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商品车临时堆场租赁二次
长春商品车临时堆场租赁 (二次)招标项目长春商品车临时堆场租赁(二次)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丰田物流(天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长春商品车临时堆场租赁(二次)
2.2实施地点: (略)
2.3服务期限:从合同起租日起签订框架协议,合同一年一签。投标人需遵守招标人的大日程,计划租赁服务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起租日期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合同生效前,招标人需提前20天入场,投标人须无偿进行配合对应,需达到招标人的使用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有,人民币*/㎡/日(不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 (略) 站和验证方法。
2、投标人应具备开具房屋或场地租赁类(税率9%)相应增值税发票的能力,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应具有土地使用权。
①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提供的场地可为自有或租赁。
若自有场地须提供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或产权证复印件;
若为租赁场地须提供租赁合同(或意向协议)及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或产权证复印件【能够追溯到土地所有人的全套租赁合同(或意向协议)】:租赁合同如不能包含本项目租赁服务期,需额外提供双方盖章的意向协议;意向协议需包含本项目租赁服务期。
②本次提供给招标人的土地面积及地块数量要求如下:
土地使用证或产权证中的“用地面积”须大于等于“投标人承诺此地块提供给招标人使用的面积”, (略) 地块合并计算。
投标地块面积合计大于等于10.*平米;投标地块不能 (略) ;
③如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提供的场地与其他投标人提供的场地完全相同,涉及提供完全相同场地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做资格要求 (略) 理。
④投标人承诺,若招标人有扩容需求,必须全力无条件配合及满足。
3.1.2财务要求:提交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中任意连续两年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人成立时间介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免于提交2022年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3年1月1日的,免于提交2022和2023年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 资产负债表为当年12月31日的报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报表;
6) 净利润不得连续两年为负值(如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数据为准);
7) 审计报告中应带有二维码或带有查询验证审计报告 (略) 址。
3.1.3商品车临时堆场位置要求:工厂车场出口与临时堆场之间距离,符合拖车通 (略) 的距离需在40公里以内(含40公里)。
1) 投标人须提供高德地图导航软 (略) 线导航截图作为判断依据,以导航公里数为评审依据;
2) 投标人需 (略) 线不得包含大型 (略) 段以及限制大型货车通过的桥梁、涵洞、隧道、限高架等,提供承诺书。
长春车场出口: (略) 汽车产 (略) (略) 499号丰越工厂三号门
3.1.4商品车临时堆场无纠纷承诺:投标人需提交承诺书,承诺至开标当日三年内投标的地块之前没有发生过纠纷,并承诺合同期间不与招标人发生纠纷。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略) 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 (略) 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26 20:00至2025-01-02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 (略) (以下简称“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略) 服务费为600元
4.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01-16 09:00,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 (略) 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 (略) 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递交 (略) 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略) (http://**)
l 中国 (略) (http://**)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人操作指南
http://**
投标人在 (略) 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 (略) 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 (略) 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招标文件费、平台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一汽丰田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 (略) 第九大街81号
联系人:初成
电话:022-*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 (略)
地址: (略) (略) 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安明娟、赵奕轩
座机:0431-*、0431-*
手机:*、*
邮箱:*@*ttp://**、*@*ttp://**
7.7 为进一步为广大供应合作伙伴打造良好合作环境,铲除腐败问题, (略) 各单位特设置举报通道,欢迎您向我们如实反映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与我们携手打造“阳光、合规、透明”的采购生态。
招标人:一汽丰田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纪委举报电话:022-*
纪委举报邮箱:*@*tmc.cn
8. (略) 上注册
凡首 (略) 参加电子投标活动 (略) (略) 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发布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EDG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Microsoft.NET Framework 4.6组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 (略) 并 (略) 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标失败,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操作 |
---|---|---|---|---|---|---|
0736-ZB*/01-01 | 长春商品车临时堆场租赁(二次) | 服务 | 2024-12-26 20:00 | 2025-01-02 17:00 | 2025-01-16 09:00 | 【我要投标】 |
长春商品车临时堆场租赁 (二次)招标项目长春商品车临时堆场租赁(二次)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丰田物流(天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长春商品车临时堆场租赁(二次)
2.2实施地点: (略)
2.3服务期限:从合同起租日起签订框架协议,合同一年一签。投标人需遵守招标人的大日程,计划租赁服务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起租日期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合同生效前,招标人需提前20天入场,投标人须无偿进行配合对应,需达到招标人的使用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有,人民币*/㎡/日(不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 (略) 站和验证方法。
2、投标人应具备开具房屋或场地租赁类(税率9%)相应增值税发票的能力,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应具有土地使用权。
①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提供的场地可为自有或租赁。
若自有场地须提供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或产权证复印件;
若为租赁场地须提供租赁合同(或意向协议)及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或产权证复印件【能够追溯到土地所有人的全套租赁合同(或意向协议)】:租赁合同如不能包含本项目租赁服务期,需额外提供双方盖章的意向协议;意向协议需包含本项目租赁服务期。
②本次提供给招标人的土地面积及地块数量要求如下:
土地使用证或产权证中的“用地面积”须大于等于“投标人承诺此地块提供给招标人使用的面积”, (略) 地块合并计算。
投标地块面积合计大于等于10.*平米;投标地块不能 (略) ;
③如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提供的场地与其他投标人提供的场地完全相同,涉及提供完全相同场地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做资格要求 (略) 理。
④投标人承诺,若招标人有扩容需求,必须全力无条件配合及满足。
3.1.2财务要求:提交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中任意连续两年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人成立时间介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免于提交2022年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3年1月1日的,免于提交2022和2023年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 资产负债表为当年12月31日的报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报表;
6) 净利润不得连续两年为负值(如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数据为准);
7) 审计报告中应带有二维码或带有查询验证审计报告 (略) 址。
3.1.3商品车临时堆场位置要求:工厂车场出口与临时堆场之间距离,符合拖车通 (略) 的距离需在40公里以内(含40公里)。
1) 投标人须提供高德地图导航软 (略) 线导航截图作为判断依据,以导航公里数为评审依据;
2) 投标人需 (略) 线不得包含大型 (略) 段以及限制大型货车通过的桥梁、涵洞、隧道、限高架等,提供承诺书。
长春车场出口: (略) 汽车产 (略) (略) 499号丰越工厂三号门
3.1.4商品车临时堆场无纠纷承诺:投标人需提交承诺书,承诺至开标当日三年内投标的地块之前没有发生过纠纷,并承诺合同期间不与招标人发生纠纷。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略) 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 (略) 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26 20:00至2025-01-02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 (略) (以下简称“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略) 服务费为600元
4.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01-16 09:00,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 (略) 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 (略) 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递交 (略) 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略) (http://**)
l 中国 (略) (http://**)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人操作指南
http://**
投标人在 (略) 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 (略) 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 (略) 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招标文件费、平台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一汽丰田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 (略) 第九大街81号
联系人:初成
电话:022-*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 (略)
地址: (略) (略) 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安明娟、赵奕轩
座机:0431-*、0431-*
手机:*、*
邮箱:*@*ttp://**、*@*ttp://**
7.7 为进一步为广大供应合作伙伴打造良好合作环境,铲除腐败问题, (略) 各单位特设置举报通道,欢迎您向我们如实反映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与我们携手打造“阳光、合规、透明”的采购生态。
招标人:一汽丰田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纪委举报电话:022-*
纪委举报邮箱:*@*tmc.cn
8. (略) 上注册
凡首 (略) 参加电子投标活动 (略) (略) 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发布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EDG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Microsoft.NET Framework 4.6组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 (略) 并 (略) 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标失败,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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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ZB*/01-01 | 长春商品车临时堆场租赁(二次) | 服务 | 2024-12-26 20:00 | 2025-01-02 17:00 | 2025-01-16 09:00 | 【我要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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