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网站(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安北磋商采购-2024-17 | |||||||||||
2、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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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自助报道终端、电子定位终端、自助矫正终端(移动式)、网络高清半球、 (略) 矫正督查指挥管理智能终端、交换机、 (略) 矫正指挥综合管理服务软件(服务端), (略) 矫正综合管理矫情态势软件(服务端)等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集成服务。 5.2采购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5.4质保期:一年 | |||||||||||
6、合同履行期限:30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专项资格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 假材料的有关规 (略) 罚。 3.2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经营范围登记证照(以分公司等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名义作为投标人的, (略) 或所属法人机构资格、资质、业绩案例、人员证书等相关资料参与投标, (略) 或所属法人机构的授权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 2022 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 ■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及专业人员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略) 罚。 (5)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 (略)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 (略) 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略) 罚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略) 罚。 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由磋商小组进行文件审查,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2月27日 至 2025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略) 网站(http://**) | |||||||||||
3.方式:网上下载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略) 网上上传递交、并由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1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略) 第 三 开标厅(( (略) 文峰大道东段 559 (略) 民之家)。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 (略) (略) 》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7.1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 (略) 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7.2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根据豫财购〔2017〕10 号和安财购〔2017〕7 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略) (http://**), (略) 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7.3 网上电子 (略) 址 7.3.1 (略) (略) 网站(http://**)”。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略) (略) (略) | |||||||||||
地址: (略) (略) 安阳桥村东街北段 | |||||||||||
联系人:史国平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 (略) | |||||||||||
地址: (略) (略) 永安街3巷10号楼 | |||||||||||
联系人:于娟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于娟 | |||||||||||
联系方式:* |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网站(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安北磋商采购-2024-17 | |||||||||||
2、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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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自助报道终端、电子定位终端、自助矫正终端(移动式)、网络高清半球、 (略) 矫正督查指挥管理智能终端、交换机、 (略) 矫正指挥综合管理服务软件(服务端), (略) 矫正综合管理矫情态势软件(服务端)等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集成服务。 5.2采购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5.4质保期:一年 | |||||||||||
6、合同履行期限:30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专项资格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 假材料的有关规 (略) 罚。 3.2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经营范围登记证照(以分公司等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名义作为投标人的, (略) 或所属法人机构资格、资质、业绩案例、人员证书等相关资料参与投标, (略) 或所属法人机构的授权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 2022 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 ■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及专业人员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略) 罚。 (5)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 (略)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 (略) 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略) 罚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略) 罚。 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由磋商小组进行文件审查,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2月27日 至 2025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略) 网站(http://**) | |||||||||||
3.方式:网上下载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略) 网上上传递交、并由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1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略) 第 三 开标厅(( (略) 文峰大道东段 559 (略) 民之家)。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 (略) (略) 》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7.1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 (略) 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7.2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根据豫财购〔2017〕10 号和安财购〔2017〕7 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略) (http://**), (略) 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7.3 网上电子 (略) 址 7.3.1 (略) (略) 网站(http://**)”。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略) (略) (略) | |||||||||||
地址: (略) (略) 安阳桥村东街北段 | |||||||||||
联系人:史国平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 (略) | |||||||||||
地址: (略) (略) 永安街3巷10号楼 | |||||||||||
联系人:于娟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于娟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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