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一窗分类受理”社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购买“一窗分类受理”社会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0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略)3
项目名称:购买“一窗分类受理”社会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略)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的采购最高限价: 1,(略)。2.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 (略) (http://**)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略) 。联系科室: (略) (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略),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略) 117号820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5. 采购文件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 获取的采购文件中为准。
名称: (略) 政务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9号
联系方式:(略)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略) 19号
联系方式:0817-(略)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817-(略)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27日
购买“一窗分类受理”社会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0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略)3
项目名称:购买“一窗分类受理”社会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略)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的采购最高限价: 1,(略)。2.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 (略) (http://**)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略) 。联系科室: (略) (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略),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略) 117号820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5. 采购文件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 获取的采购文件中为准。
名称: (略) 政务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9号
联系方式:(略)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略) 19号
联系方式:0817-(略)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817-(略)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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