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5年节假日放假和冬夏季作息时间安排的通知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5年节假日放假和冬夏季作息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 (略) 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略) 令第795号)、《 (略) 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和《新疆维吾 (略) 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新疆维吾 (略) 少数民族安度过节日假期。

二、冬夏季作息时间安排

(一)夏季作息时间:自2025年5月1日起实行夏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为: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

(二)冬季作息时间:自2025年10月1日起实行冬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为: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


新疆维吾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2月24日


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 (略) 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略) 令第795号)、《 (略) 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和《新疆维吾 (略) 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新疆维吾 (略) 少数民族安度过节日假期。

二、冬夏季作息时间安排

(一)夏季作息时间:自2025年5月1日起实行夏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为: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

(二)冬季作息时间:自2025年10月1日起实行冬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为: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


新疆维吾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2月24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