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公司本部食堂人脸刷卡智能消费终端及配套设备采购公开询比公告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 (略) 本部食堂人脸刷卡智能消费终端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4】QH(略)号),采购人为 (略) 青海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省公司本部食堂现有刷卡机存在统计功能不全,售后服务不到位,数据存储小,调取数据慢等问题,拟对南餐厅、北餐厅2套系统和2台服务器进行更换,以便保证食堂刷卡正常,数据准确。本次采购估算金额(略).27元人民币(不含税),通过公开询比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采购 内容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采购估算金额(元) | 其中:价款估算金额(元) | 税款估算金额(税率13%)(元) | 采购方式 |
(略) 本部食堂人脸刷卡智能消费终端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 13 基础设 施及设备 CP(略) 其他生活类设备 | (略).00 | (略).27 | 4486.73 | 公开询比 |
合计 | (略).00 | (略).27 | 4486.73 |
1、采购内容:省公司本部食堂南、北餐厅2台人脸刷卡智能消费终端及2台服务器采购。
2、服务地点: (略) 青海分公司本部( (略) (略) (略) 29号)。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询比文件规范要求。
9、询比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询比包,选取1家成交单位。
10、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为(略).27元人民币整,供应商不含税响应报价超过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1、履约保证金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2、本项目采用的合同版本号:ZGDX(略)。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1.2税务要求:供应商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需提供已开具的发票或能开具发票的证明材料)。
2.1.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起至询比公告发出之前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电子产品销售或计算机系统集成)。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复印件;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订单复印件,业绩时间、金额均以订单为准。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采购申请,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略) 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比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 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发售),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获取地点: (略) (略) (略) 29 (略) 办公大楼七楼办公室后勤中心。
3.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者电子邮件。
4. 响应文件的提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
4.2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29 (略) 办公大楼七楼办公室后勤中心。
4.3唱价时间和地点: (略) (略) (略) 29 (略) 办公大楼七楼楼道会议室。
4.4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4.3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供应商注册
5.1中国电信 (略) 注册
供应商须在购买询价文件后5日内,通过(http://**)完成供应商注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http://**)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采 购 人: (略) 青海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略) 29号
邮 编:(略)
联 系 人:司学锋
电 话:0971-(略)
电子邮件:*@*89.cn
开户银行:工行西宁经济技 (略) 支行
账 号:(略)8810
采购人: (略) 青海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
2024 年 12 月 27 日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 (略) 本部食堂人脸刷卡智能消费终端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4】QH(略)号),采购人为 (略) 青海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省公司本部食堂现有刷卡机存在统计功能不全,售后服务不到位,数据存储小,调取数据慢等问题,拟对南餐厅、北餐厅2套系统和2台服务器进行更换,以便保证食堂刷卡正常,数据准确。本次采购估算金额(略).27元人民币(不含税),通过公开询比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采购 内容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采购估算金额(元) | 其中:价款估算金额(元) | 税款估算金额(税率13%)(元) | 采购方式 |
(略) 本部食堂人脸刷卡智能消费终端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 13 基础设 施及设备 CP(略) 其他生活类设备 | (略).00 | (略).27 | 4486.73 | 公开询比 |
合计 | (略).00 | (略).27 | 4486.73 |
1、采购内容:省公司本部食堂南、北餐厅2台人脸刷卡智能消费终端及2台服务器采购。
2、服务地点: (略) 青海分公司本部( (略) (略) (略) 29号)。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询比文件规范要求。
9、询比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询比包,选取1家成交单位。
10、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为(略).27元人民币整,供应商不含税响应报价超过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1、履约保证金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2、本项目采用的合同版本号:ZGDX(略)。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1.2税务要求:供应商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需提供已开具的发票或能开具发票的证明材料)。
2.1.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起至询比公告发出之前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电子产品销售或计算机系统集成)。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复印件;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订单复印件,业绩时间、金额均以订单为准。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采购申请,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略) 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比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 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发售),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获取地点: (略) (略) (略) 29 (略) 办公大楼七楼办公室后勤中心。
3.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者电子邮件。
4. 响应文件的提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
4.2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29 (略) 办公大楼七楼办公室后勤中心。
4.3唱价时间和地点: (略) (略) (略) 29 (略) 办公大楼七楼楼道会议室。
4.4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4.3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供应商注册
5.1中国电信 (略) 注册
供应商须在购买询价文件后5日内,通过(http://**)完成供应商注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http://**)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采 购 人: (略) 青海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略) 29号
邮 编:(略)
联 系 人:司学锋
电 话:0971-(略)
电子邮件:*@*89.cn
开户银行:工行西宁经济技 (略) 支行
账 号:(略)8810
采购人: (略) 青海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
2024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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