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吊销处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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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吊销处罚公告

根据国 (略) 、国 (略) 《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 (略) 、 (略) 、 (略) 《转 (略) (略) 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工商企管〔2016〕17号)精神,以及《 (略) 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之相关规定, (略) (略) 等123家企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反了《 (略) 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等的规定,已构成违法行为。依据《 (略) 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等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其中,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由股东组织清算组负责清算。

其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其投资设立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本局在 (略) 罚决定之前,已按法定程序公告告知当事人拟作 (略) 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及其依法享有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行使陈述、申辩及听证权。

本处罚决定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当事人如 (略) 罚决定,可在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60 (略)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处罚决定书.xlsx

处罚决定书.zip


(略) (略) 场 (略)

2024年12月26日


根据国 (略) 、国 (略) 《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 (略) 、 (略) 、 (略) 《转 (略) (略) 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工商企管〔2016〕17号)精神,以及《 (略) 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之相关规定, (略) (略) 等123家企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反了《 (略) 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等的规定,已构成违法行为。依据《 (略) 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等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其中,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由股东组织清算组负责清算。

其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其投资设立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本局在 (略) 罚决定之前,已按法定程序公告告知当事人拟作 (略) 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及其依法享有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行使陈述、申辩及听证权。

本处罚决定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当事人如 (略) 罚决定,可在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60 (略)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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