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之江汇网络学习空间优质教学工具征集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 (略) 地方和学校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浙 (略) (之 (略) 学校)应用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落实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浙 (略) (之 (略) 学校)网络学习空间服务质量提升,为全省师生提供更好服务,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拟向社会征集优质教学工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对象
省内中小学师生。
二、申报范围
各级各类教育企业。
三、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内容为面向教师备课、授课、研修、互动,以及面向师生各学科教与学支撑等方面的教学工具。申报入 (略) 络学习空间的教学工具要求能充分体现人工智能等技术先进性,能充分满足教学一线实际需求并有较好社会影响力,能为省内师生或特定对象提供免费服务,能确保 (略) 络学习空间实现“用户通、数据通、资源通”。
四、征集流程
本次征集工作采取滚动征集方式,相关单位教学工具入驻申报无时间限制,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根据申报情况,按需组 (略) 络学习空间教学工具入驻评审。
(一)提交申报
申报单位需填报教学工具入驻申报表(附件)。
(二)专家评审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将邀请高校、教育技术部门、教研部门、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教学应用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由申报单位提供 (略) 络安全承诺,配合完 (略) 络学习空间教学工具入驻技术对接,并在承诺服务期内提供运维服务支持。
(三)应用推广
本次征集入选的教学工具应通 (略) (略) 发布,并供全省师生免费使用。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将围绕教学工具与教育教学场景深度融合,开展典型应用案例征集等应用推广活动。
五、注意事项
(一)活动须知
1.申报单位提交的教学工具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工具功能要符合教育教学特点和规律,且不得出现植入性广告。
2.申报单位需对教学工具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如存在侵权行为,相关责任由工具提供单位承担。
3.入驻教学工具原则上提供的服务期不少于3年,服务期结束后可自动延期使用。如申报单位申请应用下架的,应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教学工具下架过渡期。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有权根据应用绩效对入驻教学工具进行动态管理。
(二)联系方式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邮箱:*@*q.com。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024年12月26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 (略) 地方和学校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浙 (略) (之 (略) 学校)应用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落实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浙 (略) (之 (略) 学校)网络学习空间服务质量提升,为全省师生提供更好服务,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拟向社会征集优质教学工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对象
省内中小学师生。
二、申报范围
各级各类教育企业。
三、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内容为面向教师备课、授课、研修、互动,以及面向师生各学科教与学支撑等方面的教学工具。申报入 (略) 络学习空间的教学工具要求能充分体现人工智能等技术先进性,能充分满足教学一线实际需求并有较好社会影响力,能为省内师生或特定对象提供免费服务,能确保 (略) 络学习空间实现“用户通、数据通、资源通”。
四、征集流程
本次征集工作采取滚动征集方式,相关单位教学工具入驻申报无时间限制,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根据申报情况,按需组 (略) 络学习空间教学工具入驻评审。
(一)提交申报
申报单位需填报教学工具入驻申报表(附件)。
(二)专家评审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将邀请高校、教育技术部门、教研部门、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教学应用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由申报单位提供 (略) 络安全承诺,配合完 (略) 络学习空间教学工具入驻技术对接,并在承诺服务期内提供运维服务支持。
(三)应用推广
本次征集入选的教学工具应通 (略) (略) 发布,并供全省师生免费使用。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将围绕教学工具与教育教学场景深度融合,开展典型应用案例征集等应用推广活动。
五、注意事项
(一)活动须知
1.申报单位提交的教学工具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工具功能要符合教育教学特点和规律,且不得出现植入性广告。
2.申报单位需对教学工具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如存在侵权行为,相关责任由工具提供单位承担。
3.入驻教学工具原则上提供的服务期不少于3年,服务期结束后可自动延期使用。如申报单位申请应用下架的,应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教学工具下架过渡期。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有权根据应用绩效对入驻教学工具进行动态管理。
(二)联系方式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邮箱:*@*q.com。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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