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速公路凌海车辆救援实训基地建设工程2024年度挖掘机、铲车等租赁项目重新询比采购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辽宁省高速公路凌海车辆救援实训基地建设工程2024年度挖掘机、铲车等租赁项目重新询比采购公告

辽宁省高速公路凌海车辆救援实训基地建设工程2024年度挖掘机、铲车等租赁项目重新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辽宁 (略) 凌海车辆救援实训基地建设工程2024年度挖掘机、铲车等租赁项目重新询比采购 (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00% ,本项目采购人为 辽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本项目因第一次采购失败,现进行重新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辽 (略) (略) 承建2023年辽宁 (略) 凌海车辆救援实训基地建设工程,该项目位于 (略) 京哈高速与龙栖湾大 (略) 西侧400米,项目占地面积121亩, (略) 拟用于车辆救援场地,本期拟建物资储备棚1 座,门卫1 处, (略) 拟用于实训基地,本期拟建综合办公楼1 座,体能训练馆1 座,相关综合用房、水泵房及门卫等各1 处,总建筑面积7245.14平方米,沥 (略) 面(略) 平方米, (略) 面(略) 平方米。其中综合办公楼包括监控大厅、会议室、休息室、食堂、库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本次采购施工所需的机械租赁。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辽宁 (略) 凌海车辆救援实训基地建设工程2024年度挖掘机、铲车等租赁项目服务。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采购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预估总台班数

(台班)

租赁要求

1

反铲挖掘机

360

50

含燃油、配备有经验的操作手、含维修及保养、含进出场费用

2

反铲挖掘机

240

52

3

反铲挖掘机

70

50

4

自卸运输车

15m3

480

5

轮胎式装载机

50

160

6

轮胎式装载机

30

130

7

高空作业车

18m

80

8

轮胎式起重机

25吨

45

2.4 租赁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8月30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 服务地点: (略) (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 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1

资质等级

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 (略) 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以采购公告发布后的某日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 (略) 注册人员为同一人或注册人员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响应的供应商,请在辽宁省交通建 (略) (略) (以下简称“辽宁 (略) ”,网址:http://**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00时00分至 2024 年 12 月 29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 (略) ”,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 (略) ”—帮助中心—采购(采购文件下载指南),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 (略) ”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 月 2 日 9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 (略) ”,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本项目各标段不需要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 (略) ”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 (略) ”—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 (略) ”—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略) 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线上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 (略) (略) 网站》(http://**)、《辽宁省交通建 (略) (略) 》(http://**)、《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8.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通建 (略) 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4-(略)

辽 (略) (略) 纪检监察部

联系电话:024-(略)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号

联 系 人:鞠先生

电 话:(略)

采购代理: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邓先生、陈女士

电 话:024-(略)

网 址:http://**

邮 箱:*@*26.com

辽宁省高速公路凌海车辆救援实训基地建设工程2024年度挖掘机、铲车等租赁项目重新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辽宁 (略) 凌海车辆救援实训基地建设工程2024年度挖掘机、铲车等租赁项目重新询比采购 (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00% ,本项目采购人为 辽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本项目因第一次采购失败,现进行重新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辽 (略) (略) 承建2023年辽宁 (略) 凌海车辆救援实训基地建设工程,该项目位于 (略) 京哈高速与龙栖湾大 (略) 西侧400米,项目占地面积121亩, (略) 拟用于车辆救援场地,本期拟建物资储备棚1 座,门卫1 处, (略) 拟用于实训基地,本期拟建综合办公楼1 座,体能训练馆1 座,相关综合用房、水泵房及门卫等各1 处,总建筑面积7245.14平方米,沥 (略) 面(略) 平方米, (略) 面(略) 平方米。其中综合办公楼包括监控大厅、会议室、休息室、食堂、库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本次采购施工所需的机械租赁。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辽宁 (略) 凌海车辆救援实训基地建设工程2024年度挖掘机、铲车等租赁项目服务。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采购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预估总台班数

(台班)

租赁要求

1

反铲挖掘机

360

50

含燃油、配备有经验的操作手、含维修及保养、含进出场费用

2

反铲挖掘机

240

52

3

反铲挖掘机

70

50

4

自卸运输车

15m3

480

5

轮胎式装载机

50

160

6

轮胎式装载机

30

130

7

高空作业车

18m

80

8

轮胎式起重机

25吨

45

2.4 租赁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8月30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 服务地点: (略) (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 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1

资质等级

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 (略) 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以采购公告发布后的某日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 (略) 注册人员为同一人或注册人员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响应的供应商,请在辽宁省交通建 (略) (略) (以下简称“辽宁 (略) ”,网址:http://**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00时00分至 2024 年 12 月 29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 (略) ”,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 (略) ”—帮助中心—采购(采购文件下载指南),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 (略) ”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 月 2 日 9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 (略) ”,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本项目各标段不需要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 (略) ”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 (略) ”—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 (略) ”—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略) 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线上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 (略) (略) 网站》(http://**)、《辽宁省交通建 (略) (略) 》(http://**)、《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8.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通建 (略) 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4-(略)

辽 (略) (略) 纪检监察部

联系电话:024-(略)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号

联 系 人:鞠先生

电 话:(略)

采购代理: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邓先生、陈女士

电 话:024-(略)

网 址:http://**

邮 箱:*@*26.com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