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海关“两新”项目保健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四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1.采购项目编号:D#6
2.招标文件编号:HSZB-2024ZC176
3.项目名称:银川海关“两新”项目保健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四标段)
4.预算金额(元):¥1,#
5. 最高限价(如有):¥1,#
6.采购需求:
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元) | 是否 进口 |
4 | 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 | 否 |
7.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规定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 (略) 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须提供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
3.3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4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6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7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8“信用中国“及“中国 (略) ”的信用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注:以上详细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二期),通过CA锁(二期) (略) 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实行CA锁(二期)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CA锁(二期)办理业务及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联系电话:#按1键咨询。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 (略) 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4.本 (略) 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 (略) 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二期)进行远程解密,解密时的CA锁(二期)须为同一个,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如有疑问, (略) 0951-#、#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获得帮助。
5.发布媒体:中国 (略) 、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 (略) 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银川海关
地 址: (略) 正源南街220号
联系方式: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梁婧
电话:09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陈晶锐、杨叶
电话:0951-#
(略)
2024年12月27日
公告概要:
1.采购项目编号:D#6
2.招标文件编号:HSZB-2024ZC176
3.项目名称:银川海关“两新”项目保健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四标段)
4.预算金额(元):¥1,#
5. 最高限价(如有):¥1,#
6.采购需求:
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元) | 是否 进口 |
4 | 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 | 否 |
7.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规定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 (略) 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须提供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
3.3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4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6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7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8“信用中国“及“中国 (略) ”的信用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注:以上详细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二期),通过CA锁(二期) (略) 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实行CA锁(二期)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CA锁(二期)办理业务及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联系电话:#按1键咨询。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 (略) 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4.本 (略) 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 (略) 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二期)进行远程解密,解密时的CA锁(二期)须为同一个,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如有疑问, (略) 0951-#、#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获得帮助。
5.发布媒体:中国 (略) 、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 (略) 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银川海关
地 址: (略) 正源南街220号
联系方式: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梁婧
电话:09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陈晶锐、杨叶
电话:0951-#
(略)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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