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高新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四标段肖冲沟产业大道-机场路段新建工程等项目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襄 (略) (略) 建设及改造工程四标段肖冲沟(产业大道- (略) 段)新建工程等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SZ-JSGC(略)SZ-(略)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襄 (略) (略) 建设及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襄阳高新技术产 (略)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襄高发改审批发〔2024〕40号、襄高发改审批发〔2024〕44号、襄高发改审批发〔2024〕75号、襄高发改审批发〔2024〕63号、襄高发改审批发〔2024〕74号、襄高发改审批发〔2024〕73号、襄高发改审批发〔2022〕91号、襄高发改审批发〔2023〕20号、襄高发改审批发〔2023〕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高新技术产 (略) 城乡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 (略)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襄阳高新技术产 (略) 城乡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襄 (略) (略) 建设及改造工程四标段肖冲沟(产业大道- (略) 段)新建工程等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襄 (略) 建设规模:1.东风汽车大道( (略) - (略) )排水管道综合整治工程;2. (略) (奔驰大道- (略) )排水管道综合整治工程;3.车城湖沿岸雨水直排入湖工程;4. (略) ( (略) - (略) )排水工程;5. (略) ( (略) - (略) )排水工程;6.梨园沟(钻石大道- (略) )排水工程;7. (略) (东风汽车大道-襄阳大道)排水管道综合整治工程;8. (略) (邓城大道-仇家沟)排水管道综合整治工程;9.肖冲沟(产业大道- (略) 段)新建工程;10. (略) (略) ( (略) - (略) )道路工程;11. (略) (略) ( (略) - (略) )道路工程;12. (略) (略) ( (略) - (略) )道路工程;13. (略) (略) ( (略) - (略) )道路工程;14. (略) (略) ( (略) - (略) )道路工程。建设 (略) 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气(路灯和通信管线)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相关工程变更及技术条件范围内全部工程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2-15 合同估算价:(略).00元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
2.6其他: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8)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注:第①-⑧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或声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3.1.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若干规定》(襄住建【2020】91号)不存在以下情形:(一) (略) (略) 域以外,担任工程项目总监的;(二)担任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重点公共建筑项目,且造价超过3亿以上工程项目总监的;(三) (略) (略) 域内,已担任三个工程项目总监的。 3.1.4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1.5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建设监理协会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1.6投标人拟派监理员不少于3人,具备监理员培训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建设监理协会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1.7以上所有人员不得相互兼任。需按要求提供相应证书,同时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 (略) 场监督 (略) 》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及拟投入人员信息登记,提供 (略) 页截图。投标人提供的人员信息必须同《 (略) 场监督 (略) 》的公开信息一致,否则认定为无效。 3.1.8本项目为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若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若大型企业参加投标的,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5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的比例不低于60%),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略) 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 (略) 公共 (略) 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7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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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6日 | ||||||||||||||||||||||
备注: |
襄 (略) (略) 建设及改造工程四标段肖冲沟(产业大道- (略) 段)新建工程等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SZ-JSGC(略)SZ-(略)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襄 (略) (略) 建设及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襄阳高新技术产 (略)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襄高发改审批发〔2024〕40号、襄高发改审批发〔2024〕44号、襄高发改审批发〔2024〕75号、襄高发改审批发〔2024〕63号、襄高发改审批发〔2024〕74号、襄高发改审批发〔2024〕73号、襄高发改审批发〔2022〕91号、襄高发改审批发〔2023〕20号、襄高发改审批发〔2023〕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高新技术产 (略) 城乡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 (略)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襄阳高新技术产 (略) 城乡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襄 (略) (略) 建设及改造工程四标段肖冲沟(产业大道- (略) 段)新建工程等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襄 (略) 建设规模:1.东风汽车大道( (略) - (略) )排水管道综合整治工程;2. (略) (奔驰大道- (略) )排水管道综合整治工程;3.车城湖沿岸雨水直排入湖工程;4. (略) ( (略) - (略) )排水工程;5. (略) ( (略) - (略) )排水工程;6.梨园沟(钻石大道- (略) )排水工程;7. (略) (东风汽车大道-襄阳大道)排水管道综合整治工程;8. (略) (邓城大道-仇家沟)排水管道综合整治工程;9.肖冲沟(产业大道- (略) 段)新建工程;10. (略) (略) ( (略) - (略) )道路工程;11. (略) (略) ( (略) - (略) )道路工程;12. (略) (略) ( (略) - (略) )道路工程;13. (略) (略) ( (略) - (略) )道路工程;14. (略) (略) ( (略) - (略) )道路工程。建设 (略) 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气(路灯和通信管线)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相关工程变更及技术条件范围内全部工程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2-15 合同估算价:(略).00元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
2.6其他: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8)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注:第①-⑧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或声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3.1.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若干规定》(襄住建【2020】91号)不存在以下情形:(一) (略) (略) 域以外,担任工程项目总监的;(二)担任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重点公共建筑项目,且造价超过3亿以上工程项目总监的;(三) (略) (略) 域内,已担任三个工程项目总监的。 3.1.4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1.5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建设监理协会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1.6投标人拟派监理员不少于3人,具备监理员培训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建设监理协会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1.7以上所有人员不得相互兼任。需按要求提供相应证书,同时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 (略) 场监督 (略) 》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及拟投入人员信息登记,提供 (略) 页截图。投标人提供的人员信息必须同《 (略) 场监督 (略) 》的公开信息一致,否则认定为无效。 3.1.8本项目为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若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若大型企业参加投标的,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5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的比例不低于60%),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略) 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 (略) 公共 (略) 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7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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