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一般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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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一般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略) 中心血站2025年一般医用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号: (略)-2024-(略)

2.项目编号: HBHYCG[2024]1211

3.项目名称: (略) 中心血站2025年一般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360 万元

6.最高限价: 355.(略)万元

7.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在规定的服务 (略) 中心血站采购医用耗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供货期:在服务期内按采购人实际需求保质保量、分批、按需配送,投标人7*24小时随时响应,接到采购人订单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遇突发紧急情况需临时配送。质保期: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8.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起至质保期结束

9.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移液吸头、3.0ml固相萃取柱、一次性萃取柱连接管、注射器、纯水机配套过滤耗材共5项产品预算金额小计(略)元,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原则上不属于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产品。经采购人需求调查研究,决定允许进口产品参与采购竞争)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部分预留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部分预留。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40%,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6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中小企业政策:

(1)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中标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5.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6.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境内生产商的须提供生产备案证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须提供备案证明(第二类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2)拟供产品必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产品备案证明(第一类医疗器械)(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或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3)拟成交后将采购清单中“允许分包”/“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合同分包的,接受分包企业应当具有备案证明(第二类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

(4)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 (略) ”上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7日00时00分至2025年1月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网址:http://**)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未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按以上要求点击项目参与/报名、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1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3.开标时间:2025年1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方式: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 (略) 》和《 (略) (略) 》上发布。
  2.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略)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关于印发《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黄财采〔2022〕8号)要求,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中标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 %,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合同分包相关规则如下:①投标人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工作内容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对于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投标人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投标时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需填写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

②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③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http://**)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投标过程中可咨询客服热线:400-112-9919, 027-(略)。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4.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 (略) 提出。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中心血站

地址: 黄州大道30号

联系方式: 0713-(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 (略)

地址: (略) (略) (略) 40号天禧大厦7楼

联系方式:0713-(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荣 李玲 余佳坤

电话:0713-(略)

2024年12月26日

","proBiddingProjectNumber":"HBHYCG[2024]1211


信息来源:http://**

(略) 中心血站2025年一般医用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号: (略)-2024-(略)

2.项目编号: HBHYCG[2024]1211

3.项目名称: (略) 中心血站2025年一般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360 万元

6.最高限价: 355.(略)万元

7.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在规定的服务 (略) 中心血站采购医用耗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供货期:在服务期内按采购人实际需求保质保量、分批、按需配送,投标人7*24小时随时响应,接到采购人订单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遇突发紧急情况需临时配送。质保期: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8.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起至质保期结束

9.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移液吸头、3.0ml固相萃取柱、一次性萃取柱连接管、注射器、纯水机配套过滤耗材共5项产品预算金额小计(略)元,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原则上不属于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产品。经采购人需求调查研究,决定允许进口产品参与采购竞争)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部分预留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部分预留。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40%,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6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中小企业政策:

(1)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中标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5.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6.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境内生产商的须提供生产备案证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须提供备案证明(第二类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2)拟供产品必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产品备案证明(第一类医疗器械)(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或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3)拟成交后将采购清单中“允许分包”/“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合同分包的,接受分包企业应当具有备案证明(第二类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

(4)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 (略) ”上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7日00时00分至2025年1月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网址:http://**)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未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按以上要求点击项目参与/报名、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1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3.开标时间:2025年1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方式: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 (略) 》和《 (略) (略) 》上发布。
  2.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略)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关于印发《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黄财采〔2022〕8号)要求,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中标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 %,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合同分包相关规则如下:①投标人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工作内容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对于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投标人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投标时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需填写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

②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③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http://**)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投标过程中可咨询客服热线:400-112-9919, 027-(略)。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4.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 (略) 提出。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中心血站

地址: 黄州大道30号

联系方式: 0713-(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 (略)

地址: (略) (略) (略) 40号天禧大厦7楼

联系方式:0713-(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荣 李玲 余佳坤

电话:0713-(略)

2024年12月26日

","proBiddingProjectNumber":"HBHYCG[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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