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福建省生物医药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公开遴选福建省生物医药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福建省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若干措施》《福建省促进政府引导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和《福建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部署,福建省省级 (略) (以下简称省级基金)拟组建设立福建省生物医药产业引导基金(以下简称生物医药基金或基金)。《福建省生物医药产业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已获得省政府批复,为吸引优秀机构积极参与生物医药基金组建,现向全国公开遴选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生物医药基金简介

  生物医药基金注册于福建省内,行业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工信厅。基金目标规模10亿元,首期认缴规模不低于3亿元,省级基金出资不超过基金认缴规模的30%,金额不超过3亿元。公开遴选出的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关联方出资金额不少于基金认缴规模的1%,剩余部分由中选管理机构负责募集。

  基金重点投向生物及医药产业(含海洋生物医药)领域,投资范围涵盖生物制药、化学药、中药、医疗器械、生物医药服务等方面,促进生物经济与海洋经济高质量协同发展。

  二、申请条件

  生物医药基金管理机构的申请条件详见《福建省生物医药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公开遴选申报指南》(下方查看相关内容及附件)。

  三、申请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24:00前。

  四、申请材料要求和申请方式

  (一)申请材料要求

  1.申报机构根据《申报指南》等材料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以U盘存储),并对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完整性承担完全责任。全套纸质申报材料须左侧胶装,并加盖骑缝章,封面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材料应包含装订纸质材料扫描件与可编辑文档。电子材料与纸质资料不一致的,最终以纸质资料为准。

  2.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8份)及存放电子版材料的U盘应封装,外包装上须注明“不准提前启封”字样。

  (二)申请方式

  1.相关材料邮寄至以下地址: (略) (略) (略) 154号中山大厦A座20楼,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591-(略);纪检监督电话:0591-(略)。

  2.纸质资料及电子材料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福建省金投 (略) 将按程序组织开展初审、专家评审、尽职调查、投资决策等遴选工作。若申报机构未进入下一环节,不另行通知。

  福建省省级 (略)

  2024年12月25日

  (点击查看相关内容及附件:http://**-20)  

  根据《福建省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福建省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若干措施》《福建省促进政府引导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和《福建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部署,福建省省级 (略) (以下简称省级基金)拟组建设立福建省生物医药产业引导基金(以下简称生物医药基金或基金)。《福建省生物医药产业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已获得省政府批复,为吸引优秀机构积极参与生物医药基金组建,现向全国公开遴选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生物医药基金简介

  生物医药基金注册于福建省内,行业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工信厅。基金目标规模10亿元,首期认缴规模不低于3亿元,省级基金出资不超过基金认缴规模的30%,金额不超过3亿元。公开遴选出的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关联方出资金额不少于基金认缴规模的1%,剩余部分由中选管理机构负责募集。

  基金重点投向生物及医药产业(含海洋生物医药)领域,投资范围涵盖生物制药、化学药、中药、医疗器械、生物医药服务等方面,促进生物经济与海洋经济高质量协同发展。

  二、申请条件

  生物医药基金管理机构的申请条件详见《福建省生物医药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公开遴选申报指南》(下方查看相关内容及附件)。

  三、申请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24:00前。

  四、申请材料要求和申请方式

  (一)申请材料要求

  1.申报机构根据《申报指南》等材料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以U盘存储),并对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完整性承担完全责任。全套纸质申报材料须左侧胶装,并加盖骑缝章,封面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材料应包含装订纸质材料扫描件与可编辑文档。电子材料与纸质资料不一致的,最终以纸质资料为准。

  2.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8份)及存放电子版材料的U盘应封装,外包装上须注明“不准提前启封”字样。

  (二)申请方式

  1.相关材料邮寄至以下地址: (略) (略) (略) 154号中山大厦A座20楼,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591-(略);纪检监督电话:0591-(略)。

  2.纸质资料及电子材料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福建省金投 (略) 将按程序组织开展初审、专家评审、尽职调查、投资决策等遴选工作。若申报机构未进入下一环节,不另行通知。

  福建省省级 (略)

  2024年12月25日

  (点击查看相关内容及附件:http://**-20)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