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第三章 服务需求
一、履约期限: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为准)。(服务期结束后,若服务良好且经采购人认可,在预算保证前提下,履约期限满后可续签合同不超过2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由中标供应商开具发票,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用电汇方式按月付款,次月支付上月的费用。(具体以合同为准)
四、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采[2017]603号进行组织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采[2017]603号进行组织验收。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采[2017]603号进行组织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热线支持:24小时联系电话,保持畅通,保证沟通人员调动或者其他问题及时性)
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
六、服务内容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具体服务内容:
(一)、劳务外包服务,包含协勤辅助人员、后勤辅助人员、勤务人员等不少于153人劳务外包人员的工资、保险、意外伤害险、公积金及体检费等相关福利待遇及服务增值税。服务期间内中标单位需保证人员数量稳定性,保证招标人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保证人员的工资稳定。
(二)、协勤及勤杂人员需求。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内 (略) 路政执法支队、6 (略) 路政执法大队及1个国家级超限检测站、 (略) 政执法支队、道路运输执法支队、出租汽车执法支队、公路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执法支队。 (略) 1335公里国 (略) 、 (略) 345.79 (略) 政管理、治理超限及分卸载场地执法、道路运输执法、行业监管,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等工作,按照《 (略) 路政管理办法》、《辽宁省国 (略) 路政巡查管理规定》, (略) 全线巡查每周不少于3次,桥下空间、 (略) 段的巡查每月不应少于1次。 (略) 境内国省 (略) 警联合治理超限超载执法活动,并负责境内13家分卸载场地实施分卸载工作。工作量极大,所需劳务服务为负责驾驶执法车辆、勘察现场、引导车辆、卸载监督、拍照取证、材料综合、整理档案等工作。 (略) 政执法支队及各大队办公地点分散( (略) 办公地点),且办公面积大(合计6359.21平方米),为保证业务正常开展,需提供日常务服务劳工作。
(三)、劳务服务人员要求。
1、所有协勤及勤杂人员要严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2、年龄要求18-60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所有协助执法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学历),司机等岗位除外。
4、 (略) 政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六、履约要求
1、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和执行签订的服务协议的相关内容,及时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2、中标人应完全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并按照管理规定提供服务。
3、中标人违反中标人权利义务的约定,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一定期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中标人应给予采购人经济赔偿。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为准)。(服务期结束后,若服务良好且经采购人认可,在预算保证前提下,履约期限满后可续签合同不超过2年,合同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小微企业、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等相关扶持政 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9日23时59分至2025年01月0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略) (略) 36号开标室4房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 (略) 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 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6.不能到达现场的供应商投标备份文件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加密)方式,*@*q.com,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 (略) (略) 光荣街38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略) (略) 39号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