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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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三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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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第三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略) (略) 网站/ (略) (略) (http://**)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林财磋商采购-2024-CS110
2、项目名称: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第三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林财磋商采购-2024-#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第三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2采购内容:地块现场勘查、土地历史资料收集、人员访谈调查、场地布点、土壤检测、地块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及组织专家评审,出具土壤污染调查报告(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5.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及地方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内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 (略) 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从成立月份起的财务证明资料);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书面承诺)。
3.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 (略)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 (略) ”《http://**.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页附在响应文件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4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略) 罚。)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略) 罚。)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7日 至 2025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网站/ (略) (略) (http://**)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3.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需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略) (略) 网站(http://**)完成CA 注册;具体办理流程 (略) (略) 网站(http://**)-服务指南-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投标(响应)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略) 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1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略)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点击【登录】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中国 (略) 》、《 (略) (河南省· (略) )》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略) (http://www.ccgp-http://**/anyang), (略) 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特别说明:因系统字符限制,公告项目基本情况中的6.所述“合同履约期限:90日历天内完成”,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 (略) 域的土壤调查工作,出具土壤污染调查报告,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和环保系统备案工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自然资 (略)
地址: (略) 长春大道东段
联系人:桑永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略) 总部大厦D040号
联系人:郭林芳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桑永芳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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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第三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略) (略) 网站/ (略) (略) (http://**)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林财磋商采购-2024-CS110
2、项目名称: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第三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林财磋商采购-2024-#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第三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2采购内容:地块现场勘查、土地历史资料收集、人员访谈调查、场地布点、土壤检测、地块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及组织专家评审,出具土壤污染调查报告(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5.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及地方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内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 (略) 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从成立月份起的财务证明资料);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书面承诺)。
3.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 (略)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 (略) ”《http://**.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页附在响应文件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4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略) 罚。)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略) 罚。)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7日 至 2025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网站/ (略) (略) (http://**)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3.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需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略) (略) 网站(http://**)完成CA 注册;具体办理流程 (略) (略) 网站(http://**)-服务指南-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投标(响应)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略) 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1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略)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点击【登录】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中国 (略) 》、《 (略) (河南省· (略) )》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略) (http://www.ccgp-http://**/anyang), (略) 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特别说明:因系统字符限制,公告项目基本情况中的6.所述“合同履约期限:90日历天内完成”,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 (略) 域的土壤调查工作,出具土壤污染调查报告,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和环保系统备案工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自然资 (略)
地址: (略) 长春大道东段
联系人:桑永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略) 总部大厦D040号
联系人:郭林芳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桑永芳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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