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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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河南 (略) 受卢氏县 (略) 的委托,就卢氏县 (略) 卢氏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 (略) 卢氏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4-75 LSGZ[2024]317-ZC229

3、项目概况:卢氏县 (略) 卢氏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项目(二次)主要为培育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能力提升及种养加销能手技能培训),培训内容涉及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农业经理人)能力提升、种养加销能手培训、小麦高效种植技术、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特色农业高产高效优质栽培技术、农村电商等。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6、预算金额:¥#.00元,其中一标段:#.00元;二标段:#.00元

7、采购范围:一标段培育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能力提升及种养加销能手技能培训)150人;二标段培育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能力提升及种养加销能手技能培训)145人。(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8、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线上培训学习,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线下培训;

9、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程、地方技术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合格供应商的要求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供应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为依据。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不能够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自行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6、供应商需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略) 校、 (略) 校资格证明,并在2023年度年检合格(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除公 (略) 校外,其他类型的培训机构须能提供办学许可证及培训机构培训资质(工种)许可范围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在省级及以上农民教育培训持证信息管理系统上申报并通过审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供应商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 (略) 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供应商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供应商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 (略)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 (略) 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9、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时间:2024年12月28日08时00分至2025年1月17日08时40分。

2、地点: (略) (略) 网下载

3、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 (略) (略) 网(网址:http://**) (略) 选择“交易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办理CA证书:

http://**-#-a723-7758c628a3f8.html

4、本项目为全电子招标,不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四、投标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供应商资料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的投标文件的信息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供应商需要完善主体库信息。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评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月17日08时40分。

2、开标地点: (略) 四楼第一开标室;

3、评标地点: (略) 二楼第一评标室。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得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 (略) 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网址为

http://**:#/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 (略) 上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等工作。因供应商操作不当等问题造成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3、供应商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招标文 (略) (略) 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卢氏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0398-#

地址:卢氏县城 (略) 中段

监督单位:卢氏县 (略) 党政办(纪检)

联系人:段明昭

联系电话:#

地 址:卢氏县城 (略)

招标人:卢氏县 (略)

联系人:高灵照、丹超

联系方式:#、#

地 址:卢氏县城 (略)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联系人:刘国庆

联系方式:#

地 址: (略) (略) 开元大道以南正大广场西地块7幢703室


河南 (略) 受卢氏县 (略) 的委托,就卢氏县 (略) 卢氏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 (略) 卢氏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4-75 LSGZ[2024]317-ZC229

3、项目概况:卢氏县 (略) 卢氏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项目(二次)主要为培育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能力提升及种养加销能手技能培训),培训内容涉及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农业经理人)能力提升、种养加销能手培训、小麦高效种植技术、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特色农业高产高效优质栽培技术、农村电商等。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6、预算金额:¥#.00元,其中一标段:#.00元;二标段:#.00元

7、采购范围:一标段培育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能力提升及种养加销能手技能培训)150人;二标段培育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能力提升及种养加销能手技能培训)145人。(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8、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线上培训学习,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线下培训;

9、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程、地方技术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合格供应商的要求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供应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为依据。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不能够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自行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6、供应商需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略) 校、 (略) 校资格证明,并在2023年度年检合格(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除公 (略) 校外,其他类型的培训机构须能提供办学许可证及培训机构培训资质(工种)许可范围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在省级及以上农民教育培训持证信息管理系统上申报并通过审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供应商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 (略) 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供应商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供应商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 (略)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 (略) 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9、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时间:2024年12月28日08时00分至2025年1月17日08时40分。

2、地点: (略) (略) 网下载

3、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 (略) (略) 网(网址:http://**) (略) 选择“交易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办理CA证书:

http://**-#-a723-7758c628a3f8.html

4、本项目为全电子招标,不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四、投标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供应商资料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的投标文件的信息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供应商需要完善主体库信息。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评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月17日08时40分。

2、开标地点: (略) 四楼第一开标室;

3、评标地点: (略) 二楼第一评标室。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得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 (略) 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网址为

http://**:#/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 (略) 上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等工作。因供应商操作不当等问题造成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3、供应商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招标文 (略) (略) 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卢氏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0398-#

地址:卢氏县城 (略) 中段

监督单位:卢氏县 (略) 党政办(纪检)

联系人:段明昭

联系电话:#

地 址:卢氏县城 (略)

招标人:卢氏县 (略)

联系人:高灵照、丹超

联系方式:#、#

地 址:卢氏县城 (略)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联系人:刘国庆

联系方式:#

地 址: (略) (略) 开元大道以南正大广场西地块7幢7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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