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家装家居、家电和手机及智能穿戴设备产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首批的公告
临高县商务局关于征集2025年家装家居、家电和手机及智能穿戴设备产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首批)的公告
按照海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2025年全省家装家居、家电和手机及智能穿戴设备产品以旧换新补贴首批参与商家报名参与活动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县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工作有序开展,现开展临高县家装家居、家电和手机及智能穿戴设备产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征集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主营家装家居、家电和手机及智能穿戴 (略) 场主体(含个体户和企业)。
二、征集时间
首批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12月30日18:00时前(周末正常受理),逾期未送达不予受理。 (略) 场主体名单为征集名单,以后 (略) 场主体定在每月上旬报名,具体以省级文件通知为准。
三、参与条件
(一)在临高县内依法登记注册,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并在2025年1月1日前已从事以上品类产 (略) 场主体。(2022年以来参与我县历次政府消费券活动、2024年参与我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主营家装家居、家电、手机及智能穿戴设备等产品零售业务,具备以上品类产品配送、安装、调试、维修、回收、换新、售后 (略) 综合服务能力。
(三)自愿参与并有一定垫资能力,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的行为能力,能够配合上线配置并使用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发票。
(四)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活动进行监督、审计,配合提供佐证材料,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
(五)能按核销和审计的要求,自愿使用第三方服务机构系统上传相关资料,包括交易订单号、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商品名称、消费者个人手机号、品牌、规格型号、SN码、能效等级、销售方式(线上/线下)、销售金额、补贴金额、支付金额、 (略) 场主体名称、收货地址(线下是自提模式)、渠道方、交易完成时间、交易记录(支付凭证)、发票信息等。
(六)自愿签订承诺书,承诺诚信经营,对所提供商品和 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公平交易,不价格欺诈、以次充好、虚假交易。
(七)承诺遵守海南省家装家居、家电和手机及穿戴设备 产品购买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要求,自愿提供备案销售品类、品 牌型号、能效等级等,配合政府部门严防套补、骗补。 (略) 场主体如发生违规行为,自 (略) 罚并退出参与名单。
(八)给消费者个人开具发票(鼓励开具数电发票),发票抬头为消费者实名,内容包含品类和型号,开票金额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
(九)2025年至少开展2次以旧换 (略) 、进农村或促销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
(十)2024年参与我省消费品以旧 (略) 场主体同样按照要求申报。
(十一)在满足条件下,优先支持已纳入 (略) 限额以上贸易库和我县“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 (略) 场主体。
四、报名资料
(一)申请表(附件1)
(二)承诺书(附件2)
(三)门店目录表(附件3)
(四)商品备案表(附件4)
(五)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附件5)
(六)经营品牌的授权书,多个品牌的均需提供,并加盖授权方公章。(见附件6:品牌授权推荐函)
(七)2023年度、2024年销售额佐证材料复印件。如财务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销售流水台账、交易明细、发票等(至少提供一项)。
(八)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信用 (略) 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相关国家信用 (略) 场主体信用信息报告。
(十)门店照片(门头1张、店内1张)、门店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各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一) (略) 场主体基本情况介绍。 (略) 场主体规模、经营范围、受众人数、门店分布范围、销售品牌品类、年销售额等方面的内容, (略) 场主体实力和发展状况。
(十二)提供完整的财务会计制度。
(十三)提供风险防范方案,包括对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管控措施等。
(十四)无欠税证明(到当地税 (略) 上办理开具,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
五、征集程序
有意向 (略) 场主体,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为避免多次跑动,市场主体可将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先 (略) 邮箱或邮寄方式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再按要求提交纸质版材料。
报名地址:海南省临 (略) 3号楼4 (略) 401室。咨询电话:(略);(略)。联系人:韩锐
投递邮箱:*@*63.com
六、名单公示
(略) 场主体报名材料,组织开展初选工作,并对 (略) 场主体进行择优入选及公示,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向省商务厅报 (略) 场主体名单。
七、其他要求
(一)市场主体应按照要求参与政策实施,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二)指导消费者下载服务机构应用程序(APP),协助消费者操作结算支付。给消费者单独对享受补贴产品开具有效发票,发票抬头为消费者本人。
(三)依法、诚信经营,不得暗中提价、明买暗退、合谋套补贴等行为,不得通过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或其它手段协助消费者骗取财政补贴。
(四)完整保留交易信息、发票、购物小票等相关原始凭证,便于后期第三方机构核查。
(五) (略) 场主 (略) 场监管部门提交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申请,参与海南省放心消费承诺单位评选。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略) 场主体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1:申请表
附件2:承诺书
附件3:门店目录表
附件4:商品备案表
附件5: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
附件6:品牌授权推荐函
临 (略)
2024年12月27日
临高县商务局关于征集2025年家装家居、家电和手机及智能穿戴设备产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首批)的公告
按照海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2025年全省家装家居、家电和手机及智能穿戴设备产品以旧换新补贴首批参与商家报名参与活动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县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工作有序开展,现开展临高县家装家居、家电和手机及智能穿戴设备产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征集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主营家装家居、家电和手机及智能穿戴 (略) 场主体(含个体户和企业)。
二、征集时间
首批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12月30日18:00时前(周末正常受理),逾期未送达不予受理。 (略) 场主体名单为征集名单,以后 (略) 场主体定在每月上旬报名,具体以省级文件通知为准。
三、参与条件
(一)在临高县内依法登记注册,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并在2025年1月1日前已从事以上品类产 (略) 场主体。(2022年以来参与我县历次政府消费券活动、2024年参与我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主营家装家居、家电、手机及智能穿戴设备等产品零售业务,具备以上品类产品配送、安装、调试、维修、回收、换新、售后 (略) 综合服务能力。
(三)自愿参与并有一定垫资能力,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的行为能力,能够配合上线配置并使用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发票。
(四)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活动进行监督、审计,配合提供佐证材料,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
(五)能按核销和审计的要求,自愿使用第三方服务机构系统上传相关资料,包括交易订单号、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商品名称、消费者个人手机号、品牌、规格型号、SN码、能效等级、销售方式(线上/线下)、销售金额、补贴金额、支付金额、 (略) 场主体名称、收货地址(线下是自提模式)、渠道方、交易完成时间、交易记录(支付凭证)、发票信息等。
(六)自愿签订承诺书,承诺诚信经营,对所提供商品和 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公平交易,不价格欺诈、以次充好、虚假交易。
(七)承诺遵守海南省家装家居、家电和手机及穿戴设备 产品购买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要求,自愿提供备案销售品类、品 牌型号、能效等级等,配合政府部门严防套补、骗补。 (略) 场主体如发生违规行为,自 (略) 罚并退出参与名单。
(八)给消费者个人开具发票(鼓励开具数电发票),发票抬头为消费者实名,内容包含品类和型号,开票金额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
(九)2025年至少开展2次以旧换 (略) 、进农村或促销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
(十)2024年参与我省消费品以旧 (略) 场主体同样按照要求申报。
(十一)在满足条件下,优先支持已纳入 (略) 限额以上贸易库和我县“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 (略) 场主体。
四、报名资料
(一)申请表(附件1)
(二)承诺书(附件2)
(三)门店目录表(附件3)
(四)商品备案表(附件4)
(五)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附件5)
(六)经营品牌的授权书,多个品牌的均需提供,并加盖授权方公章。(见附件6:品牌授权推荐函)
(七)2023年度、2024年销售额佐证材料复印件。如财务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销售流水台账、交易明细、发票等(至少提供一项)。
(八)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信用 (略) 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相关国家信用 (略) 场主体信用信息报告。
(十)门店照片(门头1张、店内1张)、门店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各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一) (略) 场主体基本情况介绍。 (略) 场主体规模、经营范围、受众人数、门店分布范围、销售品牌品类、年销售额等方面的内容, (略) 场主体实力和发展状况。
(十二)提供完整的财务会计制度。
(十三)提供风险防范方案,包括对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管控措施等。
(十四)无欠税证明(到当地税 (略) 上办理开具,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
五、征集程序
有意向 (略) 场主体,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为避免多次跑动,市场主体可将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先 (略) 邮箱或邮寄方式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再按要求提交纸质版材料。
报名地址:海南省临 (略) 3号楼4 (略) 401室。咨询电话:(略);(略)。联系人:韩锐
投递邮箱:*@*63.com
六、名单公示
(略) 场主体报名材料,组织开展初选工作,并对 (略) 场主体进行择优入选及公示,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向省商务厅报 (略) 场主体名单。
七、其他要求
(一)市场主体应按照要求参与政策实施,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二)指导消费者下载服务机构应用程序(APP),协助消费者操作结算支付。给消费者单独对享受补贴产品开具有效发票,发票抬头为消费者本人。
(三)依法、诚信经营,不得暗中提价、明买暗退、合谋套补贴等行为,不得通过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或其它手段协助消费者骗取财政补贴。
(四)完整保留交易信息、发票、购物小票等相关原始凭证,便于后期第三方机构核查。
(五) (略) 场主 (略) 场监管部门提交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申请,参与海南省放心消费承诺单位评选。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略) 场主体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1:申请表
附件2:承诺书
附件3:门店目录表
附件4:商品备案表
附件5: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
附件6:品牌授权推荐函
临 (略)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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