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安龙县2024年度乡村振兴示范行政村建设奖补项目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达安龙县2024年度乡村振兴示范行政村建设奖补项目资金的通知
安龙县万峰湖镇、普坪镇、栖凤街道办:
根据《 (略) 、州 (略) 关于下达黔西南州2024年度乡村振兴示范行政村建设奖补项目资金的通知》(州财农〔2024〕5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行政村建设奖补项目资金*元下达给你们(其中安龙县万峰湖镇坝盘村*元、安龙县栖凤街道办者跃村*元、安龙县普坪镇乐庄村*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属于一次性补助,支出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分类科目列入“*-基础设施建设”。
二、该资金主要用于获奖补村(社区)围绕“富、学、乐、美”进行提升改造,也可调剂用于 2025 年省级“四在农家·和美乡村”示范点打造;
三、要进一步加强项目评估和论证,切实做好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有序推进项目前期论证、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等工作,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引导群众参与资金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对于该资金投入所形成的固定资产,要建立建全管护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村民自觉投入到维护和管理中来,确保使用效果长久有效。
五、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
六、请按相关规定做好资金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安龙县2024年度乡村振兴示范行政村建设奖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安 (略) 安龙县 (略)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安龙县2024年度乡村振兴示范行政村建设奖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黔西南州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行政村建设奖补项目 | ||||||||
县主管部门 | 县 (略) | 县财政部门 | (略) | ||||||
资金来源 | 年度资金情况 | ||||||||
资金总额(万元): | 300 | ||||||||
财政拨款 | 300 | ||||||||
其中:上级补助 | 300 | ||||||||
本级安排 | 0 |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获奖补村围绕“富、学、乐、美”提升改造,也可调剂用于2025年省级“四在农家·和美乡村”示范点打造。 | ||||||||
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说明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四在农家·和美乡村”示范村 | 3个 | 乐庄村1个,者跃村1个,坝盘村1个。 | |||||
质量指标 | 示范村建设合格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实施时限 | 1年 | |||||||
成本指标 | 州级财政预算支持乡村振兴资金 | *元/村 | |||||||
效果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人民群众幸福感、归属感 | 不断增强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推动乡村建设提质增效 | 有效推动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收益群众满意度 | ≥95% | ||||||
安龙县万峰湖镇、普坪镇、栖凤街道办:
根据《 (略) 、州 (略) 关于下达黔西南州2024年度乡村振兴示范行政村建设奖补项目资金的通知》(州财农〔2024〕5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行政村建设奖补项目资金*元下达给你们(其中安龙县万峰湖镇坝盘村*元、安龙县栖凤街道办者跃村*元、安龙县普坪镇乐庄村*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属于一次性补助,支出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分类科目列入“*-基础设施建设”。
二、该资金主要用于获奖补村(社区)围绕“富、学、乐、美”进行提升改造,也可调剂用于 2025 年省级“四在农家·和美乡村”示范点打造;
三、要进一步加强项目评估和论证,切实做好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有序推进项目前期论证、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等工作,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引导群众参与资金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对于该资金投入所形成的固定资产,要建立建全管护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村民自觉投入到维护和管理中来,确保使用效果长久有效。
五、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
六、请按相关规定做好资金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安龙县2024年度乡村振兴示范行政村建设奖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安 (略) 安龙县 (略)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安龙县2024年度乡村振兴示范行政村建设奖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黔西南州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行政村建设奖补项目 | ||||||||
县主管部门 | 县 (略) | 县财政部门 | (略) | ||||||
资金来源 | 年度资金情况 | ||||||||
资金总额(万元): | 300 | ||||||||
财政拨款 | 300 | ||||||||
其中:上级补助 | 300 | ||||||||
本级安排 | 0 |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获奖补村围绕“富、学、乐、美”提升改造,也可调剂用于2025年省级“四在农家·和美乡村”示范点打造。 | ||||||||
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说明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四在农家·和美乡村”示范村 | 3个 | 乐庄村1个,者跃村1个,坝盘村1个。 | |||||
质量指标 | 示范村建设合格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实施时限 | 1年 | |||||||
成本指标 | 州级财政预算支持乡村振兴资金 | *元/村 | |||||||
效果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人民群众幸福感、归属感 | 不断增强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推动乡村建设提质增效 | 有效推动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收益群众满意度 | ≥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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