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至2028年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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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至2028年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2025年至2028年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 (略) 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1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2024-(略)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2025年至2028年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略)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39,(略)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物业管理服务 2025年至2028年物业管理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9,(略)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36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略)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略)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物业管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属于大型企业的,必须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不低于本项目或相关采购包的40%,其中小微企业不得少于分包比例的70%。)接受分包的企业与发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自定)及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的,属于没有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不低于本项目或相关采购包的28%)。接受分包的企业与发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自定)及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的,属于没有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投标人的企业类型以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属于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应当按照第(1)点要求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及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未提供的,属于没有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物业管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 (略) (http://**)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3)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要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至 2025年01月0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 (略) http://**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本项目为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场递交投标文件, (略) 系统完成开标流程。

开标地点:本项目为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场, (略) 系统完成开标流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 (略) 址:http://**。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略)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 (略) 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 (略) 金融服务中心"http://**),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履约保证金有关的内容以招标文件的内容为准。
5.开评标有关事项:
⑴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项目采用电子远程开标环节使用 (略) 址:http://**。
⑵请供应商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 (略) 项目采购系统,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报价无效。咨询电话:020-(略)、020-(略)(只提供技 (略) 理)。
(略) 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⑷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⑸参与开标/唱价会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 (略) →点击“项目采购”→选择参与开标的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并留意右侧的“信息栏”。
⑹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开标解密时长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 (略) 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⑺供应商应按正常流程进行解密,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开通授权上传功能(即授权供应商在其客户端上传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获得授权后应该及时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人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版本一致)。如供应商没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报价。供 (略) 了解“解密失败解决办法”。咨询电话:020-(略)、020-(略)(只提供技 (略) 理)。
6.本项目通过广 (略) 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请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时以用户需求为基础,编写切实投标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同时,请供应商注意控制投标文件的大小,避免因文件过大出现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读取等情况,影响项目开评标工作正常开展。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8.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略)、020-(略)(只提供技 (略) 理)进行咨询或通过广 (略) 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9.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8号

联系方式:0750-(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新会分中心

地 址: (略) (略) 会城街道

联系方式:0750-(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柏健

电 话:0750-(略)

(略) (略) 新会分中心

2024年12月26日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2025年至2028年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 (略) 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1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2024-(略)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2025年至2028年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略)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39,(略)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物业管理服务 2025年至2028年物业管理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9,(略)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36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略)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略)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物业管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属于大型企业的,必须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不低于本项目或相关采购包的40%,其中小微企业不得少于分包比例的70%。)接受分包的企业与发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自定)及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的,属于没有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不低于本项目或相关采购包的28%)。接受分包的企业与发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自定)及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的,属于没有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投标人的企业类型以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属于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应当按照第(1)点要求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及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未提供的,属于没有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物业管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 (略) (http://**)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3)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要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至 2025年01月0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 (略) http://**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本项目为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场递交投标文件, (略) 系统完成开标流程。

开标地点:本项目为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场, (略) 系统完成开标流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 (略) 址:http://**。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略)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 (略) 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 (略) 金融服务中心"http://**),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履约保证金有关的内容以招标文件的内容为准。
5.开评标有关事项:
⑴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项目采用电子远程开标环节使用 (略) 址:http://**。
⑵请供应商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 (略) 项目采购系统,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报价无效。咨询电话:020-(略)、020-(略)(只提供技 (略) 理)。
(略) 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⑷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⑸参与开标/唱价会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 (略) →点击“项目采购”→选择参与开标的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并留意右侧的“信息栏”。
⑹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开标解密时长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 (略) 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⑺供应商应按正常流程进行解密,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开通授权上传功能(即授权供应商在其客户端上传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获得授权后应该及时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人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版本一致)。如供应商没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报价。供 (略) 了解“解密失败解决办法”。咨询电话:020-(略)、020-(略)(只提供技 (略) 理)。
6.本项目通过广 (略) 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请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时以用户需求为基础,编写切实投标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同时,请供应商注意控制投标文件的大小,避免因文件过大出现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读取等情况,影响项目开评标工作正常开展。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8.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略)、020-(略)(只提供技 (略) 理)进行咨询或通过广 (略) 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9.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8号

联系方式:0750-(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新会分中心

地 址: (略) (略) 会城街道

联系方式:0750-(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柏健

电 话:0750-(略)

(略) (略) 新会分中心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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