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园路369号-12号厂房中邮电装修改造项目塔园路369号-12号厂房中邮电装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略) 369号-12号厂房(中邮电)装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369号-12号厂房(中邮电)装修改造项目已由 苏 (略) ( (略) ) (略) 以苏高新项备〔2024〕3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枫桥民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略) 369号-12号厂房(中邮电)装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略) 狮山商务 (略) (略) 369号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73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1788.(略)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45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2月20日,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4月6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7月14日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内容及深度应满足现行规定的要求,设计文件必须通过图审机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
(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
2.2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估算、预算,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等)、工程施工、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材料、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保修期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具体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略)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略)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略)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略)级以上资质】;
b.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中的一项。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21年12月01日至今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元及以上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2)工程施工业绩:2021年12月0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元及以上装修工程;
(3)工程设计业绩:2021年12月0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略)元及以上装修工程设计;
注:A、投标人提供上述(1)、(2)、(3)中任何一项业绩均可;
B、提供上述(1)业绩的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等证明材料;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验收时间为准。
C、提供上述(2)业绩的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等证明材料;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验收时间为准。
D、提供上述第(3)项业绩的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合格证明文件)、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等证明材料;金额以设计合同中体现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金额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须在本投标单位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3.3.2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
□3.3.3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还需满足如下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施工单位资质;拟选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牵头单位选派并注册在牵头单位;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最多允许4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3)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设计单位无需提供)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6其他要求:
(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资格;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根据省、市清 (略) 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 (略) 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 (略) 于不合格状态;
(6)本项 (略) 住房和 (略) 最新公布的适用于项目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12月26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31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选用: (略) (略) 。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8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 (略) 、 (略) (略) 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cn:8086/jyxx/(略)/(略)/(略)/1c437e79-63cc-4e99-9c7e-022ca8e(略).html?fzxname=null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 | (略) 枫桥民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涵熙(苏州) (略) |
地 址: | 苏 (略) | 地 址: | 苏 (略) (略) 99号狮山总部经济中心7幢3楼 |
邮 编: | 邮 编: | (略) | |
联 系 人: | 郁华玉 | 联 系 人: | 张付洋 |
电 话: | 0512-(略) | 电 话: | 0512-(略) |
传 真: | 传 真: | 0512-(略)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q.com |
(略) 369号-12号厂房(中邮电)装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369号-12号厂房(中邮电)装修改造项目已由 苏 (略) ( (略) ) (略) 以苏高新项备〔2024〕3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枫桥民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略) 369号-12号厂房(中邮电)装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略) 狮山商务 (略) (略) 369号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73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1788.(略)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45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2月20日,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4月6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7月14日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内容及深度应满足现行规定的要求,设计文件必须通过图审机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
(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
2.2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估算、预算,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等)、工程施工、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材料、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保修期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具体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略)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略)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略)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略)级以上资质】;
b.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中的一项。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21年12月01日至今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元及以上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2)工程施工业绩:2021年12月0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元及以上装修工程;
(3)工程设计业绩:2021年12月0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略)元及以上装修工程设计;
注:A、投标人提供上述(1)、(2)、(3)中任何一项业绩均可;
B、提供上述(1)业绩的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等证明材料;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验收时间为准。
C、提供上述(2)业绩的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等证明材料;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验收时间为准。
D、提供上述第(3)项业绩的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合格证明文件)、 (略) 场监管 (略) (略) (略) (略) 页截图等证明材料;金额以设计合同中体现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金额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须在本投标单位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3.3.2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
□3.3.3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还需满足如下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施工单位资质;拟选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牵头单位选派并注册在牵头单位;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最多允许4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3)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设计单位无需提供)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6其他要求:
(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资格;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根据省、市清 (略) 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 (略) 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 (略) 于不合格状态;
(6)本项 (略) 住房和 (略) 最新公布的适用于项目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12月26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31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选用: (略) (略) 。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8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 (略) 、 (略) (略) 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cn:8086/jyxx/(略)/(略)/(略)/1c437e79-63cc-4e99-9c7e-022ca8e(略).html?fzxname=null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 | (略) 枫桥民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涵熙(苏州) (略) |
地 址: | 苏 (略) | 地 址: | 苏 (略) (略) 99号狮山总部经济中心7幢3楼 |
邮 编: | 邮 编: | (略) | |
联 系 人: | 郁华玉 | 联 系 人: | 张付洋 |
电 话: | 0512-(略) | 电 话: | 0512-(略) |
传 真: | 传 真: | 0512-(略)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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