标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二、标的物、型号规格、单位、数量、质量要求、生产厂家要求、投标保证金、标底

1.标的物:硫酸,浓度93%,硫磺酸,数量:约500吨(按实际数量结算货款)。

2.投标保证金:(略)仟元整(汇至:唐山三 (略) 账号(略)0196汇入行名称:中国 (略) 唐山海港支行,汇款用途请注明投标保证金),投标结束后转为中标方的合同保证金,在投标方按要求履行合同一个月后且无违约情况发生时由招标方一次性退还(此款不计利息)。如截止开标日期,未收到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则视为该投标无效。

3.标底价: 560元/吨。

三、资质等相关要求:投标单位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证件,经营范围中包含与标的物相对应的项目。

四、运输车辆满足当地政府对环保要求的排放标准。

、硫酸价格说明、验收及付款方式:

1.当市场价格浮动在±5%以内时,合同约定价格不变,市场价格浮动超出±5%时由双方协商进行同比例调整。

2.中标方负责送货到招标方溴素车间,招标方验收合格后,中标方于每月25日前以一票制形式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依据国家税率调整而进行补充变更),招标方挂账后于合同履行期第二个月开始视资金情况以承兑汇票方式分期付款。

、投标程序:凡有意投标者,必须仔细阅读《采购招标通告》、《报价单》及《硫酸采购合同样本》投标具体程序为:投标方将填写好的报价单、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生产(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法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字除外)、与运输公司签订的合同,投标保证金的汇款信息单。一同自行密封后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至唐山三 (略) 供销部(邮寄地址: (略) 海港经 (略) 大清河盐场,邮编:(略)),招标方不接受其它方式的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以招标方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投标方要自行评估邮件送达时间风险,提前邮寄,超出此截止时间到达邮件,一律为无效投标,招标方不予受理,相应责任由投标方自负。

(略) 公布报价单样板格式,报价单未盖公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未签字的、不符合填写规定或字迹勾抹不清无法辨认的,作 (略) 理。

、此次招标为降价竞标,有意投标者 (略) 公布的报价单格式,所报价格不得高于标底价格,(用黑色碳素笔填写)。报价单未盖公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未签字的、不符合填写规定或字迹勾抹不清无法辨认的,作 (略) 理。

投标方投标报价即视为作出以下承诺:投标前对《招标通告》、《硫酸采购合同》已仔细阅读,无任何异议。承诺完全遵守招标通告各项规定,不扰乱正常招投标秩序。若中标即按规定签订合同,完全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否则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揭标程序:开标时间提前一天通知,在唐山三 (略) 二楼会议室公开揭标(揭标前,投标方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场查验邮政特快传递(EMS)信件密封情况,未能按时到场的投标单位,视为放弃此权利并对此无异议,公司将准时揭标)。招标方对投标方所投资料进行核实审查,在资质等证件全部合规的情况下,报价最低者中标。中标方须在揭标后三个工作日后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中标方自动放弃中标,招标方另行组织招标。

、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归唐山三 (略) 供销部。

联系电话:0315-(略) 纪检监督电话:0315-(略)

唐山三 (略)

2024年12月25日

第二章 报价单

报 价 单 唐山三 (略) : 根据贵单位要求,我方现报价如下:

名称

数量(吨)

含税含运价(元/吨)

总金额(元)

备注

93%硫酸

约500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报价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工业品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SYQY-XN-CG-24

合同签订地:大清河盐场

买方:唐山三 (略)

卖方:

签订时间:2024

卖方向买方销售下列产品,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特签订以下条款,以便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

1、产品名称:硫酸。

2、规格型号:浓度93%,硫磺酸 。

3、含税单价: 元/吨 ,数量:约500吨 (以买方实际需求数量为准),总金额约: 万元。当市场价格浮动在±5%以内时,合同约定价格不变,市场价格浮动超出±5%时由双方协商进行同比例调整。

5、交货时间:按买方要求分批次送货。

第二条 质量要求:产品执行 国家 标准。

第三条 包装要求、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及运费承担:

卖 (略) 槽车运输方式,在约定时间将货物送至买方溴素车间,运送过程中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五条 检验期限、标准、方式 (略) 理:

1、验收期限:买方应在收到货物后 3 天内按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标准组织货物验收。

2、验收方式:

(1)重量验收:按卖方提供的发货凭单验收,以买方的实际过磅数量为准。买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货物后 24 小时内书面(电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下同)通知卖方。

(2)质量验收:卖方提供出厂前的产品检验报告,验收标准执行第二条约定的质量要求。货到买方后,由买方抽样检验,检验合格后予以验收。如买方有异议,应在 24 小时内书面通知卖方。

3、 (略) 理:

如发生重量、质量异议,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书面通知后 48小时 内派人 (略) 理产品异议,否则视为对产品异议的认可。如卖方对买方的检验结果有异议,可将共同封存的样品送 合同签订地 检验机构检测。如检测结果与买方检验结果无重大差异则检测费由卖方承担,否则由买方承担。

4、质量保证:卖方对产品质保 1年 ,质量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买卖双 (略) 理,执行标准参照《唐山三 (略) 93%浓硫酸质量管理规定》,买卖双方经协商未达 (略) 理意见的,买方可拒绝收货,卖方应无条件退货,同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卖方以一票制形式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依据国家税率调整而进行补充变更),买方挂账后视资金情况以承兑汇票方式分期付款。

第七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如遇到下述情况之一时,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1、当事人一方遇解散、关闭、停产或受到起诉等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

2、工商部门给 (略) 罚时。

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涉及合同的法定解除,按相关法律执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卖方不能足额交货的,应向买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10 %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订立合同时买卖双方能预见到的、可得利益损失。

2、卖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向买方支付迟交货款 1 ‰的违约金,并承担买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3、卖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约定,如果买方同意使用的,卖方应当降价;如果买方不同意使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卖方负责调换或退货,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卖方不能调换或退货的,按不 (略) 理。

4、卖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买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5、买方在约定的交货时间、地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有接收货物的义务,买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接收货物给卖方带来的损失由买方承担。

6、双方对合同条款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否则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事件发生后7 天内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交付另一方。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仍应各自努力继续执行合同。在一方因不可抗力受阻达连续4 周以上时,另一方有权自行解除合同。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合同签订 所在地 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若货物有样品,可凭样品验收,签订合同时应由双方封存样品。

2、卖方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环保等管理体系有关规定,未侵犯任何第三者知识产权。生产过程中遵守《劳动法》及ETI 基本法规,未使用强制劳动力、罪犯劳工、童工等,不存在侵害员工权利的行为,否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切损失赔偿责任 (略) 理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自 2024 年 月 日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

第十四条 本合同是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传真件、扫描件真实有效,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买 方(盖章)

卖 方(盖章)

单位名称:

唐山三 (略)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唐山海 (略) 大清河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0315-(略)

电话:

传真:

0315-(略)

传真:

开户银行:

中国 (略) 唐山海港支行

开户银行:

账号:

(略)0196

账号:

税号:

(略)88T

税号:

邮政编码:

(略)

邮政编码:

第四章 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受托人姓名: 性别:

单位: 职务:

一、代理事项:

1、参与唐山三 (略) 招投标、签订合同、结算货款等事宜。

二、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人(公章): 受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