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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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168.169.170.171.172

一、招标条件

本招 (略) 五 (略) 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 (略) 理厂三期运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100%企业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 (略) (略) 。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 标段编号、标段号、标段项目名称、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服务标准:

标段编号

标段号

标段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质量标准/服务标准

*

一标段

(略) 五 (略) 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 (略) 理厂三期运营项目- (略) 置

(略) 五 (略) 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 (略) 理厂三期扩建工程, (略) 理规模*吨/天,对生产运行过程中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液和在线监测设备废液)、废机油进行 (略) 置(详见招标文件)

优质服务

*

二标段

(略) 五 (略) 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 (略) 理厂三期运营项目-化验检测

(略) 五 (略) 理系统“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 (略) 理厂三期扩建工 (略) 伊通 (略) 域内,处理规模*吨/天,对东 (略) 理厂三期扩建工程运营项目进行水质、污泥、噪声、废气等化验检测(详见招标文件)

*

三标段

(略) 五 (略) 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 (略) 理厂三期运营项目-劳务外包

(略) 五 (略) 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 (略) 理厂三期扩建工 (略) 伊通 (略) 域内,处理规模*吨/天,运营期间需要一家劳务外包单位进行生产运行及管理、设备设施养护、运行操作与巡检、后勤服务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

四标段

(略) 五 (略) 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 (略) 理厂三期运营项目-污泥及栅渣运输工程

(略) 五 (略) 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 (略) 理厂三期扩建工 (略) 伊通 (略) 域内,处理规模*吨/天,运营期间对生产运行中产生的污泥及栅渣进行运输(详见招标文件)

*

五标段

(略) 五 (略) 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 (略) 理厂三期运营项目-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

(略) 五 (略) 理系统“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 (略) 理厂三期扩建工 (略) 伊通 (略) 域内,处理规模*吨/天,运营期间对进水和出水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详见招标文件)

*

六标段

(略) 五 (略) 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 (略) 理厂三期运营项目-药剂采购

(略) 五 (略) 理系统“厂一策"提质增效工 (略) 伊通 (略) 域内,处理规模*吨/天,对东 (略) 理厂三期扩建工程运营项目进行药剂采购,采购内容为:次氯酸钠、柠檬酸、*酸钠、聚*烯酰胺(+)、聚*烯酰胺(-)、聚合氯化铝、三氯化铁、生石灰、高效除磷剂、复合碳源、草酸等。(详见招标文件)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2.2 服务期限:自下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年;

2.3 项目地点: (略) ;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一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2 二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省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附表中应包含本次招标范围中的检测项目,检测须满足《吉林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的人员不少于3人;投标人拟投入的仪器设备至少包括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两台、气相色谱仪器三台、ICP-MS仪器一台、GC-MS仪器一台等仪器设备或同等设备;

投标人须具备3台及以上自有车辆进行采样工作。

3.1.3 三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5 四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拟投入的工作人员不少于8人;运输车辆不少于8辆,污泥运输车辆应符合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防溢、撒措施;车辆须有专用的收集废水装置,不得有渗滤液在运输过程中撒漏;运输车辆尺寸必须能够进入污泥及栅渣装卸场地内。

3.1.6 五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在人员、实验仪器设备、资金、实验室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拟投入的运维工作人员具有1名及以上运行工证书;并常年提供2至3台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备用机(COD、氨氮、总磷、总氮、PH)。

3.1.7 六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制造商或代理商),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须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2 投标人近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

3.3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1.2022.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202 (略) 无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的,投标文件内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 (略) ”(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本项目各标段不允许兼投,若出现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同时进行投标的,所投标段均做无 (略) 理。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吉林 (略) ;

4.3 方式:购买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4 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300元;二标段:800元;三标段:1000元;四、五、六标段: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5 每标段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 (略) (略) 与生态大街交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规定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每标段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 (略) 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硅谷西街630号

联系人:吴国伟

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 (略)

地 址: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 (略) (略) 与生态大街交汇)

联系人:王东

电 话:0431-*

招标项目编号:*.168.169.170.171.172

一、招标条件

本招 (略) 五 (略) 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 (略) 理厂三期运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100%企业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 (略) (略) 。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 标段编号、标段号、标段项目名称、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服务标准:

标段编号

标段号

标段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质量标准/服务标准

*

一标段

(略) 五 (略) 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 (略) 理厂三期运营项目- (略) 置

(略) 五 (略) 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 (略) 理厂三期扩建工程, (略) 理规模*吨/天,对生产运行过程中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液和在线监测设备废液)、废机油进行 (略) 置(详见招标文件)

优质服务

*

二标段

(略) 五 (略) 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 (略) 理厂三期运营项目-化验检测

(略) 五 (略) 理系统“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 (略) 理厂三期扩建工 (略) 伊通 (略) 域内,处理规模*吨/天,对东 (略) 理厂三期扩建工程运营项目进行水质、污泥、噪声、废气等化验检测(详见招标文件)

*

三标段

(略) 五 (略) 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 (略) 理厂三期运营项目-劳务外包

(略) 五 (略) 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 (略) 理厂三期扩建工 (略) 伊通 (略) 域内,处理规模*吨/天,运营期间需要一家劳务外包单位进行生产运行及管理、设备设施养护、运行操作与巡检、后勤服务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

四标段

(略) 五 (略) 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 (略) 理厂三期运营项目-污泥及栅渣运输工程

(略) 五 (略) 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 (略) 理厂三期扩建工 (略) 伊通 (略) 域内,处理规模*吨/天,运营期间对生产运行中产生的污泥及栅渣进行运输(详见招标文件)

*

五标段

(略) 五 (略) 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 (略) 理厂三期运营项目-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

(略) 五 (略) 理系统“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 (略) 理厂三期扩建工 (略) 伊通 (略) 域内,处理规模*吨/天,运营期间对进水和出水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详见招标文件)

*

六标段

(略) 五 (略) 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 (略) 理厂三期运营项目-药剂采购

(略) 五 (略) 理系统“厂一策"提质增效工 (略) 伊通 (略) 域内,处理规模*吨/天,对东 (略) 理厂三期扩建工程运营项目进行药剂采购,采购内容为:次氯酸钠、柠檬酸、*酸钠、聚*烯酰胺(+)、聚*烯酰胺(-)、聚合氯化铝、三氯化铁、生石灰、高效除磷剂、复合碳源、草酸等。(详见招标文件)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2.2 服务期限:自下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年;

2.3 项目地点: (略) ;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一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2 二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省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附表中应包含本次招标范围中的检测项目,检测须满足《吉林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的人员不少于3人;投标人拟投入的仪器设备至少包括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两台、气相色谱仪器三台、ICP-MS仪器一台、GC-MS仪器一台等仪器设备或同等设备;

投标人须具备3台及以上自有车辆进行采样工作。

3.1.3 三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5 四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拟投入的工作人员不少于8人;运输车辆不少于8辆,污泥运输车辆应符合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防溢、撒措施;车辆须有专用的收集废水装置,不得有渗滤液在运输过程中撒漏;运输车辆尺寸必须能够进入污泥及栅渣装卸场地内。

3.1.6 五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在人员、实验仪器设备、资金、实验室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拟投入的运维工作人员具有1名及以上运行工证书;并常年提供2至3台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备用机(COD、氨氮、总磷、总氮、PH)。

3.1.7 六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制造商或代理商),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须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2 投标人近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

3.3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1.2022.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202 (略) 无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的,投标文件内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 (略) ”(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本项目各标段不允许兼投,若出现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同时进行投标的,所投标段均做无 (略) 理。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吉林 (略) ;

4.3 方式:购买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4 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300元;二标段:800元;三标段:1000元;四、五、六标段: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5 每标段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 (略) (略) 与生态大街交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规定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每标段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 (略) 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硅谷西街630号

联系人:吴国伟

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 (略)

地 址: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 (略) (略) 与生态大街交汇)

联系人:王东

电 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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