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谦镇江中村污水收集工程二期项目建设运维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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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谦镇江中村污水收集工程二期项目建设运维一体化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祥谦镇江中村污水收集工程二期项目建设运维一体化已由 闽侯县发 (略) 以 侯发改审批[2024]173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信源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闽侯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

祥谦镇江中村污水收集工程二期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2123.*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467.*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539.*元,基本预备费为11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范围包含祥谦镇江中村污水收集工程二期项目建设运维一体化,内容包括新建*污水管道总长约5500m,新建DN150接户管6300m;新建污水提升泵站7座(规模为4-48m3/d),8座化粪池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等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污水管道管径<1.5米、单项合同额<*元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污水管道管径<1.5米、单项合同额<*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365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根据榕建规(2024)8号文件规定, (略) (准)龙头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组成联合体的, (略) (准)龙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市政工程类)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30 09:00:00 至 2025-01-04 17:00:00 通过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④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⑤电子担保保函;(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1-23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福州建设工程招 (略) (www.fzztb.org)、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闽侯县祥 (略) 16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层,邮编:*

电子邮箱:*@*q.com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 张新生、李秀敏

(略) 名称: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住房和 (略)

地址:闽侯县甘蔗 (略) 6号

联系电话:0591-*

(略) 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 (略) 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0591—*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祥谦镇江中村污水收集工程二期项目建设运维一体化已由 闽侯县发 (略) 以 侯发改审批[2024]173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信源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闽侯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

祥谦镇江中村污水收集工程二期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2123.*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467.*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539.*元,基本预备费为11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范围包含祥谦镇江中村污水收集工程二期项目建设运维一体化,内容包括新建*污水管道总长约5500m,新建DN150接户管6300m;新建污水提升泵站7座(规模为4-48m3/d),8座化粪池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等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污水管道管径<1.5米、单项合同额<*元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污水管道管径<1.5米、单项合同额<*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365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根据榕建规(2024)8号文件规定, (略) (准)龙头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组成联合体的, (略) (准)龙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市政工程类)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30 09:00:00 至 2025-01-04 17:00:00 通过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④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⑤电子担保保函;(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1-23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福州建设工程招 (略) (www.fzztb.org)、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闽侯县祥 (略) 16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层,邮编:*

电子邮箱:*@*q.com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 张新生、李秀敏

(略) 名称: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住房和 (略)

地址:闽侯县甘蔗 (略) 6号

联系电话:0591-*

(略) 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 (略) 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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