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三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远安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三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远安县城镇生 (略) 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三期)EPC工程总承包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远安县住房和 (略) 本级 | ||
(略) 域 | 远安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7日 16:1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1月03日 00:00 | ||
开标地点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 (略) )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 ||
预算金额 | ¥14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向芸芸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17—* | ||
采购单位 | 远安县住房和 (略) 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沮漳源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远安县鸣 (略) 1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17—* |
【项目概况】
远安县城镇生 (略) 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三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
3、项目名称:远安县城镇生 (略) 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三期)EPC工程总承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450(万元)
6、最高限价:1449.*(万元)
7、采购需求:
远安县城镇生 (略) 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三期)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过程所有任务,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及施工期间后续服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配合项目施工及竣工验收等。所有各专业设计均需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并满足预算和施工要求。(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施工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项目全部建设内容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等,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3%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6.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略) 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6.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 质或具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具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施工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其他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01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
本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工程建设-网上办事, (略) 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1月2日下午23时3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 (略) 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01月03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 (略) )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在远安县鸣 (略) 1号3楼, (略) 315开标厅组织开标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 (略) 畅通的任意地点, (略) 在线参加开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3.合同签订: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洽谈并签署( (略) 名义),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合同的,中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为“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项目。
4.2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住房和 (略) 本级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沮漳源 (略)
地 址:远安县鸣 (略) 10号
联系方式:0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芸芸
电 话:0717—*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远安县城镇生 (略) 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三期)EPC工程总承包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远安县住房和 (略) 本级 | ||
(略) 域 | 远安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7日 16:1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1月03日 00:00 | ||
开标地点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 (略) )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 ||
预算金额 | ¥14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向芸芸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17—* | ||
采购单位 | 远安县住房和 (略) 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沮漳源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远安县鸣 (略) 1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17—* |
【项目概况】
远安县城镇生 (略) 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三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
3、项目名称:远安县城镇生 (略) 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三期)EPC工程总承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450(万元)
6、最高限价:1449.*(万元)
7、采购需求:
远安县城镇生 (略) 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三期)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过程所有任务,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及施工期间后续服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配合项目施工及竣工验收等。所有各专业设计均需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并满足预算和施工要求。(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施工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项目全部建设内容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等,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3%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6.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略) 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6.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 质或具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具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施工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其他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01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
本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工程建设-网上办事, (略) 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1月2日下午23时3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 (略) 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01月03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 (略) )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在远安县鸣 (略) 1号3楼, (略) 315开标厅组织开标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 (略) 畅通的任意地点, (略) 在线参加开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3.合同签订: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洽谈并签署( (略) 名义),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合同的,中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为“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项目。
4.2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住房和 (略) 本级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沮漳源 (略)
地 址:远安县鸣 (略) 10号
联系方式:0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芸芸
电 话: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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