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磁浮长隆大道人行天桥增设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113
一、招标条件
(略) 集团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清远磁浮长隆大道人行天桥增设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名称)进行招标,项目前期手续完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机构(供货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所在 (略) 域隶属于 (略) ,天桥建筑面积663.8m2。天桥桥身长74m,宽6m;天桥出入口长30m,设置5.6m宽楼梯、上行扶梯一台、无障碍电梯一台。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清远磁浮长隆大道人行天桥增设工程劳务分包,主要的分包内容为:包含不限于小型机具进出场、施工便道、施工场地清理、材料卸车转运;边坡防护与加固、支挡工程、电力工程、暖通工程、结构工程、装修工程、建筑工程和绿化工程的劳务施工。
四、服务期(供货期)
预计施工时间:2025年1月20日开工,竣工日期2025年3月1日。
五、服务地点(供货地点)
(略)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且务必在有效期范围。
3.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12月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1项类似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 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12月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同时投标人在投标 (略) 于被其他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情形,需提供相关声明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有假借资质、伪造证件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合同无效。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 (略) ,需提供 (略) 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 (略) 有效,法律法规或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略) 分包商入库合规化审查。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略) 、关联企业或关联个人曾被联合国或其他国际组织列为恐怖组织;
(2) (略) 、关联企业的现任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现为或过去10年内曾为国际或当地刑事通缉犯;
(3)投标人拒绝配合完成合规尽职调查;
(4)投标人或其现任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涉嫌腐败、欺诈、垄断、串谋、逃税、漏税、洗钱等非法行为,或因此受到指控;
(5)投标人被 (略) 列入禁止合作名单。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一)请凭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于开标截止日 (略) 集团 (略) ( (略) 东 (略) 高新大道768号慧谷大厦A栋2012室)领取招标文件。
(二)每个投标人只需购买一套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户名: (略) 集团 (略)
开户行:建设银行武汉杨园支行
账号:**
备注:2024-113招标文件采购
(三)评价原则:综合评分法。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1月15日14时 00 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送达方式: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铁第 (略) (略) 官网(http://**)上发布。
招 标 人: (略) 集团 (略)
办公地址: (略) 东 (略) 高新大道768号
联 系 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27-*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编号:2024-113
一、招标条件
(略) 集团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清远磁浮长隆大道人行天桥增设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名称)进行招标,项目前期手续完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机构(供货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所在 (略) 域隶属于 (略) ,天桥建筑面积663.8m2。天桥桥身长74m,宽6m;天桥出入口长30m,设置5.6m宽楼梯、上行扶梯一台、无障碍电梯一台。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清远磁浮长隆大道人行天桥增设工程劳务分包,主要的分包内容为:包含不限于小型机具进出场、施工便道、施工场地清理、材料卸车转运;边坡防护与加固、支挡工程、电力工程、暖通工程、结构工程、装修工程、建筑工程和绿化工程的劳务施工。
四、服务期(供货期)
预计施工时间:2025年1月20日开工,竣工日期2025年3月1日。
五、服务地点(供货地点)
(略)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且务必在有效期范围。
3.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12月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1项类似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 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12月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同时投标人在投标 (略) 于被其他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情形,需提供相关声明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有假借资质、伪造证件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合同无效。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 (略) ,需提供 (略) 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 (略) 有效,法律法规或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略) 分包商入库合规化审查。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略) 、关联企业或关联个人曾被联合国或其他国际组织列为恐怖组织;
(2) (略) 、关联企业的现任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现为或过去10年内曾为国际或当地刑事通缉犯;
(3)投标人拒绝配合完成合规尽职调查;
(4)投标人或其现任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涉嫌腐败、欺诈、垄断、串谋、逃税、漏税、洗钱等非法行为,或因此受到指控;
(5)投标人被 (略) 列入禁止合作名单。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一)请凭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于开标截止日 (略) 集团 (略) ( (略) 东 (略) 高新大道768号慧谷大厦A栋2012室)领取招标文件。
(二)每个投标人只需购买一套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户名: (略) 集团 (略)
开户行:建设银行武汉杨园支行
账号:**
备注:2024-113招标文件采购
(三)评价原则:综合评分法。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1月15日14时 00 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送达方式: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铁第 (略) (略) 官网(http://**)上发布。
招 标 人: (略) 集团 (略)
办公地址: (略) 东 (略) 高新大道768号
联 系 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27-*
电子邮件: *@*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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