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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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彭阳 (略) 监控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

采购单位 彭阳 (略)
(略) 域 彭阳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12: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01月0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华 (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1月06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夏华 (略)
预算金额 ¥8.(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 (略)
采购单位 彭阳 (略)
采购单位地址 彭阳县城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主任(略)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华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圆德大道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丽
附件:
附件1 磋商公告.pdf

项目概况

彭阳 (略) 监控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XC-(略)

项目名称:彭阳 (略) 监控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略)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监控设备等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2.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2.5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7日 至 2025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代理机构领取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华 (略)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华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彭阳 (略)      

地址:彭阳县城        

联系方式:王主任(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华 (略)             

地 址: (略) 圆德大道            

联系方式:赵丽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  (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彭阳 (略) 监控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

采购单位 彭阳 (略)
(略) 域 彭阳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12: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01月0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华 (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1月06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夏华 (略)
预算金额 ¥8.(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 (略)
采购单位 彭阳 (略)
采购单位地址 彭阳县城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主任(略)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华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圆德大道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丽
附件:
附件1 磋商公告.pdf

项目概况

彭阳 (略) 监控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XC-(略)

项目名称:彭阳 (略) 监控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略)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监控设备等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2.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2.5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7日 至 2025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代理机构领取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华 (略)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华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彭阳 (略)      

地址:彭阳县城        

联系方式:王主任(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华 (略)             

地 址: (略) 圆德大道            

联系方式:赵丽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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