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省级配套结余实施2024年清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奖补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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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省级配套结余实施2024年清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奖补项目的公示

  根据《 (略) (略)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配套的通知》(清财农〔2023〕86号)文件精神, (略) 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配套* (略) , (略) 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项目进展实际,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使用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配套结余40.*元的“2024 (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奖补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6日—12月30日,共5天。

  二、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三、联系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略) 人民政府大楼226室,联系电话:*。

  附件:2024 (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奖补项目明细表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

1.附件:2024 (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奖补项目明细表.xlsx

  根据《 (略) (略)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配套的通知》(清财农〔2023〕86号)文件精神, (略) 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配套* (略) , (略) 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项目进展实际,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使用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配套结余40.*元的“2024 (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奖补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6日—12月30日,共5天。

  二、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三、联系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略) 人民政府大楼226室,联系电话:*。

  附件:2024 (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奖补项目明细表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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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024 (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奖补项目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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