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爱民区2024年实物配租廉租房摇号分配实施方案、人员、房源公示
(略) (略) 2024年
实物配租廉租房摇号分配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 (略) 廉租房实物配租工作,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建设部《公租住房保障办法》和《 (略) 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2024 (略) 公租住房实物分配摇号实施方案。
一、摇号分配时间
2023年12月30日上午9:30点开始
????二、分配地点
(略) (略)
三、分配对象
经个人申请,街 (略) 初审, (略) 住房保障办公室审批、 (略) (略) 审批、 (略) 、 (略) 、 (略) 、 (略) 、市残联等部门联合审核通过的配租轮候对象。
四、配租方式
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轮候家庭摇中的房源,以租赁方式取得廉租住房居住权,按照规定向廉租住房管理部门缴纳一定租金。
五、分配程序
(一)手动摇号分配廉租住房将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由经过审批的申请家庭代表进行摇号,抽取确定抽房顺序号;
第二轮根据摇号确定的顺序进行摇号抽取廉租房房源号(抽中对应的公示序号为中号的房源,抽中后 (略) 办理手续,房源公示表中无抽中的号码为未中房源)。如有轮空或放弃的房源,按顺序依次递补。
(二)按照规定,每个家庭只有一次(两轮)摇号的机会,无论对自己所抽的房号是否满意,都不得要求进行第二次或重新摇号选择。每个家庭只配租一套公廉租住房,享受公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的家庭,不再享受公租住房租金补贴。
(三)为确保这次公廉租住房分配公开、公正、公平,摇号分房将在街 (略) 、社区居委会以及廉租家庭代表的全程监督下,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的指导下进行。
(四)摇号结束后,监督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将联合对现场摇号登记记录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的,当场宣读摇号结果。
六、特殊 (略) 理
(一)对摇号选房结果有异议的, (略) 住房保障办公室、 (略) 、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异议成立的,取消异议家庭廉租房租赁资格。
????(二)对由于个人原因退出实物配租的,申请人须提供“放弃公租住房声明书”,经核准后取消其公廉租住房分配资格。
(三)对出现(一)、(二)两种原因而腾出的公廉租住房,由区住房保障办收回,分配给下一批通过审批的家庭。
(四)实物配租候选家庭必须按通知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摇号选房,届时不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实物配租分配资格。
(五)对取得实物配租资格的家庭,须签订公租住房租赁合同,逾期不签的,视为放弃本次公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
???????? (略) (略) 住房保障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
(略) (略) 2024年
实物配租廉租房摇号分配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 (略) 廉租房实物配租工作,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建设部《公租住房保障办法》和《 (略) 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2024 (略) 公租住房实物分配摇号实施方案。
一、摇号分配时间
2023年12月30日上午9:30点开始
????二、分配地点
(略) (略)
三、分配对象
经个人申请,街 (略) 初审, (略) 住房保障办公室审批、 (略) (略) 审批、 (略) 、 (略) 、 (略) 、 (略) 、市残联等部门联合审核通过的配租轮候对象。
四、配租方式
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轮候家庭摇中的房源,以租赁方式取得廉租住房居住权,按照规定向廉租住房管理部门缴纳一定租金。
五、分配程序
(一)手动摇号分配廉租住房将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由经过审批的申请家庭代表进行摇号,抽取确定抽房顺序号;
第二轮根据摇号确定的顺序进行摇号抽取廉租房房源号(抽中对应的公示序号为中号的房源,抽中后 (略) 办理手续,房源公示表中无抽中的号码为未中房源)。如有轮空或放弃的房源,按顺序依次递补。
(二)按照规定,每个家庭只有一次(两轮)摇号的机会,无论对自己所抽的房号是否满意,都不得要求进行第二次或重新摇号选择。每个家庭只配租一套公廉租住房,享受公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的家庭,不再享受公租住房租金补贴。
(三)为确保这次公廉租住房分配公开、公正、公平,摇号分房将在街 (略) 、社区居委会以及廉租家庭代表的全程监督下,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的指导下进行。
(四)摇号结束后,监督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将联合对现场摇号登记记录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的,当场宣读摇号结果。
六、特殊 (略) 理
(一)对摇号选房结果有异议的, (略) 住房保障办公室、 (略) 、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异议成立的,取消异议家庭廉租房租赁资格。
????(二)对由于个人原因退出实物配租的,申请人须提供“放弃公租住房声明书”,经核准后取消其公廉租住房分配资格。
(三)对出现(一)、(二)两种原因而腾出的公廉租住房,由区住房保障办收回,分配给下一批通过审批的家庭。
(四)实物配租候选家庭必须按通知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摇号选房,届时不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实物配租分配资格。
(五)对取得实物配租资格的家庭,须签订公租住房租赁合同,逾期不签的,视为放弃本次公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
???????? (略) (略) 住房保障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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