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邀请函采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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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邀请函采前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2025年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邀请函采前

2024-12-26

(略) (略) 2025年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一、招标条件

本 (略) (略) 2025年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已由项目审批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略) (略) 办公70人工作日通勤服务, 市 (略) 、市内 (略) 共2 (略) , (略) 单程约25公里。

范围:早晚班通勤车服务

项目预算:19.*元(每台限价395元/台/天,两台合计790元台/天, 2025年全年工作日约250天)

服务期限: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从事通勤服务的经营者必须“三证齐全”(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 (略) 或 (略) (略)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对 (略) 具有侵权行为的企业。

6.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7.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四、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31日17时00分到2025年01月0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进入《中国邮 (略) 》线上获取采购文件。

(1) (略) 注册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办理CA证书后详细阅读操作手册,线上自行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2)CA办理及采购文件获取:进入《 中 国 邮 政 电 子 采 购 与 供 应 平 台 》http://**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报名表)-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下载采购文件)。平台服务电话:*(周一-周五8:30-18:00)。

4.2获取文件时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如分支机构报名需同时提供分支 (略) 对其分支机构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3、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4、文件获取登记表(供应商需自行下载打印手填)。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网上、现场纸质递交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5年01月08日09时30分

谈判地点:辽宁恒信 (略) ( (略) (略) 珍珠街21-5号)。

七、其他

(略) (略) 对 (略) (略) 2025年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人: (略) (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2025年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通勤车服务。市 (略) 、市内 (略) 共2 (略) 。

四、拟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实际情况符合《 (略) 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规定“第四条(一)3.属于业务置换、 (略) 客户,或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以及公司客户指定的合作方,按照合作协议需从唯一 (略) 采购相关工程、货物及服务的;如相关协议有合作金额等要求,则按照相关要求办理;”的适用情形。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 (略) 公 (略) (略)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地址: (略) 胜利街1095号

五、公示期限:该项目的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6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止。

六、异议的受理方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反馈给采购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邮政公司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91号

联 系 人:崔颖

联系电话:0415-*

电子邮箱:*@*q.com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恒信 (略)

地 址: (略) (略) 珍珠街21-5号

联 系 人:王颖

联系电话:0415-*

电子邮箱:*@*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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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丹东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2025年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邀请函采前

2024-12-26

(略) (略) 2025年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一、招标条件

本 (略) (略) 2025年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已由项目审批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略) (略) 办公70人工作日通勤服务, 市 (略) 、市内 (略) 共2 (略) , (略) 单程约25公里。

范围:早晚班通勤车服务

项目预算:19.*元(每台限价395元/台/天,两台合计790元台/天, 2025年全年工作日约250天)

服务期限: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从事通勤服务的经营者必须“三证齐全”(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 (略) 或 (略) (略)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对 (略) 具有侵权行为的企业。

6.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7.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四、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31日17时00分到2025年01月0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进入《中国邮 (略) 》线上获取采购文件。

(1) (略) 注册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办理CA证书后详细阅读操作手册,线上自行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2)CA办理及采购文件获取:进入《 中 国 邮 政 电 子 采 购 与 供 应 平 台 》http://**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报名表)-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下载采购文件)。平台服务电话:*(周一-周五8:30-18:00)。

4.2获取文件时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如分支机构报名需同时提供分支 (略) 对其分支机构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3、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4、文件获取登记表(供应商需自行下载打印手填)。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网上、现场纸质递交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5年01月08日09时30分

谈判地点:辽宁恒信 (略) ( (略) (略) 珍珠街21-5号)。

七、其他

(略) (略) 对 (略) (略) 2025年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人: (略) (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2025年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通勤车服务。市 (略) 、市内 (略) 共2 (略) 。

四、拟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实际情况符合《 (略) 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规定“第四条(一)3.属于业务置换、 (略) 客户,或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以及公司客户指定的合作方,按照合作协议需从唯一 (略) 采购相关工程、货物及服务的;如相关协议有合作金额等要求,则按照相关要求办理;”的适用情形。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 (略) 公 (略) (略)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地址: (略) 胜利街1095号

五、公示期限:该项目的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6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止。

六、异议的受理方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反馈给采购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邮政公司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91号

联 系 人:崔颖

联系电话:0415-*

电子邮箱:*@*q.com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恒信 (略)

地 址: (略) (略) 珍珠街21-5号

联 系 人:王颖

联系电话:0415-*

电子邮箱:*@*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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