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级管路附件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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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级管路附件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citic-bidding-f#

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公告

本项目采购人为大连 (略) , (略) 受大连 (略) 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

一、 竞争性谈判内容

1.项目名称: (略) 附件项目

2.项目编号:citic-bidding-f#

3.项目情况: (略) 附件采购

二、 资格能力条件

1.基本要求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1.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类别应当符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以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准);

1.3供应商须遵守国家、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1.4投标人须能够为招标人提供所需的物资、工程和服务,符合国家、军队、行业或企业质量、技术、安全和环境标准;具备良好的质量保证能力、合同履约情况、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水平;(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1.5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以提供的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起算之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缴税证明为准,无需缴税的提供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提供的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起算之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为准,无需缴费的提供证明材料),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提供企业财务制度为准),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的自投标邀请函发出之日起算之前3年内的完整审计报告为准,J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1.6供应商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以提供的自有生产场地产权证书,或生产场地租赁证明与产权方产权证书为准)、设施设备(以提供的设施设备购置发票或生产场地设备设施照片为准);

1.7供应商近三年(以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倒推计算)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不在军队、 (略) 或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 (略) 罚期内;未被军队采购监督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未出现合同违约情况(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1.8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提供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20 (略) 站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截图应当体现截图日期);

1.9供应商需满足 (略) 关于供应商或供应链管理的最新规定,并在 (略) (略) 成功注册,申请渠道:http://**(同时提供承诺函及带有供应商名称的注册审核通过界面的截图);

1.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独立性要求

2.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活动。供应商须承诺如有供应商之间存在上述关系的,自动放弃本次投标(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3存在下列情况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阶段须书面告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因未如实告知导致的一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a.为本项目所属工程的总体承研承制单位或其控股、参股公司;

b.为本项目所属工程的总体技术责任单位及关联企业;

c.其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属于关联交易单位;

2.4供应商如为本项目所属工程的总体技术责任单位及其关联企业,须承诺其 (略) 归口管理部门或机构认可,且具备本项目全部竞争性谈判内容的承制能力(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3.项目实施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开具合格证能力的证明材料;(以对应本项目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为准)

3.2供应商须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注:投标人须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对于国J标质量体系认证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的具体管理要求如下:①已办理“两证合一”的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②未办理“两证合一”的,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WQ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③正在办理“两证合一”且已完成审查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WQ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报告》等材料;④已通过续审、扩项等审查工作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原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及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⑤新申请承制资格、已通过现场审查和复审,尚未颁发证书的,需提供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以对应本要求的证明材料为准);

3.3供应商须通过国标/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须包含标的产品(以对应本要求的证明材料为准);

3.4 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按照GB/T#、GJB9001C相关标准制定《质量保证大纲》/《质量计划》(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3.5本项目严格执行武器装备研制建设使用国产基础产品要求,供应商须承诺本项目响应产品XXKK率达到100%(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3.6供应商须承诺供货时能够提供采购人认为本项目有必要提供的检验试验报告(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其他要求:

4.1须从 (略) 报名并领取了资格预审文件;

4.2成交供应商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 (略) 于军方明确的失信惩戒期内的单位(含存在重大、严重失信行为单位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处于 (略) 供应链黑名单惩戒期内的单位、处于采购人黑名单惩戒期内的单位,以及无生产或供货资质的单位分包或采购(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其成交无效,采购人有权不与其签订合同。已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合同款项(已支付部分应全部予以退还),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略) 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将其列入黑名单(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4成交供应商在后续供货服务中,无法满足各项要求或响应不佳的,成交供应商须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如确有突发保障任务等相关情形,采购人将以任务保障为首要目标,项目存在多个成交供应商的,排名靠前的成交供应商无法完成保障任务的,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将任务分配到排名靠后的成交供应商(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三、 领取文件时间和地点

1.领取时间

2024年12月30日起到2025年1月6日止,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

(略) (略) 金玉星海594号楼1单元20层2002室(导航皇后健身)。

3.领取要求

所有符合以上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请携带“四、领取资格预审文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现场办理领取资格预审文件事宜。

四、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采购方案其他要求证明材料:\。

说明:证明材料中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保密承诺书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五、 申请文件的提交

1.提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1月15日8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月15日9时0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其后送达的申请文件恕不接收。

3.提交申请文件地点

(略) (略) 长城饭店1层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现场提交,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其他要求:\。

六、 资格预审方法及结果告知

合格制。

七、 其他注意事项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 (略) 》(www.http://**)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连 (略)

联 系 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金玉星海594号(辽 (略) )

联 系 人:彭经理、李经理、周经理

联系电话:#、#、#

传 真:0411- #

电子信箱:*@*ina.cn, *@*ttp://**(同时发)

银行账户信息(此账号仅用于交纳报名费及中标服务费)

公司名称: (略)

开 户 行:中国建设 (略) 北京西单支行

账 号:##-0002


,辽宁, (略) , (略) , (略) ,大连,0411-
项目编号:citic-bidding-f#

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公告

本项目采购人为大连 (略) , (略) 受大连 (略) 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

一、 竞争性谈判内容

1.项目名称: (略) 附件项目

2.项目编号:citic-bidding-f#

3.项目情况: (略) 附件采购

二、 资格能力条件

1.基本要求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1.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类别应当符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以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准);

1.3供应商须遵守国家、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1.4投标人须能够为招标人提供所需的物资、工程和服务,符合国家、军队、行业或企业质量、技术、安全和环境标准;具备良好的质量保证能力、合同履约情况、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水平;(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1.5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以提供的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起算之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缴税证明为准,无需缴税的提供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提供的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起算之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为准,无需缴费的提供证明材料),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提供企业财务制度为准),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的自投标邀请函发出之日起算之前3年内的完整审计报告为准,J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1.6供应商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以提供的自有生产场地产权证书,或生产场地租赁证明与产权方产权证书为准)、设施设备(以提供的设施设备购置发票或生产场地设备设施照片为准);

1.7供应商近三年(以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倒推计算)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不在军队、 (略) 或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 (略) 罚期内;未被军队采购监督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未出现合同违约情况(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1.8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提供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20 (略) 站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截图应当体现截图日期);

1.9供应商需满足 (略) 关于供应商或供应链管理的最新规定,并在 (略) (略) 成功注册,申请渠道:http://**(同时提供承诺函及带有供应商名称的注册审核通过界面的截图);

1.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独立性要求

2.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活动。供应商须承诺如有供应商之间存在上述关系的,自动放弃本次投标(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3存在下列情况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阶段须书面告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因未如实告知导致的一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a.为本项目所属工程的总体承研承制单位或其控股、参股公司;

b.为本项目所属工程的总体技术责任单位及关联企业;

c.其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属于关联交易单位;

2.4供应商如为本项目所属工程的总体技术责任单位及其关联企业,须承诺其 (略) 归口管理部门或机构认可,且具备本项目全部竞争性谈判内容的承制能力(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3.项目实施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开具合格证能力的证明材料;(以对应本项目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为准)

3.2供应商须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注:投标人须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对于国J标质量体系认证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的具体管理要求如下:①已办理“两证合一”的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②未办理“两证合一”的,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WQ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③正在办理“两证合一”且已完成审查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WQ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报告》等材料;④已通过续审、扩项等审查工作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原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及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⑤新申请承制资格、已通过现场审查和复审,尚未颁发证书的,需提供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以对应本要求的证明材料为准);

3.3供应商须通过国标/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须包含标的产品(以对应本要求的证明材料为准);

3.4 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按照GB/T#、GJB9001C相关标准制定《质量保证大纲》/《质量计划》(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3.5本项目严格执行武器装备研制建设使用国产基础产品要求,供应商须承诺本项目响应产品XXKK率达到100%(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3.6供应商须承诺供货时能够提供采购人认为本项目有必要提供的检验试验报告(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其他要求:

4.1须从 (略) 报名并领取了资格预审文件;

4.2成交供应商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 (略) 于军方明确的失信惩戒期内的单位(含存在重大、严重失信行为单位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处于 (略) 供应链黑名单惩戒期内的单位、处于采购人黑名单惩戒期内的单位,以及无生产或供货资质的单位分包或采购(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其成交无效,采购人有权不与其签订合同。已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合同款项(已支付部分应全部予以退还),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略) 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将其列入黑名单(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4.4成交供应商在后续供货服务中,无法满足各项要求或响应不佳的,成交供应商须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如确有突发保障任务等相关情形,采购人将以任务保障为首要目标,项目存在多个成交供应商的,排名靠前的成交供应商无法完成保障任务的,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将任务分配到排名靠后的成交供应商(以对应本项目的承诺为准)。

三、 领取文件时间和地点

1.领取时间

2024年12月30日起到2025年1月6日止,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

(略) (略) 金玉星海594号楼1单元20层2002室(导航皇后健身)。

3.领取要求

所有符合以上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请携带“四、领取资格预审文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现场办理领取资格预审文件事宜。

四、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采购方案其他要求证明材料:\。

说明:证明材料中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保密承诺书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五、 申请文件的提交

1.提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1月15日8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月15日9时0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其后送达的申请文件恕不接收。

3.提交申请文件地点

(略) (略) 长城饭店1层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现场提交,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其他要求:\。

六、 资格预审方法及结果告知

合格制。

七、 其他注意事项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 (略) 》(www.http://**)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连 (略)

联 系 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金玉星海594号(辽 (略) )

联 系 人:彭经理、李经理、周经理

联系电话:#、#、#

传 真:0411- #

电子信箱:*@*ina.cn, *@*ttp://**(同时发)

银行账户信息(此账号仅用于交纳报名费及中标服务费)

公司名称: (略)

开 户 行:中国建设 (略) 北京西单支行

账 号:##-0002


,辽宁, (略) , (略) , (略) ,大连,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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