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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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第三轮省环保督察反馈:“《近年来, (略) 开展多轮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行动,但整治力度不够,未形成有效震慑,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环境问题依旧多发。督察组随机抽查了20家企业,半数以上存在违法问题。 (略) 派瑞特 (略) 、 (略) 停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企业工作人员在督察组现场检查时才临时开启。 (略) 、 (略) 、聚 (略) 、 (略) 等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气未收集、废气收集管道破损、处理设施中活性炭长期不更换等问题普遍存在。涡阳县盛鸿绿色装配式建筑智能制造工厂项目大量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水性漆使用占比仅1%左右,远低于环评要求的20%”问题。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省环保督察反馈, (略) 开展多轮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行动,但整治力度不够,未形成有效震慑,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环境问题依旧多发。

二、整改实施主体

涡阳县委、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1.科学论证涡阳县盛鸿绿色装配式建筑智能制造工厂项目水性漆源头替代比例,根据结果,决定水性漆源头替代比例。

2.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的日常监管,依法 (略) VOCs无组织排放不能满足控制标准、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

3.开展企业用电监控试点工作,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保障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四、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

五、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 (略) 等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经查,该公司存在使用低效VOCs治理设施、管道破损问题,我县已责令其进行整改,使用多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物废气进 (略) 理,对破损风机管道进行修复,并对该企业进行常态化监管,督促其正常使用和维护治污设施。

二是关于盛鸿绿色装配式建筑智能制造工厂项目大量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问题,该企业于2023年曾开展过水性漆替代工作,因水性漆的抗腐蚀性能达不到客户要求,导致发生大量售后问题,停止实施。该企业组织专家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后评价,并在县生 (略) 备案。 (略) 目前使用的醇酸漆和环氧漆均符合《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限值要求,喷涂废气通过“多级干式过滤+沸石转轮+RTO焚烧装置”处置后稳定达标排放,待研发出新技术、新工艺后,再实施水性漆替代。

三是持续加强对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监管,帮扶指导企业制定“一厂一策”整改方案。要求企业对产排污现状进行分析,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规范设置废气收集装置,明确活性炭更换周期,提高废 (略) 理效率;规范设立原辅料台账,定期开展自行监测, (略) 置危废。

四是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精准发现 (略) 置问题。 (略) (略) 开展非现场监管,发现企业用电特征异常的或在线数据超标的情况,及时对企业进行帮扶指导,督促企业保障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在线数据稳定达标。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略) (略) 初验,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8日,共10个工作日) (略) (略) 反映。

监督电话:0558-#

邮箱:*@*63.com

2024年12月25日


2023年第三轮省环保督察反馈:“《近年来, (略) 开展多轮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行动,但整治力度不够,未形成有效震慑,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环境问题依旧多发。督察组随机抽查了20家企业,半数以上存在违法问题。 (略) 派瑞特 (略) 、 (略) 停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企业工作人员在督察组现场检查时才临时开启。 (略) 、 (略) 、聚 (略) 、 (略) 等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气未收集、废气收集管道破损、处理设施中活性炭长期不更换等问题普遍存在。涡阳县盛鸿绿色装配式建筑智能制造工厂项目大量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水性漆使用占比仅1%左右,远低于环评要求的20%”问题。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省环保督察反馈, (略) 开展多轮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行动,但整治力度不够,未形成有效震慑,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环境问题依旧多发。

二、整改实施主体

涡阳县委、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1.科学论证涡阳县盛鸿绿色装配式建筑智能制造工厂项目水性漆源头替代比例,根据结果,决定水性漆源头替代比例。

2.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的日常监管,依法 (略) VOCs无组织排放不能满足控制标准、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

3.开展企业用电监控试点工作,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保障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四、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

五、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 (略) 等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经查,该公司存在使用低效VOCs治理设施、管道破损问题,我县已责令其进行整改,使用多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物废气进 (略) 理,对破损风机管道进行修复,并对该企业进行常态化监管,督促其正常使用和维护治污设施。

二是关于盛鸿绿色装配式建筑智能制造工厂项目大量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问题,该企业于2023年曾开展过水性漆替代工作,因水性漆的抗腐蚀性能达不到客户要求,导致发生大量售后问题,停止实施。该企业组织专家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后评价,并在县生 (略) 备案。 (略) 目前使用的醇酸漆和环氧漆均符合《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限值要求,喷涂废气通过“多级干式过滤+沸石转轮+RTO焚烧装置”处置后稳定达标排放,待研发出新技术、新工艺后,再实施水性漆替代。

三是持续加强对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监管,帮扶指导企业制定“一厂一策”整改方案。要求企业对产排污现状进行分析,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规范设置废气收集装置,明确活性炭更换周期,提高废 (略) 理效率;规范设立原辅料台账,定期开展自行监测, (略) 置危废。

四是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精准发现 (略) 置问题。 (略) (略) 开展非现场监管,发现企业用电特征异常的或在线数据超标的情况,及时对企业进行帮扶指导,督促企业保障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在线数据稳定达标。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略) (略) 初验,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8日,共10个工作日) (略) (略) 反映。

监督电话:0558-#

邮箱:*@*63.com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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