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房建设项目开办设施设备全过程造价咨询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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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房建设项目开办设施设备全过程造价咨询采购公告

光明交警大队光明中队营房建设项目开办设施设备全过程造价咨询采购公告
1 项目名称: 光明交警大队光明中队营房建设项目
2 项目概况: 光明交警大队光明中队营房建设项目位于光明街道 (略) ,用地面积5328平方米,东 (略) ,北侧为东周消防站,西南侧为康佳光明科技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为一栋地下2层、地上8层的营房。
3 采购单位: (略) (略) 建筑工务署
4 发包工作内容: (1)负责审核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咨询服务费用;
(2)编制或复核概算、协助完成概算评审工作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概算调整工作;
(3)编制或审核工程预算,并对预算和概算进行对比分析,建立项目全过程动态投资控制台账;
(4)协助(略)方编制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规定和特别条款,对计量、计价、支付、索赔等投资控制条款提出合理化建议;
(5)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标底,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
(6)在工程量清单和标底编制过程中,书面提出设计和招标文件的问题,提醒(略)方工程中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并提交新材料、新工艺的计价方案供(略)方决策;
(7)在出现超概算情况时,对预算和概算进行对比分析,提供主要材料数量及价格清单,并提交询价或计价依据;
8)提供主要设备清单及单价,并提交询价或计价依据;
(9)复核中标候选人的商务标,并提出详细的造价分析报告,协助(略)方签订合同;
(10)编制投资控制形象进度表;
(11)在施工过程中,协助完成工程量计量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复核的工作;
(12)审核工程变更及签证造价,建立工作台帐,并按月、季、年提交投资控制报告;
(13)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协助(略)方完成结算审计工作;按(略)方要求参与现场工程例会及与投资控制有关的专题会,按需要到工地现场解决有关造价事宜;
(14)全过程成本控制,主动、及时地发现并向(略)方汇报任何可能影响成本的事项,提出相关改善建议;
(15)结算完成后,协助(略)方进行经济技术指标分析、其他工程造价技术咨询等;
(16)配合(略)方对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履约评价;
(17)项目所有工程结算完毕后,出具项目投资控制报告,报告中应包含履约情况自我评价、投资控制情况汇报、造价指标分析、投资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18)负责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中的设计、监理、勘察、检测等所有合同的造价咨询工作;
(19)其他(略)方需求的工程造价技术咨询等。
5 公告发布时间: 2024-12-27 9:00至2024-12-31 18:00
6 报价方式: 固定报价 暂定价 (略)元
7 定标方法: 票决法
8 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 取费基数以最终概算批复的开办设施设备费用(含相关其他费用)的85%,若无概算批复则按审定的预算开办设施设备费用为准,若既无概算批复又无预算则按审定的结算开办设施设备费用为准。咨询费按照取费基数乘以相应费率为咨询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各阶段费率如下:工可阶段费率为0.2‰、概算阶段费率为0.3‰、预算阶段费率为2.2‰-2.5‰(其中1亿及以下部分费率为2.5‰,1亿-3亿部分费率为2.4‰,3亿-5亿部分费率为2.3‰,5亿以上部分费率为2.2‰)、施工阶段费率为1.5‰、结算阶段费率为1.9‰-2.2‰(其中1亿及以下部分费率为2.2‰,1亿-3亿部分费率为2.1‰,3亿-5亿部分费率为2.0‰,5亿以上部分费率为1.9‰),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任务咨询服务费费率为0.3‰。最高限价29.(略)元,最终以相关审核单位的审核意见为准。
9 工程地址: (略) (略)
10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企业资格要求: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或组织。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 且在投标人企业注册。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近3年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不超过5项)(格式自拟,须体现合同名称、金额和签订时间)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同关键页,应体现合同封面、(略)(略)双方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和概况、服务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和(略)(略)双方签章等内容);
3)项目服务方案(内容可以参考为质量保障措施、项目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或合理化建议、投入服务配套的设施情况、拟派本项目服务人数、服务人员素质等);
4)报价书(格式不限)。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
(3)递交方式:发送至 *@*ttp://** 政务邮箱,电子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12 采购单位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755-(略)
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 (略) 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 (略) 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 (略) 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 (略) (略) 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个月内(从投标之日起倒算) (略) (略) 建筑工务署季度(阶段)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近3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 (略) 建筑工务署最终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光明交警大队光明中队营房建设项目开办设施设备全过程造价咨询采购公告
1 项目名称: 光明交警大队光明中队营房建设项目
2 项目概况: 光明交警大队光明中队营房建设项目位于光明街道 (略) ,用地面积5328平方米,东 (略) ,北侧为东周消防站,西南侧为康佳光明科技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为一栋地下2层、地上8层的营房。
3 采购单位: (略) (略) 建筑工务署
4 发包工作内容: (1)负责审核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咨询服务费用;
(2)编制或复核概算、协助完成概算评审工作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概算调整工作;
(3)编制或审核工程预算,并对预算和概算进行对比分析,建立项目全过程动态投资控制台账;
(4)协助(略)方编制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规定和特别条款,对计量、计价、支付、索赔等投资控制条款提出合理化建议;
(5)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标底,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
(6)在工程量清单和标底编制过程中,书面提出设计和招标文件的问题,提醒(略)方工程中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并提交新材料、新工艺的计价方案供(略)方决策;
(7)在出现超概算情况时,对预算和概算进行对比分析,提供主要材料数量及价格清单,并提交询价或计价依据;
8)提供主要设备清单及单价,并提交询价或计价依据;
(9)复核中标候选人的商务标,并提出详细的造价分析报告,协助(略)方签订合同;
(10)编制投资控制形象进度表;
(11)在施工过程中,协助完成工程量计量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复核的工作;
(12)审核工程变更及签证造价,建立工作台帐,并按月、季、年提交投资控制报告;
(13)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协助(略)方完成结算审计工作;按(略)方要求参与现场工程例会及与投资控制有关的专题会,按需要到工地现场解决有关造价事宜;
(14)全过程成本控制,主动、及时地发现并向(略)方汇报任何可能影响成本的事项,提出相关改善建议;
(15)结算完成后,协助(略)方进行经济技术指标分析、其他工程造价技术咨询等;
(16)配合(略)方对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履约评价;
(17)项目所有工程结算完毕后,出具项目投资控制报告,报告中应包含履约情况自我评价、投资控制情况汇报、造价指标分析、投资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18)负责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中的设计、监理、勘察、检测等所有合同的造价咨询工作;
(19)其他(略)方需求的工程造价技术咨询等。
5 公告发布时间: 2024-12-27 9:00至2024-12-31 18:00
6 报价方式: 固定报价 暂定价 (略)元
7 定标方法: 票决法
8 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 取费基数以最终概算批复的开办设施设备费用(含相关其他费用)的85%,若无概算批复则按审定的预算开办设施设备费用为准,若既无概算批复又无预算则按审定的结算开办设施设备费用为准。咨询费按照取费基数乘以相应费率为咨询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各阶段费率如下:工可阶段费率为0.2‰、概算阶段费率为0.3‰、预算阶段费率为2.2‰-2.5‰(其中1亿及以下部分费率为2.5‰,1亿-3亿部分费率为2.4‰,3亿-5亿部分费率为2.3‰,5亿以上部分费率为2.2‰)、施工阶段费率为1.5‰、结算阶段费率为1.9‰-2.2‰(其中1亿及以下部分费率为2.2‰,1亿-3亿部分费率为2.1‰,3亿-5亿部分费率为2.0‰,5亿以上部分费率为1.9‰),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任务咨询服务费费率为0.3‰。最高限价29.(略)元,最终以相关审核单位的审核意见为准。
9 工程地址: (略) (略)
10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企业资格要求: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或组织。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 且在投标人企业注册。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近3年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不超过5项)(格式自拟,须体现合同名称、金额和签订时间)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同关键页,应体现合同封面、(略)(略)双方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和概况、服务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和(略)(略)双方签章等内容);
3)项目服务方案(内容可以参考为质量保障措施、项目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或合理化建议、投入服务配套的设施情况、拟派本项目服务人数、服务人员素质等);
4)报价书(格式不限)。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
(3)递交方式:发送至 *@*ttp://** 政务邮箱,电子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12 采购单位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755-(略)
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 (略) 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 (略) 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 (略) 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 (略) (略) 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个月内(从投标之日起倒算) (略) (略) 建筑工务署季度(阶段)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近3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 (略) 建筑工务署最终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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