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开发区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YC)(略)
项目编号: 2024NCZ(YC)(略)
项目名称: 永宁县 (略) 永宁 (略) 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项目
预算金额(元): (略).00
最高限价(如有): (略).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永宁 (略) 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项目 | 永宁 (略) 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项目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略)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略)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 (略) 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略) 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 (略)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时间: 2024-12-27 23:55:50 至 2025-01-06 23:55:5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 (略) ;宁夏回 (略) (略) ; 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5-01-17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略) 永宁县杨和街255号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回 (略) (略) (略) (略) 1号绿地21 (略) 9号楼5015室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曹佳蓉
电话: (略)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韩宁
电话: (略)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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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4-12-27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YC)(略)
项目编号: 2024NCZ(YC)(略)
项目名称: 永宁县 (略) 永宁 (略) 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项目
预算金额(元): (略).00
最高限价(如有): (略).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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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 (略) 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项目 | 永宁 (略) 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项目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略)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略)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 (略) 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略) 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 (略)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时间: 2024-12-27 23:55:50 至 2025-01-06 23:55:5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 (略) ;宁夏回 (略) (略) ; 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5-01-17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略) 永宁县杨和街255号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回 (略) (略) (略) (略) 1号绿地21 (略) 9号楼5015室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曹佳蓉
电话: (略)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韩宁
电话: (略)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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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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