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和《三门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办法》(三政办发〔2019〕45号)等要求,县人力资源和 (略) 于2024年3月25日公布了《三门县人力资源和 (略) 关于公布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现因计划调整,我局取消出台三门县技能型社会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不再将该事 (略)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今后根据工作实际,若有调整或新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我局将及时编制目录。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和《三门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办法》(三政办发〔2019〕45号)等要求,县人力资源和 (略) 于2024年3月25日公布了《三门县人力资源和 (略) 关于公布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现因计划调整,我局取消出台三门县技能型社会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不再将该事 (略)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今后根据工作实际,若有调整或新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我局将及时编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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