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第三方协助调查住建领域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现状比选公告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委托第三方协助调查住建领域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现状比选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活动,全面了解现有培训机构继续教育实际执行情况、 (略) 的规范程度以及学员的学习情况,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相关管理规定,我厅拟通过综合评分比选方式,确定第三方研究机构,协助调查住建领域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现状。本次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住建领域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现状调查》服务项目
(二)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研究机构;
2.参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网址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参选。
(三)项目需求
1.对全省住建领域培训机构进行全面调查,深入了解海南省住建行业继续教育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对分布于 (略) 尤其是集中在海口、三亚、儋州、琼海等地的多家培训机构的情况进行详细调查。
2.以调查结果为依据梳理出培训机构现有的短板和问题,形成相关调研报告,为省厅实施监管提供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建议,提高海南省住建领域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四)项目预算
人民币9.(略)元(含劳务费用、调研差旅费等工作经费)。报价不能超过此预算金额,否则报价无效。
(五)采购方式
采取综合评分比选方式,按综合评分最高者中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统一密封报送。
二、参选材料及要求
报名单位提交资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函(格式自拟)及企业营业执照;
4.项目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作内容、项目进度计划、项目团队人员构成等;
5.单位相关业绩证明。
参选材料应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纸质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刻录光盘)1份一并密封报送。
三、报名截止日期
2025年1月3日17:30分(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并请提前电话告知),逾期不再受理。
四、组织申报材料比选
我厅将从报名单位中,采用综合评分法择优比选供应商。供应商接到中选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起草服务合同,经我厅法核后,正式签订服务合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向金华
联系电话:0898-(略)
地址: (略) (略) 5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511室。
附件:采购比选评分标准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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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住建领域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现状调查》服务项目
(二)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研究机构;
2.参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网址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参选。
(三)项目需求
1.对全省住建领域培训机构进行全面调查,深入了解海南省住建行业继续教育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对分布于 (略) 尤其是集中在海口、三亚、儋州、琼海等地的多家培训机构的情况进行详细调查。
2.以调查结果为依据梳理出培训机构现有的短板和问题,形成相关调研报告,为省厅实施监管提供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建议,提高海南省住建领域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四)项目预算
人民币9.(略)元(含劳务费用、调研差旅费等工作经费)。报价不能超过此预算金额,否则报价无效。
(五)采购方式
采取综合评分比选方式,按综合评分最高者中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统一密封报送。
二、参选材料及要求
报名单位提交资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函(格式自拟)及企业营业执照;
4.项目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作内容、项目进度计划、项目团队人员构成等;
5.单位相关业绩证明。
参选材料应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纸质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刻录光盘)1份一并密封报送。
三、报名截止日期
2025年1月3日17:30分(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并请提前电话告知),逾期不再受理。
四、组织申报材料比选
我厅将从报名单位中,采用综合评分法择优比选供应商。供应商接到中选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起草服务合同,经我厅法核后,正式签订服务合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向金华
联系电话:0898-(略)
地址: (略) (略) 5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511室。
附件:采购比选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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