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用检验试剂耗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政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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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用检验试剂耗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政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医用检验试剂耗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光招采 (略) (网址: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 年 1 月 16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FW1860

2.项目名称: (略) 医用检验试剂耗材配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年

5.最高限价:#元/年,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限价,否则按无 (略) 理。

6.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万元) 备注

01 医用检验试剂耗材配送服务 1项 #元/年 /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交货期:在接到采购计划3-7个工作日内,按计划要求将所供检验试剂送至#方本部库房;药品有效期:配送药品距失效期必须不低于6个月,本项目质量保证期要求不低于1年,质量保证期从项目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如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 (略) 免费注册(网址:http://** ---【新用户注册】,相关操作帮助详见:帮助中心--- 投标人注册操作指南);

2.注册完成后,请于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01月03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略) ,点击【投标人】,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栏下载拟投标段采购文件(拟投多标段的,应按标段分别下载),300元/份(包),售后不退。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本项目非全流程电子标,供应商人无须办理CA数字证书;

4. (略) 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登录、注册、文件下载、标书制作等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工作日:08:00~18:00;节假日:09:00~12:00,14:00~18:00);

5.企业注册信息审核进度问题咨询电话:027-#;

6.项目具体业务问题请向代理机构联系人咨询(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条)。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 1 月 16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接收投标文件地址:湖北国华 (略) ( (略) (略) 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3 号会议室。

说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样品的,投标人应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标场所并递交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 (略) (http://**)

湖北国华 (略) 官网(http://**)

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大学  

地 址: (略) (略) (略) 299号

联系方式:吴老师 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楚君 王丹萍 张靖佶 王京 黄雷

电 话:027-#

电子邮箱:*@*q.com

2024年12月26日

项目概况

(略) 医用检验试剂耗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光招采 (略) (网址: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 年 1 月 16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FW1860

2.项目名称: (略) 医用检验试剂耗材配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年

5.最高限价:#元/年,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限价,否则按无 (略) 理。

6.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万元) 备注

01 医用检验试剂耗材配送服务 1项 #元/年 /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交货期:在接到采购计划3-7个工作日内,按计划要求将所供检验试剂送至#方本部库房;药品有效期:配送药品距失效期必须不低于6个月,本项目质量保证期要求不低于1年,质量保证期从项目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如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 (略) 免费注册(网址:http://** ---【新用户注册】,相关操作帮助详见:帮助中心--- 投标人注册操作指南);

2.注册完成后,请于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01月03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略) ,点击【投标人】,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栏下载拟投标段采购文件(拟投多标段的,应按标段分别下载),300元/份(包),售后不退。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本项目非全流程电子标,供应商人无须办理CA数字证书;

4. (略) 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登录、注册、文件下载、标书制作等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工作日:08:00~18:00;节假日:09:00~12:00,14:00~18:00);

5.企业注册信息审核进度问题咨询电话:027-#;

6.项目具体业务问题请向代理机构联系人咨询(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条)。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 1 月 16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接收投标文件地址:湖北国华 (略) ( (略) (略) 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3 号会议室。

说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样品的,投标人应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标场所并递交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 (略) (http://**)

湖北国华 (略) 官网(http://**)

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大学  

地 址: (略) (略) (略) 299号

联系方式:吴老师 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楚君 王丹萍 张靖佶 王京 黄雷

电 话:027-#

电子邮箱:*@*q.com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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