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崎村东坑埭北蔬菜产业基地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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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崎村东坑埭北蔬菜产业基地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东崎村东坑埭北蔬菜产业基地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略) 政公用设施施工

采购单位 云霄县东厦镇东崎村民委员会
(略) 域 云霄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13:06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略) (略) 明发商业广场26幢1梯7楼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01月0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45.(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曾
项目联系电话 (略)
采购单位 云霄县东厦镇东崎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云霄县东厦镇东崎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吴先生、(略)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越众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明发商业广场26幢1梯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曾、(略)

项目概况

东崎村东坑埭北蔬菜产业基地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明发商业广场26幢1梯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RS采购【2024】026号

项目名称:东崎村东坑埭北蔬菜产业基地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略)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略).12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略).41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东崎村东坑埭北蔬菜产业基地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1.00

(略).12元

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供应商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供应商若不按附件内容提供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 (略) 描述不一致的, (略) 描述为准。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7日 至 2025年01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明发商业广场26幢1梯7楼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云霄县云陵 (略) 9-50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云霄县云陵 (略) 9-5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自行采购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霄县东厦镇东崎村民委员会     

地址:云霄县东厦镇东崎村        

联系方式:吴先生、(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越众 (略)             

地 址: (略) (略) 明发商业广场26幢1梯7楼            

联系方式:小曾、(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曾

电 话:  (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东崎村东坑埭北蔬菜产业基地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略) 政公用设施施工

采购单位 云霄县东厦镇东崎村民委员会
(略) 域 云霄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13:06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略) (略) 明发商业广场26幢1梯7楼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01月0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45.(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曾
项目联系电话 (略)
采购单位 云霄县东厦镇东崎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云霄县东厦镇东崎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吴先生、(略)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越众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明发商业广场26幢1梯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曾、(略)

项目概况

东崎村东坑埭北蔬菜产业基地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明发商业广场26幢1梯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RS采购【2024】026号

项目名称:东崎村东坑埭北蔬菜产业基地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略)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略).12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略).41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东崎村东坑埭北蔬菜产业基地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1.00

(略).12元

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供应商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供应商若不按附件内容提供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 (略) 描述不一致的, (略) 描述为准。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7日 至 2025年01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明发商业广场26幢1梯7楼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云霄县云陵 (略) 9-50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云霄县云陵 (略) 9-5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自行采购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霄县东厦镇东崎村民委员会     

地址:云霄县东厦镇东崎村        

联系方式:吴先生、(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越众 (略)             

地 址: (略) (略) 明发商业广场26幢1梯7楼            

联系方式:小曾、(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曾

电 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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