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年产15000吨船舶配件技改项目环评报告书
项目名称:年产#吨船舶配件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长 (略) 306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编制技术单位:南通 (略)
项目概况:年产#吨船舶配件技改项目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申报的原料、工艺及规模等组织生产,认真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1、水污染防治。按“雨污分流”原则规范 (略) 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本项目不新增废水外排。全厂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等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后 (略) (略) ,委 (略) 理;雨水排放应参照执行《江苏省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雨水排放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略) 地方管理要求,其他特征污染物应符合受纳水体 (略) 目标管控要求;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防渗防漏措施,避免污染土壤或地下水。
2、废气污染防治。建议优化废气治理工作及排气筒数量设置,合理设置风机风量。本项目喷砂废气经滤筒除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喷枪清洗、晾干废气经三级干式过滤系统+沸石吸附浓缩+CO催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等标准限值要求后经排气筒排放,二#苯参照执行苯系物的标准,有组织废气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报告书要求;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内、厂界无组织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标准限值要求。定期对废气 (略) 理系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不得低于《报告书》要求。
3、噪声治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 (略) ,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并采取屏障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且不得降低周围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 (略) 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规范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邮箱:*@*26.com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年产#吨船舶配件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长 (略) 306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编制技术单位:南通 (略)
项目概况:年产#吨船舶配件技改项目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申报的原料、工艺及规模等组织生产,认真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1、水污染防治。按“雨污分流”原则规范 (略) 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本项目不新增废水外排。全厂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等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后 (略) (略) ,委 (略) 理;雨水排放应参照执行《江苏省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雨水排放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略) 地方管理要求,其他特征污染物应符合受纳水体 (略) 目标管控要求;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防渗防漏措施,避免污染土壤或地下水。
2、废气污染防治。建议优化废气治理工作及排气筒数量设置,合理设置风机风量。本项目喷砂废气经滤筒除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喷枪清洗、晾干废气经三级干式过滤系统+沸石吸附浓缩+CO催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等标准限值要求后经排气筒排放,二#苯参照执行苯系物的标准,有组织废气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报告书要求;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内、厂界无组织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标准限值要求。定期对废气 (略) 理系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不得低于《报告书》要求。
3、噪声治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 (略) ,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并采取屏障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且不得降低周围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 (略) 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规范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邮箱:*@*26.com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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