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5年节假日放假和冬夏季作息时间安排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5年节假日放假和冬夏季作息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 (略) 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略) 令第795号)、《 (略) 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和《新疆维吾 (略) 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新疆维吾 (略) 少数民族安度过节日假期。
二、冬夏季作息时间安排
(一)夏季作息时间:自2025年5月1日起实行夏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为: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
(二)冬季作息时间:自2025年10月1日起实行冬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为: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
新疆维吾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2月24日
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 (略) 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略) 令第795号)、《 (略) 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和《新疆维吾 (略) 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新疆维吾 (略) 少数民族安度过节日假期。
二、冬夏季作息时间安排
(一)夏季作息时间:自2025年5月1日起实行夏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为: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
(二)冬季作息时间:自2025年10月1日起实行冬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为: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
新疆维吾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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