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长街镇月兰村2025年度保城塘淡水养殖塘承包项目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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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长街镇月兰村2025年度保城塘淡水养殖塘承包项目项目公告

为充分合理利用资源,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现经宁海县长街镇月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研究决定,对宁海县长街镇月兰村2025年度保城塘淡水养殖塘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概况

1、标的内容:本次招标分8个标的进行招标,区域位置详见“月兰村保城塘淡水养殖塘面积草图”。

标的

养殖塘序号

面积(亩)

承包底价

(元/亩·年)

开标现场

对应标的球号

1

1

/

/

/

2

2

77.31

2200元/亩·年

2

3

3

101.41

2200元/亩·年

3

4

4

112.99

2200元/亩·年

4

5

5

110.31

2200元/亩·年

5

6

6

141.29

2200元/亩·年

6

7

7

107.48

2200元/亩·年

7

8

8

100.47

2200元/亩·年

8

9

9

100.03

2200元/亩·年

9

合计

851.29

注:养殖塘面积不重新复量,按上述标的面积计算。

注:养殖塘面积不重新复量,按上述标的面积计算。

2、承包期限:*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3、招标方式:设8个标的,采用开标现场抽签摇号的方式随机抽取1~8号标的,参与相应标的的竞标人以暗标方式依次竞标;本次竞标以该标的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如低于标的承包底价视为无效。如出现二家及以上最高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已中标的竞标人若放弃中标,则没收投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竞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7日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以身份证 (略) 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合包、转包,未经招标单位允许,不得分包。

三、投标保证金

1、帐户名称:宁海县长街镇月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开户银行:宁波宁海农村 (略) 长街支行

3、银行帐号:*

4、保证金金额:每个标的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

5、截止时间: 2025 年 01 月 06 日 16:30 时前实际到账。

注: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6、投标保证金汇款须从投标人本人账户汇出,如非同一人,需提供由投标人本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将拒绝其投标。

7、投标人到发包 (略) 开具收款收据,联系人:陈才明 ,联系方式:*

8、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竞标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抵作部分承包款(按实计算,多还少补)。

四、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元/亩,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在承包期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如遇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五、投标时间及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 2025 年 01 月 07 日 14:00 时(北京时间),各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前完成签到,否则将拒绝其投标。(本次招标设8个标的,每个标的投标时间原则上间隔5分钟左右,按随机抽取标的的方式依次开标)。

2、开标地点:宁海 (略) 开标室(长街镇工商街43号,成人学校内西面二楼开标室)。

3、开标时需携带的资料: 1)如自然人投标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2)如为法人单位投标,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

注:以上所有报名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

4、开标时须携带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料及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在投标时间截止前到宁海 (略) 开标室签到为准,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所需资料的(或逾期到达者),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六、承包款的支付

承包期限为*年,先付后用,中标人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并签订合同(若不按时付款,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竞标)。

七、基础设施

所有基础设施(包括水、电、道路、塘岸、闸门、沟渠、排灌溉设施等)及建筑物(包括管理房、生活用房、经营性用房等)管理、维修、维护、新建均由承包者自负(解决),自行安排。

八、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10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业主签订合同及付款(承包款、履约保证金)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竞标。

九、标的勘察时间:招标人不组织安排投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要踏勘现场,招标人将积极配合,其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和竞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竞标 (略) (略) 上发布

十一、其他

1、投标人在签到的同时,应向本项目代理机构提交200元/标的资料费(不退)。

2、承包人在承包期内,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养殖塘,保证养殖塘设施完好,不得擅自更改或损坏养殖塘坝体设施,应保持原有8个标的塘型原貌,不得私自更改养殖模式,不得改建成如东小棚养殖。

3、在承包期限内,如遇上级政府对该塘土地进行政策性的变动(征用或动用土地)所造成不能养殖的则按上级政府部门相关政策 (略) 理,但中标人仅享有其中水产品的养殖损失补偿费,其它补偿费归招标人所有。

4、在承包期内,水、电费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按期缴纳。如遇台风等自然灾害影响造成水、电损坏的,招标人负责外线水、电设施的修理,内塘的水、电损坏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维修。 (略) 维修方面,招标人负 (略) 的修铺,塘内的闸门、塘坝漏水、损坏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管理维修。

5、中标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承包期限内起捕完水产品,期满后及时交塘给招标人,以便下一轮转承包,否则造成损失由中标人自负。

6、投标人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投标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 (略) 理。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长街镇月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长街镇月兰村

联系人:陈才明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址:宁海 (略) 317号

联系人:高梦

电话:*

为充分合理利用资源,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现经宁海县长街镇月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研究决定,对宁海县长街镇月兰村2025年度保城塘淡水养殖塘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概况

1、标的内容:本次招标分8个标的进行招标,区域位置详见“月兰村保城塘淡水养殖塘面积草图”。

标的

养殖塘序号

面积(亩)

承包底价

(元/亩·年)

开标现场

对应标的球号

1

1

/

/

/

2

2

77.31

2200元/亩·年

2

3

3

101.41

2200元/亩·年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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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9

2200元/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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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元/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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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元/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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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元/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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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3

2200元/亩·年

9

合计

851.29

注:养殖塘面积不重新复量,按上述标的面积计算。

注:养殖塘面积不重新复量,按上述标的面积计算。

2、承包期限:*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3、招标方式:设8个标的,采用开标现场抽签摇号的方式随机抽取1~8号标的,参与相应标的的竞标人以暗标方式依次竞标;本次竞标以该标的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如低于标的承包底价视为无效。如出现二家及以上最高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已中标的竞标人若放弃中标,则没收投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竞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7日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以身份证 (略) 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合包、转包,未经招标单位允许,不得分包。

三、投标保证金

1、帐户名称:宁海县长街镇月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开户银行:宁波宁海农村 (略) 长街支行

3、银行帐号:*

4、保证金金额:每个标的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

5、截止时间: 2025 年 01 月 06 日 16:30 时前实际到账。

注: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6、投标保证金汇款须从投标人本人账户汇出,如非同一人,需提供由投标人本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将拒绝其投标。

7、投标人到发包 (略) 开具收款收据,联系人:陈才明 ,联系方式:*

8、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竞标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抵作部分承包款(按实计算,多还少补)。

四、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元/亩,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在承包期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如遇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五、投标时间及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 2025 年 01 月 07 日 14:00 时(北京时间),各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前完成签到,否则将拒绝其投标。(本次招标设8个标的,每个标的投标时间原则上间隔5分钟左右,按随机抽取标的的方式依次开标)。

2、开标地点:宁海 (略) 开标室(长街镇工商街43号,成人学校内西面二楼开标室)。

3、开标时需携带的资料: 1)如自然人投标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2)如为法人单位投标,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

注:以上所有报名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

4、开标时须携带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料及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在投标时间截止前到宁海 (略) 开标室签到为准,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所需资料的(或逾期到达者),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六、承包款的支付

承包期限为*年,先付后用,中标人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并签订合同(若不按时付款,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竞标)。

七、基础设施

所有基础设施(包括水、电、道路、塘岸、闸门、沟渠、排灌溉设施等)及建筑物(包括管理房、生活用房、经营性用房等)管理、维修、维护、新建均由承包者自负(解决),自行安排。

八、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10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业主签订合同及付款(承包款、履约保证金)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竞标。

九、标的勘察时间:招标人不组织安排投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要踏勘现场,招标人将积极配合,其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和竞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竞标 (略) (略) 上发布

十一、其他

1、投标人在签到的同时,应向本项目代理机构提交200元/标的资料费(不退)。

2、承包人在承包期内,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养殖塘,保证养殖塘设施完好,不得擅自更改或损坏养殖塘坝体设施,应保持原有8个标的塘型原貌,不得私自更改养殖模式,不得改建成如东小棚养殖。

3、在承包期限内,如遇上级政府对该塘土地进行政策性的变动(征用或动用土地)所造成不能养殖的则按上级政府部门相关政策 (略) 理,但中标人仅享有其中水产品的养殖损失补偿费,其它补偿费归招标人所有。

4、在承包期内,水、电费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按期缴纳。如遇台风等自然灾害影响造成水、电损坏的,招标人负责外线水、电设施的修理,内塘的水、电损坏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维修。 (略) 维修方面,招标人负 (略) 的修铺,塘内的闸门、塘坝漏水、损坏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管理维修。

5、中标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承包期限内起捕完水产品,期满后及时交塘给招标人,以便下一轮转承包,否则造成损失由中标人自负。

6、投标人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投标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 (略) 理。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长街镇月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长街镇月兰村

联系人:陈才明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址:宁海 (略) 317号

联系人:高梦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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