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单元设备公开招标公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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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单元设备公开招标公告[项目

项目概况

(略) (略) 卫生健康委员 (略) (略) 护理单元设备 JSZC-#-XZDJ-G2024-000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21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XZDJ-G2024-0004

项目名称: (略) (略) 卫生健康委员 (略) (略) 护理单元设备

预算金额:7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略) (略) (略) 采购监护仪14台、输液泵3台、双通道注射泵8台、新生儿监护仪6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投标人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21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1日10点00分)前。

2.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代理机 (略) 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 (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泉山森林海#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http://**-4#d42-97ca-2ecff9bd23c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单位地址: (略) (略) 1号

联系人:陈传娇

联系电话:0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泉山森林海#

联系人:孙经利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经利

电话:#

JSZC-#-XZDJ-G2024-0004采购文件.doc

项目概况

(略) (略) 卫生健康委员 (略) (略) 护理单元设备 JSZC-#-XZDJ-G2024-000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21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XZDJ-G2024-0004

项目名称: (略) (略) 卫生健康委员 (略) (略) 护理单元设备

预算金额:7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略) (略) (略) 采购监护仪14台、输液泵3台、双通道注射泵8台、新生儿监护仪6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投标人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21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1日10点00分)前。

2.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代理机 (略) 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 (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泉山森林海#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http://**-4#d42-97ca-2ecff9bd23c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单位地址: (略) (略) 1号

联系人:陈传娇

联系电话:0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泉山森林海#

联系人:孙经利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经利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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