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2037地块建设阳光建筑总部产业园项目室外配套工程资格后审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C22037地块建设阳光建筑总部产业园项目室外配套工程资格后审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C(略)地块建设(阳光建筑总部产业园)项目室外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C(略)地块建设(阳光建筑总部产业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略) (略)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略) (略) ,招标人(即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C(略)地块建设(阳光建筑总部产业园)项目室外配套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东、 (略) 南、滨江花园西侧。
2.1.2建设规模:地上建筑面积约(略).8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略).28平方米(以市 (略) 核定面积为准)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景观工程、消防给水工程、景观给水工程、景观照明工程、室外雨污水工程、海绵设施、雨水综合利用系统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略)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01月,竣工日期: 2025年 04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承包人施工进度不得影响其它专业工程的推进。
2.1.5 质量要求: 合格 。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包括但不仅限于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指以下两点: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特别提醒:①注册地为江苏省内的企业,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②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经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2023〕第26号)文件、( (略) 〔2021〕40号)文件内容详见本章附件C。
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4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略)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6日至 2025 年 01 月 06 日 9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 CA”或“CFCA”登录“ (略)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略)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5年01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略) 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 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因招标、投标产生的争议由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略) | 代理单位 | (略) 通大全 (略) |
地址 | (略) (略) (略) 885号1幢 | 地址 | (略) 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16楼 |
联系人 | 章勇 | 联系人 | 薛康栖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邮箱 | / | 邮箱 | *@*q.com |
2024 年 12月26日
C(略)地块建设(阳光建筑总部产业园)项目室外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C(略)地块建设(阳光建筑总部产业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略) (略)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略) (略) ,招标人(即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C(略)地块建设(阳光建筑总部产业园)项目室外配套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东、 (略) 南、滨江花园西侧。
2.1.2建设规模:地上建筑面积约(略).8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略).28平方米(以市 (略) 核定面积为准)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景观工程、消防给水工程、景观给水工程、景观照明工程、室外雨污水工程、海绵设施、雨水综合利用系统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略)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01月,竣工日期: 2025年 04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承包人施工进度不得影响其它专业工程的推进。
2.1.5 质量要求: 合格 。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包括但不仅限于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指以下两点: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特别提醒:①注册地为江苏省内的企业,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②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经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2023〕第26号)文件、( (略) 〔2021〕40号)文件内容详见本章附件C。
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4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略)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6日至 2025 年 01 月 06 日 9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 CA”或“CFCA”登录“ (略)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略)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5年01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略) 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 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因招标、投标产生的争议由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略) | 代理单位 | (略) 通大全 (略) |
地址 | (略) (略) (略) 885号1幢 | 地址 | (略) 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16楼 |
联系人 | 章勇 | 联系人 | 薛康栖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邮箱 | / | 邮箱 | *@*q.com |
2024 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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