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2024年“情满东疆送扶到家”民生第三方验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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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2024年“情满东疆送扶到家”民生第三方验收招标公告


江苏省启东经 (略) 管理委员 (略) 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经 (略) 2024年“情满东疆 送扶到家”民生项目第三方验收进行分散询价采购。

一、项目概况

对启东经 (略) 2024年“情满东疆 送扶到家”民生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包含被服务对象是否满足相关条件,对所有的改造项目进行入户验收检查,对所有改造项目的台账资料进行验收检查等。并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填报验收数据。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报告,并把详细的台账资料做好收集整理上交给采购单位。

二、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6120元。

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60元/户,单价报价或总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特别说明: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三、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类项目的货物生产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方式。各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包括但不限于含询价文件所确定的全部服务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全部费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耗材、工具、通讯、服装、办公设备、各种税费、保险、加班费、福利、利润、工商税金、工资、交通、培训、咨询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同时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实 (略) 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 (略) 场波动因素的风险,充分阅读合同条款再行报价。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4.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5.投标报价中的计价一律采用人民币。若投标总价与单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大写与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6.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招标单位。

7.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招标单位或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单位:江苏省启东经 (略) 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略) 500号

联系人:岑峻巍

联系电话:0513—#

代理机构:江苏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国动产业园18号506

8.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四);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亲自参加投标均须提供本项材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时提供原件备查);

(5)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6)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三)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7)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福利企业等的说明材料(格式见附件五);

(8)其他(如有)。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9.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5年01月03 日09时00分前密封至启东经 (略) (略) 500号科创大楼3楼6号会议室(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并于2025年01月03 日09时00分开标。

10.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提供报价保证金。

五、商务部分要求

1.实施周期要求:7日历天。

2.验收范围:项目改造验收户数约102户(具体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3.验收要求:

(1)评估验收:对各实施方对于项目评估方案的合理性、老人的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估,对于评估不合理、老人不满意方案,要求建设方整改后才可以实施。

(2)产品验收:根据启东经 (略) 2024年“情满东疆 送扶到家”民生项目要求的产品的具体功能、参数要求及安装情况进行验收。

4.验收内容及方式:

(1)项目改造产品:采取现场清点核对设施设备方式,并对检查改造质量、安装合理性等方式进行验收;

(2)智能化设备:采用现场实地清点,根据启东经 (略) 2024年“情满东疆 送扶到家”民生项目招标文件参数及功能要求,施工方对设备功能演示。同时,检查设备安装的是否到位、是否合理、是否正常运行进行综合验收。

(3)台账资料审查:对建设项目相关台账资料进行审查,包括合同、一户一档资料、维保协议等,确保台账资料齐全完整且符合文件要求。

(4)服务满意度:对服务老年人或其家属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他们对建设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度,并根据反馈做出调整和改进。

5.验收人员要求:验收团队需要由养老从业人员(含养老护理员、养老评估员、社会工作者)、辅具适配等相关专业人员组织。

6.其他要求:

(1)验收单位提前与民政部门联系,确定验收时间、人员组成、路线安排等事项。

(2)验收单位入户穿戴工作服、佩戴胸牌,言行举止文明礼貌,不影响老年人正常生活作息。

(3)验收单位要细化检测指标和评估要求,对不合格判定给出评判原因和整改要求。

(4)民政部门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配合验收单位完成验收工作,监督后续整改工作。

7.验收结果:

验收单位待验收结束,需出具验收报告,对验收进度、验收方法、验收成果、整改意见等情况进行汇报。

六、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

(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七、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

(1)询价文件、补充文件(如有)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成交原则:符合需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如最低报价有相同者,则招标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付款方式:出具完整的验收报告并经采购单位确认后支付款项(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注:成交供应商须在每次付款节点前提供正式发票。

十、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分包的,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上述同类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8、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

江苏省启东经 (略) 管理委员会

二O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江苏省启东经 (略) 管理委员 (略) 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经 (略) 2024年“情满东疆 送扶到家”民生项目第三方验收进行分散询价采购。

一、项目概况

对启东经 (略) 2024年“情满东疆 送扶到家”民生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包含被服务对象是否满足相关条件,对所有的改造项目进行入户验收检查,对所有改造项目的台账资料进行验收检查等。并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填报验收数据。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报告,并把详细的台账资料做好收集整理上交给采购单位。

二、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6120元。

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60元/户,单价报价或总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特别说明: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三、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类项目的货物生产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方式。各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包括但不限于含询价文件所确定的全部服务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全部费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耗材、工具、通讯、服装、办公设备、各种税费、保险、加班费、福利、利润、工商税金、工资、交通、培训、咨询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同时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实 (略) 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 (略) 场波动因素的风险,充分阅读合同条款再行报价。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4.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5.投标报价中的计价一律采用人民币。若投标总价与单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大写与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6.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招标单位。

7.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招标单位或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单位:江苏省启东经 (略) 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略) 500号

联系人:岑峻巍

联系电话:0513—#

代理机构:江苏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国动产业园18号506

8.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四);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亲自参加投标均须提供本项材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时提供原件备查);

(5)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6)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三)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7)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福利企业等的说明材料(格式见附件五);

(8)其他(如有)。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9.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5年01月03 日09时00分前密封至启东经 (略) (略) 500号科创大楼3楼6号会议室(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并于2025年01月03 日09时00分开标。

10.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提供报价保证金。

五、商务部分要求

1.实施周期要求:7日历天。

2.验收范围:项目改造验收户数约102户(具体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3.验收要求:

(1)评估验收:对各实施方对于项目评估方案的合理性、老人的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估,对于评估不合理、老人不满意方案,要求建设方整改后才可以实施。

(2)产品验收:根据启东经 (略) 2024年“情满东疆 送扶到家”民生项目要求的产品的具体功能、参数要求及安装情况进行验收。

4.验收内容及方式:

(1)项目改造产品:采取现场清点核对设施设备方式,并对检查改造质量、安装合理性等方式进行验收;

(2)智能化设备:采用现场实地清点,根据启东经 (略) 2024年“情满东疆 送扶到家”民生项目招标文件参数及功能要求,施工方对设备功能演示。同时,检查设备安装的是否到位、是否合理、是否正常运行进行综合验收。

(3)台账资料审查:对建设项目相关台账资料进行审查,包括合同、一户一档资料、维保协议等,确保台账资料齐全完整且符合文件要求。

(4)服务满意度:对服务老年人或其家属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他们对建设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度,并根据反馈做出调整和改进。

5.验收人员要求:验收团队需要由养老从业人员(含养老护理员、养老评估员、社会工作者)、辅具适配等相关专业人员组织。

6.其他要求:

(1)验收单位提前与民政部门联系,确定验收时间、人员组成、路线安排等事项。

(2)验收单位入户穿戴工作服、佩戴胸牌,言行举止文明礼貌,不影响老年人正常生活作息。

(3)验收单位要细化检测指标和评估要求,对不合格判定给出评判原因和整改要求。

(4)民政部门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配合验收单位完成验收工作,监督后续整改工作。

7.验收结果:

验收单位待验收结束,需出具验收报告,对验收进度、验收方法、验收成果、整改意见等情况进行汇报。

六、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

(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七、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

(1)询价文件、补充文件(如有)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成交原则:符合需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如最低报价有相同者,则招标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付款方式:出具完整的验收报告并经采购单位确认后支付款项(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注:成交供应商须在每次付款节点前提供正式发票。

十、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分包的,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上述同类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8、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

江苏省启东经 (略) 管理委员会

二O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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